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湖区梁万村安置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答疑-采购/资审公告
青山湖区梁万村安置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答疑-采购/资审公告
(略) 梁万村 (略) (略) 改造安置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答疑
1、为响应国家环保节能号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投标文件商务部分“(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自行编制)”是否可以不打印分部分项清单报价及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标后再提供?
答:可以。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1、编制和装订要求:统一使用A3图纸,装订成册。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宜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与总则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要求不一致,请予以明确?
答:以总则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3、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需 (略) 开具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收据)”。请问,若投标单 (略) 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是否可以不需要 (略) 开具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收据)?
答:不需要。
4、评分办法前附表2.2.3“拟派管理机构人员的符合资格要求的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原件、由社保部门出具在本单位的开标当月前六个月(含)以上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原件(联合体含多家施工单位的,各施工单位“施工管理机构人员组成”均满足评审要求方可得分)”, (略)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18年07月25日发布公告不再受理《社会保险参保缴纳证明》及网上打印证明加盖公章等相关业务(见附件),请问投标 (略) (略) 打印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证明》是否符合要求?
答:社保缴纳地在南昌的投标单位,社保证明材 (略) (略) 打印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证明》。
5、招标文件(八)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自行编制),是否可以这样明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具体内容由各投标单位根据投标报价自行打印编制,但需能反应投标总价、各单项工程报价、暂估价、取费等内容。同时,分部分项清单报价及综合单价分析表等含清单具体子目的内容可不打印,但须提交完整的电子版。
答:是。
6、请明确招标控制价中《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时间或期数,另外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申请人须知”9.6条中一.2.(1)中的材料价差调整方法也请明确。
答:1、材料价格按2018年7月份;2、价差调整方法按招标文件执行。
7、控制价中不可竞争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按默认费率进行了下浮,与各主管部门的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号召相悖,是否要调整成默认费率。
答:依据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招标文件执行。
8、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控制价文件“1.梁万村 (略) (略) 改造安置房项目(土建--定案)”中的土建总价(*.19元),与“工程预算审核汇总表”中的土建总价(*.19元)不一致,且与招标文件文本中的控制价总价不一致,请复核。
答:土建总价以“工程预算审核汇总表”中的土建总价(*.19元)为准,已上传招标控制价,请下载。
9、招标文件第33页中的投标让利比率的计算公式为:“投标让利比率=(1-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100%”;但是招标控制价安装部分含有暂列金额,暂列金额是否不应该参与下浮?投标让利比率的计算公式是否应改为:“投标让利比率=【1-(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安装暂列金额)÷(招标控制价-安装暂列金额)】×100%”?
答: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不参与下浮,投标让利比率的计算公式为:“投标让利比率=【1-(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暂列金额)÷(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100%”。
10、招标文件第18页投标申请人须知9.7款第(四)条第(4)小条:“(4)工程竣工结算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7%,剩余的3%待质保一年后一次性付清。”中的“支付剩余7%”不合理,由于之前支付的进度款都是按暂定单价计量的,“支付剩余7%”不代表至此已支付至结算价的97%。故,建议将此条修改为:“(4)工程竣工结算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的3%待质保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答:招标文件第18页投标申请人须知9.7款第(四)条第(4)小条:“(4)工程竣工结算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7%,剩余的3%待质保一年后一次性付清。”修改为“(4)工程竣工结算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的3%待质保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南昌青 (略)
2018年12月17日
(略) 梁万村 (略) (略) 改造安置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答疑
1、为响应国家环保节能号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投标文件商务部分“(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自行编制)”是否可以不打印分部分项清单报价及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标后再提供?
答:可以。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1、编制和装订要求:统一使用A3图纸,装订成册。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宜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与总则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要求不一致,请予以明确?
答:以总则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3、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需 (略) 开具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收据)”。请问,若投标单 (略) 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是否可以不需要 (略) 开具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收据)?
答:不需要。
4、评分办法前附表2.2.3“拟派管理机构人员的符合资格要求的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原件、由社保部门出具在本单位的开标当月前六个月(含)以上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原件(联合体含多家施工单位的,各施工单位“施工管理机构人员组成”均满足评审要求方可得分)”, (略)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18年07月25日发布公告不再受理《社会保险参保缴纳证明》及网上打印证明加盖公章等相关业务(见附件),请问投标 (略) (略) 打印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证明》是否符合要求?
答:社保缴纳地在南昌的投标单位,社保证明材 (略) (略) 打印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证明》。
5、招标文件(八)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自行编制),是否可以这样明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具体内容由各投标单位根据投标报价自行打印编制,但需能反应投标总价、各单项工程报价、暂估价、取费等内容。同时,分部分项清单报价及综合单价分析表等含清单具体子目的内容可不打印,但须提交完整的电子版。
答:是。
6、请明确招标控制价中《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时间或期数,另外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申请人须知”9.6条中一.2.(1)中的材料价差调整方法也请明确。
答:1、材料价格按2018年7月份;2、价差调整方法按招标文件执行。
7、控制价中不可竞争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按默认费率进行了下浮,与各主管部门的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号召相悖,是否要调整成默认费率。
答:依据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招标文件执行。
8、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控制价文件“1.梁万村 (略) (略) 改造安置房项目(土建--定案)”中的土建总价(*.19元),与“工程预算审核汇总表”中的土建总价(*.19元)不一致,且与招标文件文本中的控制价总价不一致,请复核。
答:土建总价以“工程预算审核汇总表”中的土建总价(*.19元)为准,已上传招标控制价,请下载。
9、招标文件第33页中的投标让利比率的计算公式为:“投标让利比率=(1-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100%”;但是招标控制价安装部分含有暂列金额,暂列金额是否不应该参与下浮?投标让利比率的计算公式是否应改为:“投标让利比率=【1-(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安装暂列金额)÷(招标控制价-安装暂列金额)】×100%”?
答: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不参与下浮,投标让利比率的计算公式为:“投标让利比率=【1-(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暂列金额)÷(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100%”。
10、招标文件第18页投标申请人须知9.7款第(四)条第(4)小条:“(4)工程竣工结算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7%,剩余的3%待质保一年后一次性付清。”中的“支付剩余7%”不合理,由于之前支付的进度款都是按暂定单价计量的,“支付剩余7%”不代表至此已支付至结算价的97%。故,建议将此条修改为:“(4)工程竣工结算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的3%待质保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答:招标文件第18页投标申请人须知9.7款第(四)条第(4)小条:“(4)工程竣工结算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7%,剩余的3%待质保一年后一次性付清。”修改为“(4)工程竣工结算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的3%待质保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南昌青 (略)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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