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郊区经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EPC项目第1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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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经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EPC项目第1次澄清

【澄清公告】铜陵市郊区经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EPC项目(第1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 (略) 郊 (略) 循环经济产业园EPC项目”(招标编号:TLGC(略))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及澄清,修改及澄清内容如下:

  1. 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条款号

原内容

修改为

招标公告-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五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 5年,时间、金额和规模以合同签署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以工程总承包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以项目设计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或者项目施工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近五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 5年,时间、金额和规模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合同签署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以工程总承包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以项目设计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或者项目施工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招标公告-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至少完成过其中一项)

近五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5年,时间、金额和规模以合同签署为准),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经理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或者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上述投标人和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或投资金额)≥(略)元或总建筑面积≥2.(略)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①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独立承接或作为联合体成员身份所承揽的均为有效业绩;②业绩类型指单独完成的设计或施工业绩,或者是工程总承包业绩(含设计施工总承包或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③业绩证明材料指该业绩合同关键页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且必须不少于有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四方单位盖公章认可);④若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需评审的内容,则另须同时提供由该业绩招标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与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可以重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视为无效业绩。

五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 5年,时间、金额和规模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合同签署为准),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经理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或者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上述投标人和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或投资金额)≥(略)元或总建筑面积≥2.(略)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①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独立承接或作为联合体成员身份所承揽的均为有效业绩;②业绩类型指单独完成的设计或施工业绩,或者是工程总承包业绩(含设计施工总承包或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③业绩证明材料指该业绩合同关键页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且必须不少于有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四方单位盖公章认可);④若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需评审的内容,则另须同时提供由该业绩招标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与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视为无效业绩。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相关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及业绩要求:见附录4

(4)相关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及业绩要求:见附录4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投标人业绩要求: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业绩与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可以重复)

投标人业绩要求: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业绩与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

投标资格评审

业绩(如有):

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与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可以重复。

业绩(如有):

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与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

评分办法-投标人企业业绩

(1)施工业绩:

近五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5年,时间、金额和规模以承包合同签署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以项目施工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或投资金额)≥(略)元或总建筑面积≥2.(略)平方米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含设计施工总承包或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的施工业绩,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5分。

(2) 设计业绩:

近五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5年,时间、金额和规模以承包合同签署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以项目设计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略)平方米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含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的设计业绩,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5分。

注:① 业绩证明材料指该业绩合同关键页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设计业绩只需提供业绩合同)(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且必须不少于有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四方单位盖公章认可)。

②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中若无法体现需评审的内容,则另须同时提供由该业绩招标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③ 投标人提供总承包业绩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独立承接或作为联合体成员身份所承揽的,均为有效业绩。如是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业绩均认可计取分值。

④ 企业业绩仅限以投标单位名称的法人( (略) )所取得的业绩;若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发生过变更,以至于影响到评审时,投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⑤ 同一项目的施工、设计业绩不重复不累计计分,投标人资格业绩可以与评标办法中投标人企业业绩重复,也可以与投标人荣誉奖项业绩重复。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视为无效业绩。

(1)施工业绩:

近五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 5年,时间、金额和规模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合同签署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以项目施工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或投资金额)≥(略)元或总建筑面积≥2.(略)平方米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含设计施工总承包或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的施工业绩,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5分。

(2) 设计业绩:

近五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5年,时间、金额和规模以承包合同签署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以项目设计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略)平方米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含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的设计业绩,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5分。

注:① 业绩证明材料指该业绩合同关键页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设计业绩只需提供业绩合同)(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且必须不少于有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四方单位盖公章认可)。

②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若无法体现需评审的内容,则另须同时提供由该业绩招标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③ 投标人提供总承包业绩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独立承接或作为联合体成员身份所承揽的,均为有效业绩。如是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业绩均认可计取分值。

④ 企业业绩仅限以投标单位名称的法人( (略) )所取得的业绩;若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发生过变更,以至于影响到评审时,投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⑤ 同一项目的施工、设计业绩不重复不累计计分,投标人资格业绩可以与评标办法中投标人企业业绩重复,也可以与投标人荣誉奖项业绩重复。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视为无效业绩。

2、就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澄清如下:

(1)本项目设计方案是否按照场地内高压线完全迁移后进行设计?

回复:设计方案以部分高压线完全迁移后为前提进行方案编制。

(2)招标文件P13页3.7.1中要求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总页数不得超过200页:是分别不超过200页,还是合计不超过200页?

回复:合计不超过200页。

(3)由于场地周边竖向高差较大,为准确设计,请提供场地东 (略) 的设计标高。

回复:暂时无标高数据,待后期明确后及时告知。

(4)若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是否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本项目模块中填报联系人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

回复:此问题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562-(略),400-998-0000。

3、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以补充公告附件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

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招标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铜陵 (略)

2025年01月08日

【澄清公告】铜陵市郊区经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EPC项目(第1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 (略) 郊 (略) 循环经济产业园EPC项目”(招标编号:TLGC(略))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及澄清,修改及澄清内容如下:

  1. 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条款号

原内容

修改为

招标公告-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五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 5年,时间、金额和规模以合同签署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以工程总承包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以项目设计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或者项目施工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近五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 5年,时间、金额和规模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合同签署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以工程总承包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以项目设计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或者项目施工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招标公告-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至少完成过其中一项)

近五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5年,时间、金额和规模以合同签署为准),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经理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或者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上述投标人和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或投资金额)≥(略)元或总建筑面积≥2.(略)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①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独立承接或作为联合体成员身份所承揽的均为有效业绩;②业绩类型指单独完成的设计或施工业绩,或者是工程总承包业绩(含设计施工总承包或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③业绩证明材料指该业绩合同关键页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且必须不少于有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四方单位盖公章认可);④若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需评审的内容,则另须同时提供由该业绩招标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与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可以重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视为无效业绩。

五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 5年,时间、金额和规模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合同签署为准),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经理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或者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上述投标人和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或投资金额)≥(略)元或总建筑面积≥2.(略)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①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独立承接或作为联合体成员身份所承揽的均为有效业绩;②业绩类型指单独完成的设计或施工业绩,或者是工程总承包业绩(含设计施工总承包或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③业绩证明材料指该业绩合同关键页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且必须不少于有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四方单位盖公章认可);④若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需评审的内容,则另须同时提供由该业绩招标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与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视为无效业绩。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相关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及业绩要求:见附录4

(4)相关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及业绩要求:见附录4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投标人业绩要求: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业绩与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可以重复)

投标人业绩要求: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业绩与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

投标资格评审

业绩(如有):

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与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可以重复。

业绩(如有):

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与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

评分办法-投标人企业业绩

(1)施工业绩:

近五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5年,时间、金额和规模以承包合同签署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以项目施工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或投资金额)≥(略)元或总建筑面积≥2.(略)平方米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含设计施工总承包或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的施工业绩,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5分。

(2) 设计业绩:

近五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5年,时间、金额和规模以承包合同签署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以项目设计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略)平方米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含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的设计业绩,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5分。

注:① 业绩证明材料指该业绩合同关键页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设计业绩只需提供业绩合同)(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且必须不少于有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四方单位盖公章认可)。

②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中若无法体现需评审的内容,则另须同时提供由该业绩招标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③ 投标人提供总承包业绩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独立承接或作为联合体成员身份所承揽的,均为有效业绩。如是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业绩均认可计取分值。

④ 企业业绩仅限以投标单位名称的法人( (略) )所取得的业绩;若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发生过变更,以至于影响到评审时,投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⑤ 同一项目的施工、设计业绩不重复不累计计分,投标人资格业绩可以与评标办法中投标人企业业绩重复,也可以与投标人荣誉奖项业绩重复。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视为无效业绩。

(1)施工业绩:

近五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 5年,时间、金额和规模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合同签署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以项目施工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或投资金额)≥(略)元或总建筑面积≥2.(略)平方米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含设计施工总承包或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的施工业绩,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5分。

(2) 设计业绩:

近五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5年,时间、金额和规模以承包合同签署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以项目设计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略)平方米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含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的设计业绩,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5分。

注:① 业绩证明材料指该业绩合同关键页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设计业绩只需提供业绩合同)(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且必须不少于有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四方单位盖公章认可)。

②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若无法体现需评审的内容,则另须同时提供由该业绩招标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③ 投标人提供总承包业绩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独立承接或作为联合体成员身份所承揽的,均为有效业绩。如是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业绩均认可计取分值。

④ 企业业绩仅限以投标单位名称的法人( (略) )所取得的业绩;若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发生过变更,以至于影响到评审时,投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⑤ 同一项目的施工、设计业绩不重复不累计计分,投标人资格业绩可以与评标办法中投标人企业业绩重复,也可以与投标人荣誉奖项业绩重复。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视为无效业绩。

2、就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澄清如下:

(1)本项目设计方案是否按照场地内高压线完全迁移后进行设计?

回复:设计方案以部分高压线完全迁移后为前提进行方案编制。

(2)招标文件P13页3.7.1中要求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总页数不得超过200页:是分别不超过200页,还是合计不超过200页?

回复:合计不超过200页。

(3)由于场地周边竖向高差较大,为准确设计,请提供场地东 (略) 的设计标高。

回复:暂时无标高数据,待后期明确后及时告知。

(4)若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是否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本项目模块中填报联系人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

回复:此问题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562-(略),400-998-0000。

3、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以补充公告附件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

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招标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铜陵 (略)

2025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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