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竹经济开发区详细规划、四川大竹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川渝合作达州·大竹以竹代塑产业园规划编制项目变更补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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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竹经济开发区详细规划、四川大竹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川渝合作达州·大竹以竹代塑产业园规划编制项目变更补遗公告



更正公告(第一次)

1、将原磋商文件 第五章 四、商务要求中 3、付款方式:

①签订采购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完成进场调研工作,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分别支付各分项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

②成交供应商完成各分项规划草案编制,提交各分项初步成果给采购人并通过采购人初步审查后10日内,分别支付各分项合同金额30%的费用;

③成交供应商完成各分项阶段成果,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论证评审(或采购人认定)后10日内,分别支付各分项合同金额20%的费用;

④成交供应商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各分项成果,提交各分项全部最终成果资料给采购人后10日内,分别支付各分项合同金额10%的费用(不计息)。

更正为:①签订采购合同并完成合同所有成果,将全部最终成果资料提交至采购人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不计息);

②完成成果后第二年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不计息);

③完成成果后第三年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不计息)。

2、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川,达州



更正公告(第一次)

1、将原磋商文件 第五章 四、商务要求中 3、付款方式:

①签订采购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完成进场调研工作,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分别支付各分项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

②成交供应商完成各分项规划草案编制,提交各分项初步成果给采购人并通过采购人初步审查后10日内,分别支付各分项合同金额30%的费用;

③成交供应商完成各分项阶段成果,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论证评审(或采购人认定)后10日内,分别支付各分项合同金额20%的费用;

④成交供应商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各分项成果,提交各分项全部最终成果资料给采购人后10日内,分别支付各分项合同金额10%的费用(不计息)。

更正为:①签订采购合同并完成合同所有成果,将全部最终成果资料提交至采购人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不计息);

②完成成果后第二年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不计息);

③完成成果后第三年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不计息)。

2、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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