蚌埠蚌山-宁波鄞州产业合作园中创新能源产业园建设项目答疑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
现我单位发布“蚌埠蚌山-宁波鄞州产业合作园(中创新能源产业园)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回复,具体如下:
疑问1:招标文件P51页“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每获得过一个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建筑业优秀施工企业或先进施工企业奖项的加5分;本项满分10 分”
问:我单位企业注 (略) , (略) 自2019年以来未曾评选过优秀施工企业,仅发布成绩突出企业名单;我单位2024年在企业注册地( (略)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对2024年一季度成绩突出建筑业企业进行表扬的通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 (略) 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成绩突出企业进行表扬的通报》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1:满足。
疑问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技术标评审中企业业绩和信誉及实力“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每获得过一个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建筑业优秀施工企业或先进施工企业奖项的加5分;本项满分10分”
请问:安徽省住建厅颁布的“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是否满足要求,2019年以后获得的不同年度是否分别计分?
回复2:安徽省住建厅颁布的“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满足要求,2019年以后获得的不同年度分别计分。
疑问3:关于业绩需要提供的竣工资料要求为竣工验收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 (略) 的竣工验收资料名称不同,如四方盖章的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
请问:(1)能体现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公章的竣工验收材料是否均予认可?(2)具有行业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是否可以作为已完工证明?
回复3:(1)认可;(2)可以。
疑问4:招标文件量化评分表中企业业绩和信誉及实力“2、企业信誉”第1条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每获得过一个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建筑业优秀施工企业或先进施工企业奖项的加5分;本项满分10分。疑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水利厅联合颁发的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奖项是否认可?请予以回复。
回复4:认可。
疑问5: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表四、评分表”,规定“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每完成一个房屋建筑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安徽省-黄山杯,外省等同黄山杯)” 请问: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是否满足评分奖项要求?
回复5:不满足。
疑问6: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期竣工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工程延期28日以上的,每日按合同价款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请问:合同条款仅约定了日违约金计算,未明确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请明确违约金上限比例。 (略) 域类似项目,建议违约金上限不超过10%。
回复6: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4%。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内容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蚌埠融兴 (略)
(略) 招标 (略)
2024年12月31日
]]>各潜在投标人:
现我单位发布“蚌埠蚌山-宁波鄞州产业合作园(中创新能源产业园)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回复,具体如下:
疑问1:招标文件P51页“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每获得过一个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建筑业优秀施工企业或先进施工企业奖项的加5分;本项满分10 分”
问:我单位企业注 (略) , (略) 自2019年以来未曾评选过优秀施工企业,仅发布成绩突出企业名单;我单位2024年在企业注册地( (略)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对2024年一季度成绩突出建筑业企业进行表扬的通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 (略) 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成绩突出企业进行表扬的通报》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1:满足。
疑问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技术标评审中企业业绩和信誉及实力“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每获得过一个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建筑业优秀施工企业或先进施工企业奖项的加5分;本项满分10分”
请问:安徽省住建厅颁布的“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是否满足要求,2019年以后获得的不同年度是否分别计分?
回复2:安徽省住建厅颁布的“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满足要求,2019年以后获得的不同年度分别计分。
疑问3:关于业绩需要提供的竣工资料要求为竣工验收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 (略) 的竣工验收资料名称不同,如四方盖章的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
请问:(1)能体现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公章的竣工验收材料是否均予认可?(2)具有行业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是否可以作为已完工证明?
回复3:(1)认可;(2)可以。
疑问4:招标文件量化评分表中企业业绩和信誉及实力“2、企业信誉”第1条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每获得过一个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建筑业优秀施工企业或先进施工企业奖项的加5分;本项满分10分。疑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水利厅联合颁发的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奖项是否认可?请予以回复。
回复4:认可。
疑问5: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表四、评分表”,规定“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每完成一个房屋建筑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安徽省-黄山杯,外省等同黄山杯)” 请问: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是否满足评分奖项要求?
回复5:不满足。
疑问6: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期竣工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工程延期28日以上的,每日按合同价款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请问:合同条款仅约定了日违约金计算,未明确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请明确违约金上限比例。 (略) 域类似项目,建议违约金上限不超过10%。
回复6: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4%。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内容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蚌埠融兴 (略)
(略) 招标 (略)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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