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王山环境整治工程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药王山环境整治工程拆除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药王山环境整治工程拆除项目 (略) (略) 管理和 (略) 委托对本项目发出竞争性磋商公告,应在西 (略) 公共 (略) (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1 月 14 日 11 点 40 分(北京时间)前通过在“西 (略) 公共 (略) (http://**)”上传提交。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药王山环境整治工程拆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两个标包,一标包涉及拆除药王山观景台以西、阜康 (略) 以东、铜牛公园以南、药王 (略) 域确定的建设范围土地及地上附属物。用地红线面积约21.*平方米,涉及地上建筑约 70 栋,共计面积 * 平方米;二标包涉及本项目监理服务。
预算金额:一标包: 249.9 万元,二标包: 5.1 万元
最高限价:一标包: 249.9 万元,二标包: 5.1 万元
资金落实情况:审批手续已办理完毕,资金已落实。
施工要求:满足国家标准
工期:20日历天
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合格
是否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 20 日历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标包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时间:2025年 1 月 4 日至2025年 1 月 10 日,每天00:00时至24: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 (略) 公共 (略) (http://**) 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在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登录西 (略) 公共 (略) (http://**)在有效期内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1.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1 月 14 日 11 时 40 分,供应商通过在“西 (略) 公共 (略) (http://**)”上传提交。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响应文件,西 (略) 公共 (略) (略) 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标时候造成响应文件无法读取,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上传形式:响应文件上传PDF格式;
截止时间:2025年 1 月 14 日 11 点 4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 (略) 开标室
五、开启时间:2025年 1 月 14 日 11 点 4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 (略)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及媒体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西藏 (略) 》和《西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4.本项目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本条第2、3款要求。
5.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响应项目的采购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响应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系统,需供应商办理CA证书,办理的途径为:西 (略) 公共 (略) --办事流程--资料下载--企业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事资料。
7.因无法主动联系潜在供应商,请后续留意西藏 (略) 、西 (略) 公共 (略) 是否有本项目更正公告。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如未及时获取到相关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8.根据《 (略) 人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工作实施方案》(拉政办发〔2024〕25号)供应商有融资贷款业务需求的,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申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贷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略) (略) 管理和 (略) 地 址:西 (略) (略) (略) (略) 联系方式:0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九鼎 (略)
地 址: 西 (略) (略) (略) (略) 政协办公厅第 (略) 4000-1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柳先生
电 话: *
药王山环境整治工程拆除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药王山环境整治工程拆除项目 (略) (略) 管理和 (略) 委托对本项目发出竞争性磋商公告,应在西 (略) 公共 (略) (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1 月 14 日 11 点 40 分(北京时间)前通过在“西 (略) 公共 (略) (http://**)”上传提交。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药王山环境整治工程拆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两个标包,一标包涉及拆除药王山观景台以西、阜康 (略) 以东、铜牛公园以南、药王 (略) 域确定的建设范围土地及地上附属物。用地红线面积约21.*平方米,涉及地上建筑约 70 栋,共计面积 * 平方米;二标包涉及本项目监理服务。
预算金额:一标包: 249.9 万元,二标包: 5.1 万元
最高限价:一标包: 249.9 万元,二标包: 5.1 万元
资金落实情况:审批手续已办理完毕,资金已落实。
施工要求:满足国家标准
工期:20日历天
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合格
是否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 20 日历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标包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时间:2025年 1 月 4 日至2025年 1 月 10 日,每天00:00时至24: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 (略) 公共 (略) (http://**) 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在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登录西 (略) 公共 (略) (http://**)在有效期内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1.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1 月 14 日 11 时 40 分,供应商通过在“西 (略) 公共 (略) (http://**)”上传提交。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响应文件,西 (略) 公共 (略) (略) 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标时候造成响应文件无法读取,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上传形式:响应文件上传PDF格式;
截止时间:2025年 1 月 14 日 11 点 4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 (略) 开标室
五、开启时间:2025年 1 月 14 日 11 点 4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 (略)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及媒体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西藏 (略) 》和《西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4.本项目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本条第2、3款要求。
5.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响应项目的采购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响应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系统,需供应商办理CA证书,办理的途径为:西 (略) 公共 (略) --办事流程--资料下载--企业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事资料。
7.因无法主动联系潜在供应商,请后续留意西藏 (略) 、西 (略) 公共 (略) 是否有本项目更正公告。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如未及时获取到相关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8.根据《 (略) 人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工作实施方案》(拉政办发〔2024〕25号)供应商有融资贷款业务需求的,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申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贷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略) (略) 管理和 (略) 地 址:西 (略) (略) (略) (略) 联系方式:0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九鼎 (略)
地 址: 西 (略) (略) (略) (略) 政协办公厅第 (略) 4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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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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