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肢体、视力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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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区肢体、视力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肢体、视力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服务项目
品目

其他社会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略) 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18:39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25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1月0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吉元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略) 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略) 1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诚则达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山阳大道48号1号楼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吉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SCZD-C2024-00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肢体、视力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2-2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现更正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更正日期:2025-01-03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 (略) (略) 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单位地址: (略) 155号

联系人:赵越翔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诚则达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山阳大道45号( (略) )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JSZC-#-SCZD-C2024-0025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肢体、视力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服务项目
品目

其他社会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略) 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18:39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25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1月0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吉元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略) 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略) 1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诚则达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山阳大道48号1号楼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吉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SCZD-C2024-00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肢体、视力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2-2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现更正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更正日期:2025-01-03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 (略) (略) 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单位地址: (略) 155号

联系人:赵越翔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诚则达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山阳大道45号( (略) )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JSZC-#-SCZD-C2024-0025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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