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水磨镇桥板村、春笋村2024年度中省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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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水磨镇桥板村、春笋村2024年度中省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旺苍县水磨镇桥板村、春笋村2024年度中省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中验收及付款方式变更。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一:

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2.6.6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 分段/分期验收,采购包2: 分段/分期验收。

更正为:采购包1: 一次性验收,采购包2:一次性验收。

更正事项二:

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2.6.6履约验收时间:

采购包1:1、 验收条件说明: 货物交付50%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 ,达到验收条件起 7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60.00%;

2、 验收条件说明: 货物交付80%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 ,达到验收条件起 7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20.00%;

3、 验收条件说明: 货物全部交付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 ,达到验收条件起 7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20.00%;

采购包2:1、 验收条件说明: 货物交付50%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 ,达到验收条件起 7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60.00%;

2、 验收条件说明: 货物交付80%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 ,达到验收条件起 7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20.00%;

3、 验收条件说明: 货物全部交付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 ,达到验收条件起 7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20.00%;

更正为:采购包1: 验收条件说明: *方通知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 ,达到验收条件起 7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100%;

采购包2:验收条件说明: *方通知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 ,达到验收条件起 7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100%;

更正事项三:

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3.2采购包1及采购包2中的商务要求,付款进度安排:1、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支付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货物交付50%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00%

3、货物交付80%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00%

4、货物全部交付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5.00%

5、所有货物验收合格1年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统一更正为:

1、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注: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内容的均按此更正。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 (略) -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 (略) 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略) 供应商库。
2、 (略) 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 (略) -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3、采购公告中的附件仅供公告使用,具体内容以获取的采购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旺苍县 (略)

地址: (略) 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16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拓建 (略)

地址: (略) (略) 东坝街道双羽凤凰城1幢1单元9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四川拓建 (略)

2025年01月0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旺苍县水磨镇桥板村、春笋村2024年度中省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中验收及付款方式变更。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一:

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2.6.6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 分段/分期验收,采购包2: 分段/分期验收。

更正为:采购包1: 一次性验收,采购包2:一次性验收。

更正事项二:

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2.6.6履约验收时间:

采购包1:1、 验收条件说明: 货物交付50%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 ,达到验收条件起 7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60.00%;

2、 验收条件说明: 货物交付80%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 ,达到验收条件起 7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20.00%;

3、 验收条件说明: 货物全部交付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 ,达到验收条件起 7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20.00%;

采购包2:1、 验收条件说明: 货物交付50%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 ,达到验收条件起 7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60.00%;

2、 验收条件说明: 货物交付80%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 ,达到验收条件起 7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20.00%;

3、 验收条件说明: 货物全部交付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 ,达到验收条件起 7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20.00%;

更正为:采购包1: 验收条件说明: *方通知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 ,达到验收条件起 7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100%;

采购包2:验收条件说明: *方通知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 ,达到验收条件起 7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100%;

更正事项三:

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3.2采购包1及采购包2中的商务要求,付款进度安排:1、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支付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货物交付50%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00%

3、货物交付80%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00%

4、货物全部交付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5.00%

5、所有货物验收合格1年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统一更正为:

1、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注: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内容的均按此更正。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 (略) -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 (略) 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略) 供应商库。
2、 (略) 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 (略) -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3、采购公告中的附件仅供公告使用,具体内容以获取的采购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旺苍县 (略)

地址: (略) 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16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拓建 (略)

地址: (略) (略) 东坝街道双羽凤凰城1幢1单元9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四川拓建 (略)

2025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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