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家坪片区与桃源片区水资源配置工程
项目名称: | 毛 (略) 与 (略) 水资源配置工程 | 项目代码: | 2310-*-04-01-* | ||||||||||||||||||||||||||
招标人: | 名称:ff*d119f*d151adac*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 (略) | ||||||||||||||||||||||||||
地址: (略) (略) 白鹤 (略) 348号 | 地址: (略) (略) 首南街道利时金融大厦1号1701、1702、1703室 | ||||||||||||||||||||||||||||
联系人:段佳圆 | 联系人:浙江 (略) | ||||||||||||||||||||||||||||
电话:* | 电话:* | ||||||||||||||||||||||||||||
标段(包)名称: | 毛 (略) 与 (略) 水资源配置工程(施工) | 标段(包)编号: | A**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公告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本项目作如下澄清、修改,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文件若与招标文件不 (略) ,以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一、招标文件澄清(共0项) 无。 二、招标文件修改(共9项) 1、招标公告“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为:* 元”修改为:“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为:*元”。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条款“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5500 万元,其中暂估价 0 万元、暂列金额为 0 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 0 %,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 0 万元。”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暂估价 *元、暂列金额为*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7.69%,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元。”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条款“特别说明”“□(3)暂估价:①内容: ;②金额:(金额逐项列明);③占招标控制价比例: ”修改为“?(3)暂估价:①内容:接水接电、现场保护费 ;②金额:*元;③占招标控制价比例:2.69%” 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中“附表三:商务标评分标准”招标人意向合 (略) 间“招标人意向合 (略) 间为 * 元至 * 元(含区间上下限本数)-6%~-11%”修改为:“招标人意向合 (略) 间为*元至*元(含区间上下限本数)-6%~-11%” 5、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中“附表三:商务标评分标准”“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对应球号” 修改为:“
” 6、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7)计价依据:详见补充文件。” 修改为:“(7)计价依据:1)企 (略) 政安装工程一般计税费率中值计取; 2) (略) 政安装工程一般计税费率中值计取;3)施工组 (略) 政安装一般计税费率中值计取,其中安全文 (略) 区工程一般计税费率中值计取;标化工 (略) 区工程中值计取;不计提前竣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4)根据“市建管〔2024〕12号文”计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5)规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文件规定的一般计税的30%计取;6)税金按一般计税税前工程造价的9%计取(浙建建发〔2019〕92号文)。” 7、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合同期内,主要建筑材料(设备)(仅指:塘渣、钢管、钢筋、水泥、商品砼、黄砂、碎石)价格,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调整周期内各期造价信息中 (略) 场信息除税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工程量清单编制当期即 2024年 月造价信息中 (略) 场除税信息价相比(造价信息优先采用《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没有的信息价按《浙江造价信息》,商情版不作为调差依据。),波动幅度超过±5%(不含±5%),对超过部分进行调差,调差部分价格计取税金后不再进行浮动,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或扣减。 其中钢管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中发布的热轧普碳中厚钢板Q235B (略) 场信息除税信息价进行调差。 (2)人工费调整方法:即对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调整周期内各期《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上 (略) 场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4年 (略) 场信息价相比进行补差调整,波动幅度超过±5%(不含±5%),对超过部分进行调差,调差部分价格计取税金后不再进行浮动,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或扣减。 (3)机械费调整方法:即对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调整周期内各期《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上发布的机上人工及汽油、 (略) 场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4年 月信息价相比进行补差调整,波动幅度超过±5%(不含±5%),对超过部分进行调差,调差部分价格计取税金后不再进行浮动,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或扣减。” 修改为:“(1)合同期内,主要建筑材料(设备)(仅指:塘渣、钢管、钢筋、水泥、商品砼、黄砂、碎石)价格,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调整周期内各期造价信息中 (略) 场信息除税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工程量清单编制当期即 2024年12月造价信息中 (略) 场除税信息价相比(造价信息优先采用《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没有的信息价按 2024年11月《浙江造价信息》,商情版不作为调差依据。),波动幅度超过±5%(不含±5%),对超过部分进行调差,调差部分价格计取税金后不再进行浮动,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或扣减。 其中钢管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中发布的热轧普碳中厚钢板Q235B (略) 场信息除税信息价进行调差。 (2)人工费调整方法:即对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调整周期内各期《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上 (略) 场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4年 (略) 场信息价相比进行补差调整,波动幅度超过±5%(不含±5%),对超过部分进行调差,调差部分价格计取税金后不再进行浮动,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或扣减。 (3)机械费调整方法:即对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调整周期内各期《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上发布的机上人工及汽油、 (略) 场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4年12月信息价相比进行补差调整,波动幅度超过±5%(不含±5%),对超过部分进行调差,调差部分价格计取税金后不再进行浮动,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或扣减。” 8、现补充提供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图纸等资料,请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9、现重新发布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请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招 标 人: (略) (略) 制水分公司、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浙江 (略) | ||||||||||||||||||||||||||||
行政监督机构: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电话: | 0574-* | ||||||||||||||||||||||||||
信息来源: | (略) (略) | 接收时间: | 2025-01-07 |
项目名称: | 毛 (略) 与 (略) 水资源配置工程 | 项目代码: | 2310-*-04-01-* | ||||||||||||||||||||||||||
招标人: | 名称:ff*d119f*d151adac*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 (略) | ||||||||||||||||||||||||||
地址: (略) (略) 白鹤 (略) 348号 | 地址: (略) (略) 首南街道利时金融大厦1号1701、1702、1703室 | ||||||||||||||||||||||||||||
联系人:段佳圆 | 联系人:浙江 (略) | ||||||||||||||||||||||||||||
电话:* | 电话:* | ||||||||||||||||||||||||||||
标段(包)名称: | 毛 (略) 与 (略) 水资源配置工程(施工) | 标段(包)编号: | A**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公告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本项目作如下澄清、修改,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文件若与招标文件不 (略) ,以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一、招标文件澄清(共0项) 无。 二、招标文件修改(共9项) 1、招标公告“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为:* 元”修改为:“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为:*元”。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条款“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5500 万元,其中暂估价 0 万元、暂列金额为 0 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 0 %,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 0 万元。”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暂估价 *元、暂列金额为*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7.69%,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元。”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条款“特别说明”“□(3)暂估价:①内容: ;②金额:(金额逐项列明);③占招标控制价比例: ”修改为“?(3)暂估价:①内容:接水接电、现场保护费 ;②金额:*元;③占招标控制价比例:2.69%” 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中“附表三:商务标评分标准”招标人意向合 (略) 间“招标人意向合 (略) 间为 * 元至 * 元(含区间上下限本数)-6%~-11%”修改为:“招标人意向合 (略) 间为*元至*元(含区间上下限本数)-6%~-11%” 5、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中“附表三:商务标评分标准”“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对应球号” 修改为:“
” 6、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7)计价依据:详见补充文件。” 修改为:“(7)计价依据:1)企 (略) 政安装工程一般计税费率中值计取; 2) (略) 政安装工程一般计税费率中值计取;3)施工组 (略) 政安装一般计税费率中值计取,其中安全文 (略) 区工程一般计税费率中值计取;标化工 (略) 区工程中值计取;不计提前竣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4)根据“市建管〔2024〕12号文”计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5)规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文件规定的一般计税的30%计取;6)税金按一般计税税前工程造价的9%计取(浙建建发〔2019〕92号文)。” 7、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合同期内,主要建筑材料(设备)(仅指:塘渣、钢管、钢筋、水泥、商品砼、黄砂、碎石)价格,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调整周期内各期造价信息中 (略) 场信息除税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工程量清单编制当期即 2024年 月造价信息中 (略) 场除税信息价相比(造价信息优先采用《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没有的信息价按《浙江造价信息》,商情版不作为调差依据。),波动幅度超过±5%(不含±5%),对超过部分进行调差,调差部分价格计取税金后不再进行浮动,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或扣减。 其中钢管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中发布的热轧普碳中厚钢板Q235B (略) 场信息除税信息价进行调差。 (2)人工费调整方法:即对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调整周期内各期《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上 (略) 场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4年 (略) 场信息价相比进行补差调整,波动幅度超过±5%(不含±5%),对超过部分进行调差,调差部分价格计取税金后不再进行浮动,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或扣减。 (3)机械费调整方法:即对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调整周期内各期《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上发布的机上人工及汽油、 (略) 场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4年 月信息价相比进行补差调整,波动幅度超过±5%(不含±5%),对超过部分进行调差,调差部分价格计取税金后不再进行浮动,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或扣减。” 修改为:“(1)合同期内,主要建筑材料(设备)(仅指:塘渣、钢管、钢筋、水泥、商品砼、黄砂、碎石)价格,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调整周期内各期造价信息中 (略) 场信息除税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工程量清单编制当期即 2024年12月造价信息中 (略) 场除税信息价相比(造价信息优先采用《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没有的信息价按 2024年11月《浙江造价信息》,商情版不作为调差依据。),波动幅度超过±5%(不含±5%),对超过部分进行调差,调差部分价格计取税金后不再进行浮动,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或扣减。 其中钢管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中发布的热轧普碳中厚钢板Q235B (略) 场信息除税信息价进行调差。 (2)人工费调整方法:即对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调整周期内各期《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上 (略) 场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4年 (略) 场信息价相比进行补差调整,波动幅度超过±5%(不含±5%),对超过部分进行调差,调差部分价格计取税金后不再进行浮动,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或扣减。 (3)机械费调整方法:即对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调整周期内各期《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上发布的机上人工及汽油、 (略) 场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4年12月信息价相比进行补差调整,波动幅度超过±5%(不含±5%),对超过部分进行调差,调差部分价格计取税金后不再进行浮动,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或扣减。” 8、现补充提供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图纸等资料,请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9、现重新发布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请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招 标 人: (略) (略) 制水分公司、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浙江 (略) | ||||||||||||||||||||||||||||
行政监督机构: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电话: | 0574-* | ||||||||||||||||||||||||||
信息来源: | (略) (略) | 接收时间: | 2025-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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