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简州新城新型产业社区项目一期施工二标段答疑文件01号、补遗文件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89,169,728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简州新城新型 (略) 项目(一期)施工二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简州新城新型 (略) 项目(一期)施工二标段招标文件进行答疑,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问1:招标文件中第202页第10.17条“承包人自行对项目土石方整体平衡,整体平衡后多余土石方弃置在(略)方指定弃土地点,如需借方须(略)方统一调配”;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4.12.1.1.1土(石)方计算:本项目招标人不提供平衡后外弃土石方堆场,场内土石方调配堆场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请招标人明确该项目是否有指定外弃土石方堆场和取土地点,如有请明确指定弃土场和取土位置。 回复:(1)整体平衡后多余土石方弃置 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地下室 土石方工程中(略) 余方弃置 清单项的项目特征描述。 (2)本项目挖方大于填方不存在取土位置。 (3)“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4.12.1.1.1土(石)方计算中的本项目招标人不提供平衡后外弃土石方堆场,场内土石方调配堆场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已更改,详补遗文件01号。 提问2:招标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4.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及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项目须进行综合单价分析,以上单价分析表与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一同装订;4.24材料价格表中须报出所有主要材料的单价,同时填报所用材料的产品品牌、厂家等信息、材料价格表”与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一同装订;”因本项目为电子标,不涉及打印装订流程,且所上传的CJZ清单文件已包含上述信息。请招标人修正此条款内容。 回复:详补遗文件01号。 招标人:成都 (略)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 (略) 2025年01月07日 (略) 简州新城新型 (略) 项目(一期)施工二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简州新城新型 (略) 项目(一期)施工二标段招标作如下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招标工程量清单总说明“4.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及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项目须进行综合单价分析,以上单价分析表与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一同装订;4.24材料价格表中须报出所有主要材料的单价,同时填报所用材料的产品品牌、厂家等信息。 “材料价格表” 与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一同装订;”更改为:“4.23投标报价符合《四川省 (略) 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行规〔2021〕3号)的要求。” 其余序号不变。 二、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4.12.1.1.1土(石)方计算中的“本项目招标人不提供平衡后外弃土石方堆场,场内土石方调配堆场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更改为“承包人自行对项目土石方整体平衡,整体平衡后多余土石方弃置在(略)方指定弃土地点,如需借方须(略)方统一调配。” 其余内容不变。 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1月21日10时30分更改为:2025年01月23日10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作相应顺延。 招标人:成都 (略)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 (略) 2025年01月07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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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89,169,728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简州新城新型 (略) 项目(一期)施工二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简州新城新型 (略) 项目(一期)施工二标段招标文件进行答疑,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问1:招标文件中第202页第10.17条“承包人自行对项目土石方整体平衡,整体平衡后多余土石方弃置在(略)方指定弃土地点,如需借方须(略)方统一调配”;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4.12.1.1.1土(石)方计算:本项目招标人不提供平衡后外弃土石方堆场,场内土石方调配堆场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请招标人明确该项目是否有指定外弃土石方堆场和取土地点,如有请明确指定弃土场和取土位置。 回复:(1)整体平衡后多余土石方弃置 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地下室 土石方工程中(略) 余方弃置 清单项的项目特征描述。 (2)本项目挖方大于填方不存在取土位置。 (3)“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4.12.1.1.1土(石)方计算中的本项目招标人不提供平衡后外弃土石方堆场,场内土石方调配堆场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已更改,详补遗文件01号。 提问2:招标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4.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及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项目须进行综合单价分析,以上单价分析表与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一同装订;4.24材料价格表中须报出所有主要材料的单价,同时填报所用材料的产品品牌、厂家等信息、材料价格表”与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一同装订;”因本项目为电子标,不涉及打印装订流程,且所上传的CJZ清单文件已包含上述信息。请招标人修正此条款内容。 回复:详补遗文件01号。 招标人:成都 (略)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 (略) 2025年01月07日 (略) 简州新城新型 (略) 项目(一期)施工二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简州新城新型 (略) 项目(一期)施工二标段招标作如下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招标工程量清单总说明“4.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及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项目须进行综合单价分析,以上单价分析表与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一同装订;4.24材料价格表中须报出所有主要材料的单价,同时填报所用材料的产品品牌、厂家等信息。 “材料价格表” 与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一同装订;”更改为:“4.23投标报价符合《四川省 (略) 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行规〔2021〕3号)的要求。” 其余序号不变。 二、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4.12.1.1.1土(石)方计算中的“本项目招标人不提供平衡后外弃土石方堆场,场内土石方调配堆场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更改为“承包人自行对项目土石方整体平衡,整体平衡后多余土石方弃置在(略)方指定弃土地点,如需借方须(略)方统一调配。” 其余内容不变。 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1月21日10时30分更改为:2025年01月23日10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作相应顺延。 招标人:成都 (略)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 (略) 2025年01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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