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光明木材产业园综合改造提升项目第一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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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光明木材产业园综合改造提升项目第一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公告

(略) 明城镇光明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光明木材产业园综合改造提升项目

第 一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97-(略)-2024-0001-01

项目名称: (略) 明城镇光明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光明木材产业园综合改造提升项目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1月7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1月23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问: (略) 政务服务和 (略) 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 (略) 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1点,第4小点文件明确规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仅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该类项目招标人应当给予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并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本项目招标人是( (略) (略) 明城镇光明村民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按照规定不符合小微加分政策。请招标人详细慎重是否能享受小微扶持政策,如不正面回复异议问题,我司将继续向上级监管主管部门申诉异议问题。

答:本招标项目修改为不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2、问: (略) (略) 明城镇光明村民委员会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中的哪个类型,为何本项目需要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如若未能给予合理解释,我司将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相关事实依据。

答:本招标项目修改为不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 三 章 招标人须知 第 19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10.9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招标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且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本招标项目不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注:1.符合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应当执行该政策;不符合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不得执行该政策。

2.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3.若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当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应附联合协议书对该内容进行明确。

若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当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分包意向协议对该内容进行明确。

10.9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招标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且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本招标项目不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注:1.符合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应当执行该政策;不符合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不得执行该政策。

2.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3.若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当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应附联合协议书对该内容进行明确。

若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当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分包意向协议对该内容进行明确。

2、招标文件中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第一节 技术标格式》增加“施工组织设计”节点,提供给投标人上传技术标的相关内容,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生成的招标文件软件编制投标文件。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3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略) 明城镇光明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广东 (略)

地址: (略) (略) 明城镇光明村 地址: (略) (略) 荷城 (略)

463号银海广场3座10楼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方式:0757-(略) 联系方式:0757-(略)

2025年1月7日 2025年1月7日

(略) 明城镇光明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光明木材产业园综合改造提升项目

第 一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97-(略)-2024-0001-01

项目名称: (略) 明城镇光明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光明木材产业园综合改造提升项目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1月7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1月23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问: (略) 政务服务和 (略) 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 (略) 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1点,第4小点文件明确规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仅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该类项目招标人应当给予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并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本项目招标人是( (略) (略) 明城镇光明村民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按照规定不符合小微加分政策。请招标人详细慎重是否能享受小微扶持政策,如不正面回复异议问题,我司将继续向上级监管主管部门申诉异议问题。

答:本招标项目修改为不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2、问: (略) (略) 明城镇光明村民委员会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中的哪个类型,为何本项目需要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如若未能给予合理解释,我司将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相关事实依据。

答:本招标项目修改为不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 三 章 招标人须知 第 19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10.9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招标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且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本招标项目不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注:1.符合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应当执行该政策;不符合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不得执行该政策。

2.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3.若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当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应附联合协议书对该内容进行明确。

若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当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分包意向协议对该内容进行明确。

10.9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招标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且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本招标项目不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注:1.符合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应当执行该政策;不符合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不得执行该政策。

2.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3.若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当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应附联合协议书对该内容进行明确。

若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当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分包意向协议对该内容进行明确。

2、招标文件中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第一节 技术标格式》增加“施工组织设计”节点,提供给投标人上传技术标的相关内容,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生成的招标文件软件编制投标文件。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3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略) 明城镇光明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广东 (略)

地址: (略) (略) 明城镇光明村 地址: (略) (略) 荷城 (略)

463号银海广场3座10楼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方式:0757-(略) 联系方式:0757-(略)

2025年1月7日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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