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茂名新建通信局房项目一期中国联通茂名5G边缘计算中心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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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茂名新建通信局房项目一期中国联通茂名5G边缘计算中心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招标的中国联通茂名 (略) 房项目一期(中国联通茂名5G边缘计算中心(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项目编号:#】,于2024年12月27 (略) 网及广东省招标 (略) 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补充):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1.2商务标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的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注:若投标单位所提供的项目业绩同时涵盖以上第1点、第2点内容,则该项目业绩在第1点评分项和第2点评分项中可分别计分,不重复限制”。

现更正为“注:1、若投标单位所提供的项目业绩同时涵盖以上第1点、第2点内容,则该项目业绩在第1点评分项和第2点评分项中可分别计分,不重复限制。2、若按照招文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规模、特征等要求的,可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方提供盖章的证明材料)”。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1.2商务标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设计人员配备的内容:

“(2)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订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方信息、日期、买方盖章,时效以订单为准。(若以上提供的材料中不能体现其作为业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可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方提供盖章的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2)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订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方信息、日期、买方盖章,时效以订单为准。(若以上提供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材料中不能体现其作为业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提供的设计负责人的业绩材料中不能体现其作为业绩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可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方提供盖章的证明材料))。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1.2商务标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的企业类似业绩的 “注:(2)若投标单位所提供的项目业绩同时涵盖以上第1点、第2点内容,则该项目业绩在第1点评分项和第2点评分项中可分别计分,不重复限制。”。

现更正为“注:(2)若投标单位所提供的项目业绩同时涵盖以上第1点、第2点内容,则该项目业绩在第1点评分项和第2点评分项中可分别计分,不重复限制。(3)若按照招文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规模、特征等要求的,可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方提供盖章的证明材料)”

四、原招标文件第三章“1.2商务标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的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的 “注:2.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订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方信息、日期、买方盖章,时效以订单为准。(若以上提供的材料中不能体现其作为业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可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方提供盖章的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注:2.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订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方信息、日期、买方盖章,时效以订单为准。(若以上提供的材料中不能体现其作为业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可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方提供盖章的证明材料))”。

五、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的“附件3-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总承包合同模板”的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的14.6.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的“(1) 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建筑安装工程费及机电项目设备费审定结算价的10%;”。

现更正为“(1) 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建筑安装工程费及机电项目设备费审定结算价的3%”。

六、鉴于原招标公告的“附件5-初步设计图纸”出现无法下载的情况,现重新上传。

凡本补充公告与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公告为准。

招标单位: (略) (略) 茂名分公司

日期:2025年1月3日

,茂名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招标的中国联通茂名 (略) 房项目一期(中国联通茂名5G边缘计算中心(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项目编号:#】,于2024年12月27 (略) 网及广东省招标 (略) 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补充):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1.2商务标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的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注:若投标单位所提供的项目业绩同时涵盖以上第1点、第2点内容,则该项目业绩在第1点评分项和第2点评分项中可分别计分,不重复限制”。

现更正为“注:1、若投标单位所提供的项目业绩同时涵盖以上第1点、第2点内容,则该项目业绩在第1点评分项和第2点评分项中可分别计分,不重复限制。2、若按照招文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规模、特征等要求的,可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方提供盖章的证明材料)”。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1.2商务标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设计人员配备的内容:

“(2)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订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方信息、日期、买方盖章,时效以订单为准。(若以上提供的材料中不能体现其作为业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可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方提供盖章的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2)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订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方信息、日期、买方盖章,时效以订单为准。(若以上提供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材料中不能体现其作为业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提供的设计负责人的业绩材料中不能体现其作为业绩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可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方提供盖章的证明材料))。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1.2商务标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的企业类似业绩的 “注:(2)若投标单位所提供的项目业绩同时涵盖以上第1点、第2点内容,则该项目业绩在第1点评分项和第2点评分项中可分别计分,不重复限制。”。

现更正为“注:(2)若投标单位所提供的项目业绩同时涵盖以上第1点、第2点内容,则该项目业绩在第1点评分项和第2点评分项中可分别计分,不重复限制。(3)若按照招文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规模、特征等要求的,可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方提供盖章的证明材料)”

四、原招标文件第三章“1.2商务标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的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的 “注:2.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订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方信息、日期、买方盖章,时效以订单为准。(若以上提供的材料中不能体现其作为业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可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方提供盖章的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注:2.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订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方信息、日期、买方盖章,时效以订单为准。(若以上提供的材料中不能体现其作为业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可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方提供盖章的证明材料))”。

五、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的“附件3-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总承包合同模板”的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的14.6.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的“(1) 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建筑安装工程费及机电项目设备费审定结算价的10%;”。

现更正为“(1) 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建筑安装工程费及机电项目设备费审定结算价的3%”。

六、鉴于原招标公告的“附件5-初步设计图纸”出现无法下载的情况,现重新上传。

凡本补充公告与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公告为准。

招标单位: (略) (略) 茂名分公司

日期:2025年1月3日

,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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