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年度内部审计服务项目答疑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现就六安 (略) 2024-2026年度内部审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XJY(略)1)疑问澄清内容如下:磋商文件中关于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项内容:“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的3年内类似项目审计报告(含定案表)扫描件,审计委托合同。合同中需体现该负责人姓名,如定案表内未盖有执业印章,提供其他材料证明,不能体现的视同未提供。”
问题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无定案表部分,请问出具包含注册会计师签章的审计报告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审计报告若无定案表部分,如无法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须另附(略)方单位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
问题2:合同中无法体现负责人姓名的,出具委托人盖章的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合同中无法体现负责人姓名的,如无法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需提供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 本次答疑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答疑文件为准。
六安 (略)
六安 (略)
2025 年1月9日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现就六安 (略) 2024-2026年度内部审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XJY(略)1)疑问澄清内容如下:磋商文件中关于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项内容:“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的3年内类似项目审计报告(含定案表)扫描件,审计委托合同。合同中需体现该负责人姓名,如定案表内未盖有执业印章,提供其他材料证明,不能体现的视同未提供。”
问题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无定案表部分,请问出具包含注册会计师签章的审计报告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审计报告若无定案表部分,如无法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须另附(略)方单位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
问题2:合同中无法体现负责人姓名的,出具委托人盖章的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合同中无法体现负责人姓名的,如无法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需提供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 本次答疑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答疑文件为准。
六安 (略)
六安 (略)
2025 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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