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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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对采购文件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1-14 09:30:00,更正为:2025-01-21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1-14 09:30:00,更正为:2025-01-21 09:30:00。

各供应商:
(略) (略) (略)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8)的采购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将采购文件“六、★投标报价要求”中

“(1)员工基本工资:基本工资 (略) 各区(市) (略) 内具体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更正为

“(1)员工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不低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规〔2024〕4号)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

二、将采购文件“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中

“8、本项目配置的各岗位人员无换休编制,需配合采购人工作职能,无法以离岗、替换的方式就餐,所有员工由采购人统一安排食堂按时就餐。投标人按全员人数最低配置18人向采购人支付餐费,餐费标准为30元/人/天,每月就餐计算天数为(365天-104天)÷12月=21.75天(非工作日用餐投标人自行解决)。即:最低支付餐费金额=18人×30元/人/天×21.75天×12个月=*元。”

更正为

“8、本项目配置的各岗位人员无换休编制,需配合采购人工作职能,无法以离岗、替换的方式就餐,所有员工由采购人统一安排食堂按时就餐。投标人按全员人数最低配置18人向采购人支付餐费,餐费标准为午饭15元/人/天,全年工作日天数为248天(非工作日用餐投标人自行解决)。即:最低支付餐费金额=18人×15元/人/天×248天=*元。”

特此说明。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 **[2024]* ,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二、集中采购监督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电话:028-*。

三、资格条件:(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90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凌霄

电话:028-*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1月0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对采购文件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1-14 09:30:00,更正为:2025-01-21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1-14 09:30:00,更正为:2025-01-21 09:30:00。

各供应商:
(略) (略) (略)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8)的采购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将采购文件“六、★投标报价要求”中

“(1)员工基本工资:基本工资 (略) 各区(市) (略) 内具体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更正为

“(1)员工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不低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规〔2024〕4号)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

二、将采购文件“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中

“8、本项目配置的各岗位人员无换休编制,需配合采购人工作职能,无法以离岗、替换的方式就餐,所有员工由采购人统一安排食堂按时就餐。投标人按全员人数最低配置18人向采购人支付餐费,餐费标准为30元/人/天,每月就餐计算天数为(365天-104天)÷12月=21.75天(非工作日用餐投标人自行解决)。即:最低支付餐费金额=18人×30元/人/天×21.75天×12个月=*元。”

更正为

“8、本项目配置的各岗位人员无换休编制,需配合采购人工作职能,无法以离岗、替换的方式就餐,所有员工由采购人统一安排食堂按时就餐。投标人按全员人数最低配置18人向采购人支付餐费,餐费标准为午饭15元/人/天,全年工作日天数为248天(非工作日用餐投标人自行解决)。即:最低支付餐费金额=18人×15元/人/天×248天=*元。”

特此说明。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 **[2024]* ,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二、集中采购监督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电话:028-*。

三、资格条件:(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90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凌霄

电话:028-*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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