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万灵镇大荣寨社区改造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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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万灵镇大荣寨社区改造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略) 万灵镇大 (略) 改造项目答疑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略) 万灵镇大 (略) 改造项目”的答疑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单位工程-排水工程中,单列的污水检查井清单项工作内容包含模板制作安装拆除,但该单位工程技术措施清单单列了检查井模板清单项,如何理解?2、单位工程-排水工程中,技术措施清单“检查井脚手架”限价25.74,清单单位为座,是否应为平方米?

:已做修改,详见本通知补遗部分

(二)补遗部分

1、原于2025年1月3日随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附件)。

2、原于2025年1月3日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及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作废,以本次发布的为准。

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略).03元(大写:(略)佰(略)(略)(略)万零(略)佰(略)(略)(略)元零(略)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人民币(略).60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3、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7、联系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1.2款招标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调整为:“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略)。”

4、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4.1款 3.业绩要求 工程造价调整为“合同金额在(略)元及以上。”

5、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4款 投标保证金调整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略)万元整(人民币)。”

6、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0.9款 不平衡报价 调整为:“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严重不平衡报价指:总价报价下浮率与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浮动比超过±10%(即总价报价下浮率-严重不平衡报价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下浮率)>±10%],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不增加或下浮,不计入严重不平衡报价中。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发现潜在投标人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5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投标人应当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应当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2.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修改为: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5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投标人应当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应当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2.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3.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严重不平衡报价指:总价报价下浮率与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浮动比超过±10%(即总价报价下浮率-严重不平衡报价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下浮率)>±10%],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不增加或下浮,不计入严重不平衡报价中。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发现潜在投标人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增加:

章节号

条款名称

否决投标条件

第三章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

A-28投标报价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0.9款及第三章 第2.2.5项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规定执行,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9、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1.3款 严重不平衡报价引起的调整 调整为:“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严重不平衡报价指:总价报价下浮率与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浮动比超过±10%(即总价报价下浮率-严重不平衡报价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下浮率)>±10%],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不增加或下浮,不计入严重不平衡报价中。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发现潜在投标人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10、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21.4 关于不平衡报价的约定 调整为:“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严重不平衡报价指:总价报价下浮率与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浮动比超过±10%(即总价报价下浮率-严重不平衡报价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下浮率)>±10%],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不增加或下浮,不计入严重不平衡报价中。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发现潜在投标人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11、本项目开标时间更改为2025年1月24日9:3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9:30(北京时间)。

12、将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5.1.1款 开标时间和地点“不见面开标”调整为:“见面开标”。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次答疑补遗通知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次答疑补遗通知为准。本次答疑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请各潜在投标单位注 (略) 上查看,无论投标人是否查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该答疑内容。

招 标 人: (略) (略) 万灵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正华 (略)

2025年1月9日




[(略)(略)].CQCF
工程量清单.pdf

(略) 万灵镇大 (略) 改造项目答疑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略) 万灵镇大 (略) 改造项目”的答疑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单位工程-排水工程中,单列的污水检查井清单项工作内容包含模板制作安装拆除,但该单位工程技术措施清单单列了检查井模板清单项,如何理解?2、单位工程-排水工程中,技术措施清单“检查井脚手架”限价25.74,清单单位为座,是否应为平方米?

:已做修改,详见本通知补遗部分

(二)补遗部分

1、原于2025年1月3日随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附件)。

2、原于2025年1月3日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及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作废,以本次发布的为准。

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略).03元(大写:(略)佰(略)(略)(略)万零(略)佰(略)(略)(略)元零(略)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人民币(略).60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3、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7、联系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1.2款招标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调整为:“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略)。”

4、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4.1款 3.业绩要求 工程造价调整为“合同金额在(略)元及以上。”

5、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4款 投标保证金调整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略)万元整(人民币)。”

6、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0.9款 不平衡报价 调整为:“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严重不平衡报价指:总价报价下浮率与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浮动比超过±10%(即总价报价下浮率-严重不平衡报价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下浮率)>±10%],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不增加或下浮,不计入严重不平衡报价中。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发现潜在投标人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5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投标人应当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应当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2.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修改为: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5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投标人应当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应当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2.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3.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严重不平衡报价指:总价报价下浮率与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浮动比超过±10%(即总价报价下浮率-严重不平衡报价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下浮率)>±10%],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不增加或下浮,不计入严重不平衡报价中。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发现潜在投标人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增加:

章节号

条款名称

否决投标条件

第三章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

A-28投标报价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0.9款及第三章 第2.2.5项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规定执行,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9、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1.3款 严重不平衡报价引起的调整 调整为:“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严重不平衡报价指:总价报价下浮率与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浮动比超过±10%(即总价报价下浮率-严重不平衡报价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下浮率)>±10%],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不增加或下浮,不计入严重不平衡报价中。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发现潜在投标人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10、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21.4 关于不平衡报价的约定 调整为:“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严重不平衡报价指:总价报价下浮率与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浮动比超过±10%(即总价报价下浮率-严重不平衡报价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下浮率)>±10%],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不增加或下浮,不计入严重不平衡报价中。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发现潜在投标人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11、本项目开标时间更改为2025年1月24日9:3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9:30(北京时间)。

12、将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5.1.1款 开标时间和地点“不见面开标”调整为:“见面开标”。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次答疑补遗通知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次答疑补遗通知为准。本次答疑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请各潜在投标单位注 (略) 上查看,无论投标人是否查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该答疑内容。

招 标 人: (略) (略) 万灵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正华 (略)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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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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