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抽样外勤车辆租赁服务更正公告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2025年抽样外勤车辆租赁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B-15-04F-2024-D-E#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海关技术中心2025年抽样外勤车辆租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3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修改内容:
原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定办法中要求内容:
车辆保险(9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车辆数量满足采购人基本要求【本项目基础要求为至少20辆车,且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在2022年1月至今的车辆】的前提下,按以下计分:
(1)拟投入本项目所有车辆投保满足: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人民币#元或以上),且乘客座位险(每座位赔偿金额为人民币#元或以上)的,得9分;
(2)拟投入本项目所有车辆投保满足: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人民币#元或以上),且乘客座位险(每座位赔偿金额为人民币#元或以上)的,得4分;
(3)已投保但未达到上述级别或不满足要求的,得 0 分。
注1:如为自有车辆的,需提供响应人或其分支机构自有车辆购买对应险种的商业保险单复印件;如为租赁车辆,需同时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及购买对应险种的商业保险单复印件。
注2:保险期限须应涵盖租赁期,如不能覆盖本项目租赁期限的,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明确保险期限到期后可续保至覆盖本项目租赁期,承诺函格式自拟)。
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的不予计分。
现修改为:
(1)拟投入本项目所有车辆投保满足: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人民币#元或以上),且乘客座位险(每座位赔偿金额为人民币#元或以上)的,得9分;
(2)拟投入本项目所有车辆投保满足: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人民币#元或以上),且乘客座位险(每座位赔偿金额为人民币#元或以上)的,得4分;
(3)已投保但未达到上述级别或不满足要求的,得 0 分。
注1:如为自有车辆的,需提供响应人或其分支机构自有车辆购买对应险种的商业保险单复印件;如为租赁车辆,需同时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及购买对应险种的商业保险单复印件。
注2:保险期限须应涵盖租赁期,如不能覆盖本项目租赁期限的,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明确保险期限到期后可续保至覆盖本项目租赁期,承诺函格式自拟)。
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的不予计分。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本澄清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磋商文件不符,则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原磋商公告、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原磋商公告、磋商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地址: (略) 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B座
联系方式:罗小姐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423号远晖商厦8楼820室
联系方式:李小姐(邮箱:*@*cbidding.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秀凤、吴松浩、池锦俊、戚琳、巫克纯、宋晋刚
电话: #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2025年抽样外勤车辆租赁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B-15-04F-2024-D-E#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海关技术中心2025年抽样外勤车辆租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3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修改内容:
原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定办法中要求内容:
车辆保险(9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车辆数量满足采购人基本要求【本项目基础要求为至少20辆车,且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在2022年1月至今的车辆】的前提下,按以下计分:
(1)拟投入本项目所有车辆投保满足: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人民币#元或以上),且乘客座位险(每座位赔偿金额为人民币#元或以上)的,得9分;
(2)拟投入本项目所有车辆投保满足: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人民币#元或以上),且乘客座位险(每座位赔偿金额为人民币#元或以上)的,得4分;
(3)已投保但未达到上述级别或不满足要求的,得 0 分。
注1:如为自有车辆的,需提供响应人或其分支机构自有车辆购买对应险种的商业保险单复印件;如为租赁车辆,需同时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及购买对应险种的商业保险单复印件。
注2:保险期限须应涵盖租赁期,如不能覆盖本项目租赁期限的,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明确保险期限到期后可续保至覆盖本项目租赁期,承诺函格式自拟)。
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的不予计分。
现修改为:
(1)拟投入本项目所有车辆投保满足: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人民币#元或以上),且乘客座位险(每座位赔偿金额为人民币#元或以上)的,得9分;
(2)拟投入本项目所有车辆投保满足: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人民币#元或以上),且乘客座位险(每座位赔偿金额为人民币#元或以上)的,得4分;
(3)已投保但未达到上述级别或不满足要求的,得 0 分。
注1:如为自有车辆的,需提供响应人或其分支机构自有车辆购买对应险种的商业保险单复印件;如为租赁车辆,需同时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及购买对应险种的商业保险单复印件。
注2:保险期限须应涵盖租赁期,如不能覆盖本项目租赁期限的,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明确保险期限到期后可续保至覆盖本项目租赁期,承诺函格式自拟)。
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的不予计分。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本澄清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磋商文件不符,则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原磋商公告、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原磋商公告、磋商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地址: (略) 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B座
联系方式:罗小姐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423号远晖商厦8楼820室
联系方式:李小姐(邮箱:*@*cbidding.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秀凤、吴松浩、池锦俊、戚琳、巫克纯、宋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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