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县直“三定一平台”和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寿县县直“ (略) ”和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灵寿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 ||
(略) 域 | 灵寿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10日 09:5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1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1月1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尹慧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1-* | ||
采购单位 | 灵寿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灵寿县建设南大街西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 (略) 灵 (略) 政务大楼二楼西大厅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sxjc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灵寿县县直“ (略) ”和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征集文件第一部分征集公告第二项第3条中“3包:供应商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更正为“3包:无。”2.本项目3包:公务用车租赁征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总则中删除“1.4.3”项内容。3.本项目3包:公务用车租赁征集文件第三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标部分第九项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标部分资料删除“注1.车辆使用性质:小型车须是租赁;大型车须是营 (略) 客运、旅游客运等。”。4.本项目3包:公务用车租赁征集文件第六部分评审方法及标准第二项评审细则及标准2.2.1中删除“3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合格有效”。5.本项目3包:公务用车租赁征集文件第五部分服务内容及要求第三项服务要求第2项供应商提供租赁的车辆登记使用性质中删除第(2)项;。6.本项目3包获取征集文件时间更正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7日每天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寿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地 址:灵寿县建设南大街西2号
联系方式:0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地 址:河 (略) 灵 (略) 政务大楼二楼西大厅
联系方式: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慧杰
电 话:0311-*
五、附件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寿县县直“ (略) ”和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灵寿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 ||
(略) 域 | 灵寿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10日 09:5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1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1月1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尹慧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1-* | ||
采购单位 | 灵寿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灵寿县建设南大街西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 (略) 灵 (略) 政务大楼二楼西大厅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sxjc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灵寿县县直“ (略) ”和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征集文件第一部分征集公告第二项第3条中“3包:供应商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更正为“3包:无。”2.本项目3包:公务用车租赁征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总则中删除“1.4.3”项内容。3.本项目3包:公务用车租赁征集文件第三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标部分第九项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标部分资料删除“注1.车辆使用性质:小型车须是租赁;大型车须是营 (略) 客运、旅游客运等。”。4.本项目3包:公务用车租赁征集文件第六部分评审方法及标准第二项评审细则及标准2.2.1中删除“3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合格有效”。5.本项目3包:公务用车租赁征集文件第五部分服务内容及要求第三项服务要求第2项供应商提供租赁的车辆登记使用性质中删除第(2)项;。6.本项目3包获取征集文件时间更正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7日每天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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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寿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地 址:灵寿县建设南大街西2号
联系方式:0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地 址:河 (略) 灵 (略) 政务大楼二楼西大厅
联系方式: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慧杰
电 话:0311-*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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