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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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1、招标文件中3.3.2商务要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更正为:自合同签订后11个月。2、招标文件中3.2技术要求中,三、报价要求:服务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 (略) 人民政府 (略) 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22〕11号)规定的项目所在地最低月工资标准,本项目所在地大邑县的最低工作标准1970元/月/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其人员工资低于1970元的,投标无效)如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请各投标人按最新《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规〔2024〕4号)执行。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1-07 10:00:00,更正为:2025-01-22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1-07 10:00:00,更正为:2025-01-22 10:00:00。

开评标时间顺延至2025年1月22日上午10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 (略)

地址: (略) 大邑县晋原镇北街323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洪雅县分中心

地址: (略) 洪雅县瓦屋山大道北 (略) 民中心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松

电话:#

(略) 政府采购中心洪雅县分中心

2025年01月0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1、招标文件中3.3.2商务要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更正为:自合同签订后11个月。2、招标文件中3.2技术要求中,三、报价要求:服务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 (略) 人民政府 (略) 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22〕11号)规定的项目所在地最低月工资标准,本项目所在地大邑县的最低工作标准1970元/月/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其人员工资低于1970元的,投标无效)如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请各投标人按最新《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规〔2024〕4号)执行。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1-07 10:00:00,更正为:2025-01-22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1-07 10:00:00,更正为:2025-01-22 10:00:00。

开评标时间顺延至2025年1月22日上午10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 (略)

地址: (略) 大邑县晋原镇北街323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洪雅县分中心

地址: (略) 洪雅县瓦屋山大道北 (略) 民中心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松

电话:#

(略) 政府采购中心洪雅县分中心

2025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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