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基本照护保险、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病保险、职工自费补充保险、医疗救助保险支出委托审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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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基本照护保险、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病保险、职工自费补充保险、医疗救助保险支出委托审计采购公告

一、网上采购时间

采购开始时间:2024年1月24日9:00

采购结束时间:2024年1月30日16:00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

基本照护保险、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病保险、职工自费补充保险、医疗救助保险支出委托审计

采购预算:(略)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成交方式:按项目成交

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后3家报价中最接近3家平均价的报价成交;

2、报价为项目的总价,不得将项目拆分或选择性报价;

3、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供应商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2A级以上评级的会计师事务所。

4、注册地 (略) 域或外地会计师事务所 (略) 域有固定办公场所、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服务内容

1、 (略) 2023年度期间基本照护保险、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病保险、职工自费补充保险、医疗救助保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2、根据审计情况,出具审计报告(一式三份)。

(三)质量要求

1、重点关注五项资金支付流程的合理合规性、报销的真实性。

2、重点关注五项资金结余的真实性和正确性,是否有隐匿收入、虚列支出的现象。

3、重点关注五项资金收支比率是否适中。

四、投标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报价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报价总表(须盖单位公章)。

4、采购文件中确定的投标要求和其他证明文件;

5、对采购文件确定的技术、质量和服务等条款,所作出的实质性响应和说明。

6、项目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五、采购报价要求

1、采购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三个工作日,采用一次报价方式。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报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开标时间:1月30日下午16:00,地点: (略) 行政中心4楼西南角会议室

3、联系人:陈艳华,联系电话:(略)

4、开标成交后,成交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

5、供应商随意、恶意报价,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将按相关规 (略) 罚。

6、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要及时签订合同,签订的采购合同一式二份(采购单位、供应商各一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七、验收与付款

1、成交供应商应积极履约,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有关工作任务,采购单位要按合同约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作为支付款项的依据。

2、采购单位根据询价文件、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按相关支付规定直接支付款项。

(略) (略) 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23日

一、网上采购时间

采购开始时间:2024年1月24日9:00

采购结束时间:2024年1月30日16:00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

基本照护保险、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病保险、职工自费补充保险、医疗救助保险支出委托审计

采购预算:(略)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成交方式:按项目成交

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后3家报价中最接近3家平均价的报价成交;

2、报价为项目的总价,不得将项目拆分或选择性报价;

3、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供应商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2A级以上评级的会计师事务所。

4、注册地 (略) 域或外地会计师事务所 (略) 域有固定办公场所、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服务内容

1、 (略) 2023年度期间基本照护保险、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病保险、职工自费补充保险、医疗救助保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2、根据审计情况,出具审计报告(一式三份)。

(三)质量要求

1、重点关注五项资金支付流程的合理合规性、报销的真实性。

2、重点关注五项资金结余的真实性和正确性,是否有隐匿收入、虚列支出的现象。

3、重点关注五项资金收支比率是否适中。

四、投标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报价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报价总表(须盖单位公章)。

4、采购文件中确定的投标要求和其他证明文件;

5、对采购文件确定的技术、质量和服务等条款,所作出的实质性响应和说明。

6、项目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五、采购报价要求

1、采购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三个工作日,采用一次报价方式。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报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开标时间:1月30日下午16:00,地点: (略) 行政中心4楼西南角会议室

3、联系人:陈艳华,联系电话:(略)

4、开标成交后,成交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

5、供应商随意、恶意报价,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将按相关规 (略) 罚。

6、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要及时签订合同,签订的采购合同一式二份(采购单位、供应商各一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七、验收与付款

1、成交供应商应积极履约,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有关工作任务,采购单位要按合同约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作为支付款项的依据。

2、采购单位根据询价文件、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按相关支付规定直接支付款项。

(略) (略) 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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