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载县购买商品房用于棚户区改造产权调换安置房采购项目入围招标变更说明3-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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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载县购买商品房用于棚户区改造产权调换安置房采购项目入围招标变更说明3-采购/资审公告

各供应商: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指标)房源建筑技术指标关于车位要求为:车位层高不低于4米,宽度不少于2.2米,长度不少于5.3米。

现变更为:地下车位层高不低于4米(局部店面层下车库3.6米高,但不得影响车位使用),宽度不少于2.2米,长度不少于5.3米。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指标)房源建筑技术指标增加:投标人提供商品建筑层高为3米(其中18层高的住宅层高不低于2.95米)。

3、原招标文件内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指标)房源装修技术批标要求为:

2

房源装修技术指标要求

房内部装修为楼地面采用水泥砂浆找平,天棚刷白,墙面为水泥砂浆粉刷。

窗户采用真空玻璃铝合金窗,真空玻璃规格:5+6+5,铝合金窗厚度不少于1.2毫米。

进户门必须采用品牌防盗门

楼梯扶手采用木扶手

楼梯间瓷砖饰面

户内均预留门洞

水、电、气一户一表(含管道)到户(其中燃气初装费由住户自理),三网合一光纤到户。

现变更为:

2

房源装修技术指标要求

内部装修为楼地面现浇混凝土地面,墙面为水泥砂浆粉刷。

房屋窗户采用中空玻璃铝合金窗(推拉窗),中空玻璃5+6+5,铝合金窗框厚度不少于国标1.2毫米

进户门必须采用品牌防盗门

楼梯扶手采用木扶手铁艺栏杆

(略) 瓷砖饰面、墙面为乳胶漆饰面

户内均预留门洞

水、电、气一户一表(含管道)到户(其中燃气初装费由住户自理),三网合一光纤到户。

4、原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房源开竣工时间和交付时间为: 2018年3月30日已开工,2020年3月30日以前竣工,在2020年6月 30日前交付使用。

现变更为:开工时间应在2018年8月31日前;竣工时间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交付使用时间应在2021年6月30日前。

5、原付款方式为:#方缴纳成交总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回购总价款10%的预付款给#方;在#方所购买商品房单栋封顶后,#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方该栋商品房总价70%的购房款;小区具备入住条件并综合验收后,#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方该批次商品房总价的25%的购房款(含抵扣退还履约保证金的10%);剩余5%购房款做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由#方一次性支付给#方。

现变更为:合同签订后3天内出卖人缴交商品房总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为加快工程进度建设,买受人在10个工作日内退回全部履约保证金给出卖人;在买受人所购买商品房单栋主体±0完工后,买受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出卖人该栋商品房(含地下车位,下同)总价10%的购房款;在所购买的商品房单栋主体屋面封顶后, 买受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出卖人该栋商品房总价50%的购房款;分批次商品房具备入住条件后(通水、通电、通网、通路),买受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出卖人该批次商品房总价25%的购房款;小区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后,买受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出卖人该批次商品房总价12%的购房款,剩余3%的购房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综合验收满一年后15个工作日内由买受人一次性支付给出卖人。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7、由项目开标后由采购单位授权下属国有企业万载县城 (略) 作为政府采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主体。

8、本项目原招标文件内第五章合同(参考格式)作废,新的采购合同格式详见附件1。

其余不变。

采购单位: (略) 建设 (略)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 (略)

联系人:冯女士 电话:#

(略) 建设 (略)

2018年9月 5日

附件1:

政府采购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企业资质证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 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 ___

买受人:万载县城 (略)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13B

地址: (略) 万 (略) 600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95-#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 _

据县政府安排,拟购买商品房用 (略) 改造产权调换安置房,出卖人依法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于2018年 月

日确定为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出让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规划用途___________,

土地使用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万载县房 (略)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下列整栋商品房: 。

各房型的平面图及配套设施以图审通过并经规划部门审批后的施工图为准,每套商品房必需配套一个地下停车位。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住宅,结构、层高为3米(其中18层高的住宅层高不低于2.95米)。地上、地下建筑情况详见图审通过并经规划部门审批后的施工图。

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车位 个,出卖人应免费配建物业用房。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地下停车位#万元每个(¥#元/个),总金额(人民币)_____千_____百___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_____元整。

所有办理产权证照相关税费(业主承担部分除外)由出卖人承担。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 (略) 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 (略) 理。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分期付款的方式付款:

合同签订后3天内出卖人缴交商品房总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为加快工程进度建设,买受人在10个工作日内退回全部履约保证金给出卖人;商品房单栋主体±0完工后(以地下车库顶板为±0标准),买受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出卖人该栋商品房(含地下车位,下同)总价10%的购房款;商品房单栋主体屋面封顶后(且办理好商品房预售许可), 买受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出卖人该栋商品房总价50%的购房款;分批次商品房具备入住条件后(通水、通电、通网、通路),买受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出卖人该批次商品房总价25%的购房款;小区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后,买受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出卖人该批次商品房总价12%的购房款,剩余3%的购房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综合验收满一年后15个工作日内由买受人一次性支付给出卖人。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购房款,所欠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的10%,且欠款时间不得超过6-10个月。超过合同约定时间后仍未支付购房款的买受人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结算给出卖人。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将所售房屋在 2020 年 8月31日前全部竣工验收,并在2021年6月30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

如无特殊情况,出卖人不得将该商品房延期交付。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7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政府没有将净地交付给出卖人(含土地、房屋、青苗未征收、拆迁、补偿未到位,地块内公共设施迁移未完成,如自来水供水主管, (略) 等)。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竣工验收及综合验收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出卖人每延误一日,按逾期商品房价款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在买受人应支付购房款中扣除。

在房屋封顶之前出卖人应办理好商品房预售许可,如出现反悔或拖延办理视为出卖人过错,出卖人按已付购房款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给买受人。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规划批复的配套基础设施。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竣工验收及综合验收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房屋建筑及装饰、设备标准等要求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房屋建筑及装饰、设备标准等要求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差价,电梯等重要设备重新安装。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道路、给排水、电力、弱电管线、路灯;

2.物业管理用房、垃圾中转站等规划部门规定必须配建的设施;

3.以上设施必须在分批交房时分批次完成。

4.综合验收交房后, (略) 物业管理由第三方 (略) 负责。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另 (略) 罚方式。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七条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归买受人,但买受人不得对屋面设置的公共设施进行拆除和改造;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归买受人,但买受人不得对外墙面进行影响外立面效果的拆除和改造;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

4、该商品房 (略) 的命名权,归出卖人;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居住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不得破坏外立面。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所在 (略) 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五份,出卖人与买受人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办二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取得预售许可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万载县房 (略) 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经批复的规划设计文本。

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附件三:房屋建筑要求及装饰、设备标准

1.外墙:采用真石漆

2.内墙:墙面为水泥砂浆粉刷

3.楼梯间: (略) 瓷砖饰面,墙面为乳胶漆饰面,木扶手铁艺栏杆,户内均预留门洞

4.地面:现浇混凝土地面。

5.门窗:采用中空玻璃铝合金窗(推拉窗),中空玻璃5+6+5,七层及七层以上按设计规范要求采用安全玻璃,铝合金窗框厚度不少于国标1.2毫米,进户门为品牌防盗门。

6.水、电、气:水、电、气“一户一表”(含管道)到户(其中燃气初装费由住户自理),三网合一光纤到户。

7.厨房:

8.卫生间:

9.阳台:

10.地下室:地下车位层高不低于4米(局部店面层下车库3.6米高,但不得影响车位使用),宽度不少于2.2米,长度不少于5.3米,做到人车分流。

11.电梯:须配置品牌电梯,限定品牌为:三菱电梯、通力电梯、迅达电梯、西子奥的斯电梯、东芝电梯、日立电梯、蒂森克虏伯、巨能通力电梯。

12.小区绿化及配套基础设施:小区绿化率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必须满 (略) 项目提交规划委员会审核通过的方案文本,公共设施配套齐全。

13.其他:房屋类型为整栋未出售的新建商品房(含地下车位),房屋位置需在万载县县城 (略) 范围之内,商品房住房施工图纸必须符合且经棚改指挥部审核同意。

各供应商: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指标)房源建筑技术指标关于车位要求为:车位层高不低于4米,宽度不少于2.2米,长度不少于5.3米。

现变更为:地下车位层高不低于4米(局部店面层下车库3.6米高,但不得影响车位使用),宽度不少于2.2米,长度不少于5.3米。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指标)房源建筑技术指标增加:投标人提供商品建筑层高为3米(其中18层高的住宅层高不低于2.95米)。

3、原招标文件内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指标)房源装修技术批标要求为:

2

房源装修技术指标要求

房内部装修为楼地面采用水泥砂浆找平,天棚刷白,墙面为水泥砂浆粉刷。

窗户采用真空玻璃铝合金窗,真空玻璃规格:5+6+5,铝合金窗厚度不少于1.2毫米。

进户门必须采用品牌防盗门

楼梯扶手采用木扶手

楼梯间瓷砖饰面

户内均预留门洞

水、电、气一户一表(含管道)到户(其中燃气初装费由住户自理),三网合一光纤到户。

现变更为:

2

房源装修技术指标要求

内部装修为楼地面现浇混凝土地面,墙面为水泥砂浆粉刷。

房屋窗户采用中空玻璃铝合金窗(推拉窗),中空玻璃5+6+5,铝合金窗框厚度不少于国标1.2毫米

进户门必须采用品牌防盗门

楼梯扶手采用木扶手铁艺栏杆

(略) 瓷砖饰面、墙面为乳胶漆饰面

户内均预留门洞

水、电、气一户一表(含管道)到户(其中燃气初装费由住户自理),三网合一光纤到户。

4、原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房源开竣工时间和交付时间为: 2018年3月30日已开工,2020年3月30日以前竣工,在2020年6月 30日前交付使用。

现变更为:开工时间应在2018年8月31日前;竣工时间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交付使用时间应在2021年6月30日前。

5、原付款方式为:#方缴纳成交总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回购总价款10%的预付款给#方;在#方所购买商品房单栋封顶后,#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方该栋商品房总价70%的购房款;小区具备入住条件并综合验收后,#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方该批次商品房总价的25%的购房款(含抵扣退还履约保证金的10%);剩余5%购房款做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由#方一次性支付给#方。

现变更为:合同签订后3天内出卖人缴交商品房总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为加快工程进度建设,买受人在10个工作日内退回全部履约保证金给出卖人;在买受人所购买商品房单栋主体±0完工后,买受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出卖人该栋商品房(含地下车位,下同)总价10%的购房款;在所购买的商品房单栋主体屋面封顶后, 买受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出卖人该栋商品房总价50%的购房款;分批次商品房具备入住条件后(通水、通电、通网、通路),买受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出卖人该批次商品房总价25%的购房款;小区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后,买受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出卖人该批次商品房总价12%的购房款,剩余3%的购房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综合验收满一年后15个工作日内由买受人一次性支付给出卖人。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7、由项目开标后由采购单位授权下属国有企业万载县城 (略) 作为政府采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主体。

8、本项目原招标文件内第五章合同(参考格式)作废,新的采购合同格式详见附件1。

其余不变。

采购单位: (略) 建设 (略)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 (略)

联系人:冯女士 电话:#

(略) 建设 (略)

2018年9月 5日

附件1:

政府采购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企业资质证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 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 ___

买受人:万载县城 (略)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13B

地址: (略) 万 (略) 600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95-#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 _

据县政府安排,拟购买商品房用 (略) 改造产权调换安置房,出卖人依法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于2018年 月

日确定为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出让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规划用途___________,

土地使用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万载县房 (略)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下列整栋商品房: 。

各房型的平面图及配套设施以图审通过并经规划部门审批后的施工图为准,每套商品房必需配套一个地下停车位。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住宅,结构、层高为3米(其中18层高的住宅层高不低于2.95米)。地上、地下建筑情况详见图审通过并经规划部门审批后的施工图。

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车位 个,出卖人应免费配建物业用房。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地下停车位#万元每个(¥#元/个),总金额(人民币)_____千_____百___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_____元整。

所有办理产权证照相关税费(业主承担部分除外)由出卖人承担。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 (略) 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 (略) 理。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分期付款的方式付款:

合同签订后3天内出卖人缴交商品房总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为加快工程进度建设,买受人在10个工作日内退回全部履约保证金给出卖人;商品房单栋主体±0完工后(以地下车库顶板为±0标准),买受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出卖人该栋商品房(含地下车位,下同)总价10%的购房款;商品房单栋主体屋面封顶后(且办理好商品房预售许可), 买受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出卖人该栋商品房总价50%的购房款;分批次商品房具备入住条件后(通水、通电、通网、通路),买受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出卖人该批次商品房总价25%的购房款;小区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后,买受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出卖人该批次商品房总价12%的购房款,剩余3%的购房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综合验收满一年后15个工作日内由买受人一次性支付给出卖人。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购房款,所欠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的10%,且欠款时间不得超过6-10个月。超过合同约定时间后仍未支付购房款的买受人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结算给出卖人。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将所售房屋在 2020 年 8月31日前全部竣工验收,并在2021年6月30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

如无特殊情况,出卖人不得将该商品房延期交付。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7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政府没有将净地交付给出卖人(含土地、房屋、青苗未征收、拆迁、补偿未到位,地块内公共设施迁移未完成,如自来水供水主管, (略) 等)。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竣工验收及综合验收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出卖人每延误一日,按逾期商品房价款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在买受人应支付购房款中扣除。

在房屋封顶之前出卖人应办理好商品房预售许可,如出现反悔或拖延办理视为出卖人过错,出卖人按已付购房款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给买受人。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规划批复的配套基础设施。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竣工验收及综合验收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房屋建筑及装饰、设备标准等要求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房屋建筑及装饰、设备标准等要求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差价,电梯等重要设备重新安装。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道路、给排水、电力、弱电管线、路灯;

2.物业管理用房、垃圾中转站等规划部门规定必须配建的设施;

3.以上设施必须在分批交房时分批次完成。

4.综合验收交房后, (略) 物业管理由第三方 (略) 负责。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另 (略) 罚方式。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七条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归买受人,但买受人不得对屋面设置的公共设施进行拆除和改造;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归买受人,但买受人不得对外墙面进行影响外立面效果的拆除和改造;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

4、该商品房 (略) 的命名权,归出卖人;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居住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不得破坏外立面。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所在 (略) 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五份,出卖人与买受人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办二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取得预售许可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万载县房 (略) 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经批复的规划设计文本。

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附件三:房屋建筑要求及装饰、设备标准

1.外墙:采用真石漆

2.内墙:墙面为水泥砂浆粉刷

3.楼梯间: (略) 瓷砖饰面,墙面为乳胶漆饰面,木扶手铁艺栏杆,户内均预留门洞

4.地面:现浇混凝土地面。

5.门窗:采用中空玻璃铝合金窗(推拉窗),中空玻璃5+6+5,七层及七层以上按设计规范要求采用安全玻璃,铝合金窗框厚度不少于国标1.2毫米,进户门为品牌防盗门。

6.水、电、气:水、电、气“一户一表”(含管道)到户(其中燃气初装费由住户自理),三网合一光纤到户。

7.厨房:

8.卫生间:

9.阳台:

10.地下室:地下车位层高不低于4米(局部店面层下车库3.6米高,但不得影响车位使用),宽度不少于2.2米,长度不少于5.3米,做到人车分流。

11.电梯:须配置品牌电梯,限定品牌为:三菱电梯、通力电梯、迅达电梯、西子奥的斯电梯、东芝电梯、日立电梯、蒂森克虏伯、巨能通力电梯。

12.小区绿化及配套基础设施:小区绿化率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必须满 (略) 项目提交规划委员会审核通过的方案文本,公共设施配套齐全。

13.其他:房屋类型为整栋未出售的新建商品房(含地下车位),房屋位置需在万载县县城 (略) 范围之内,商品房住房施工图纸必须符合且经棚改指挥部审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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