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林权不动产数据整合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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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林权不动产数据整合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林权不动产数据整合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林权不动产数据整合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项目实际需要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5-01-08,更正为:2025-01-11。

一、原磋商文件 三、评审程序 5.详细评审 商务部分

更正为:

商务部分

项目负责人

(1人) (5.0分)

具有测绘类或国土类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5分;具有测绘类或国土类中级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2024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技术负责人

(1人) (5.0分)

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5分; (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2024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主要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 (20.0分)

本项目团队成员中具有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培训合格证明或保密工作岗位证的,每人得5分,本项最高得20分。 (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2024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管理体系认证 (10.0分)

供应商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上述认证证书在认证信息查询系统(http://**)查询结果状态“有效”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作为评分依据。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公告发布后,将响应文件纸质版一正一副通过快递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 (略) 众航 (略) 【 (略) (略) 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8层办公室08号】,黄先生,0763-(略))”,并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发送至(*@*63.com),快递外包装请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略)

地 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 (略)

联系方式:0763-(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众航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8层办公室08号

联系方式:0763-(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电 话:0763-(略)

(略) 众航 (略)


2025年01月08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林权不动产数据整合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林权不动产数据整合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项目实际需要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5-01-08,更正为:2025-01-11。

一、原磋商文件 三、评审程序 5.详细评审 商务部分

更正为:

商务部分

项目负责人

(1人) (5.0分)

具有测绘类或国土类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5分;具有测绘类或国土类中级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2024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技术负责人

(1人) (5.0分)

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5分; (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2024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主要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 (20.0分)

本项目团队成员中具有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培训合格证明或保密工作岗位证的,每人得5分,本项最高得20分。 (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2024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管理体系认证 (10.0分)

供应商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上述认证证书在认证信息查询系统(http://**)查询结果状态“有效”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作为评分依据。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公告发布后,将响应文件纸质版一正一副通过快递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 (略) 众航 (略) 【 (略) (略) 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8层办公室08号】,黄先生,0763-(略))”,并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发送至(*@*63.com),快递外包装请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略)

地 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 (略)

联系方式:0763-(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众航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8层办公室08号

联系方式:0763-(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电 话:0763-(略)

(略) 众航 (略)


2025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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