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一代系统服务器二期应用服务器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一代系统服务器二期应用服务器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广西农村商业 (略) 新一代系统服务器二期应用服务器框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30-2411BJ0119
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中
第三章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1条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履约保证金金额:(略)元人民币。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承兑汇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在收到入围中标通知书后21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
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两年的价格有效期结束且所有订单最终验收合格。
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农村商业 (略)
开户银行: (略) 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广场信用社
银行账号:(略)001
备注:
1.所有入围中标人都必须提交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不按规定提交方式提交的,或者保函有效期少于合同履行期限(即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的,不予签订合同且承担违约责任。
3.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可在线查验的保函(保函格式后附),保函有效期大于等于30个月,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现变更为: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二)原招标文件中
第三章中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条35.履约保证金
35.3 入围中标人无不可抗力原因拒绝履行合同或者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有权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
现变更为: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三)原招标文件中
第五章中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二十三条款履约保证金
23.1 (略)方已以 □银行转账 □支票 □银行承兑汇票 □保函 方式向(略)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略)(略)万元整(¥ 元),用于弥补(略)方不能完成合同义务造成的损失。
23.2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略)方应按以下第 种方式退还履约保证金:
(1)以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在合同价格有效期结束且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订单的最终验收工作后,(略)方以书面方式提出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并提供收款账户等信息,(略)方在收到(略)方履约保证金退还书面申请后将在 30 个工作日内把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略)方;若未发生实际订单,合同价格有效期结束后,(略)方以书面方式提出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并提供收款账户等信息,(略)方在收到(略)方履约保证金退还书面申请后将在 30 个工作日内把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略)方。
(2)以金融、保险、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保函有效期结束后保函自动失效。
现变更为:删除第五章中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二十三条履约保证金
(四)原招标文件中
第五章中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二十五条其他
25.1 按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付清,逾期按应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三计收利息。依据本合同如属于(略)方应向(略)方支付前述款项的,(略)方有权自行从履约保证金、应付订单价款中扣除充抵。
现变更为:按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付清,逾期按应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三计收利息。依据本合同如属于(略)方应向(略)方支付前述款项的,(略)方有权自行从应付订单价款中扣除充抵。
(五)原招标文件中
第五章中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附件11:履约保函示范文本
现变更为:删除第五章中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附件11:履约保函示范文本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项目名称:广西农村商业 (略) 新一代系统服务器二期应用服务器框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30-2411BJ0119
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中
第三章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1条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履约保证金金额:(略)元人民币。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承兑汇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在收到入围中标通知书后21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
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两年的价格有效期结束且所有订单最终验收合格。
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农村商业 (略)
开户银行: (略) 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广场信用社
银行账号:(略)001
备注:
1.所有入围中标人都必须提交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不按规定提交方式提交的,或者保函有效期少于合同履行期限(即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的,不予签订合同且承担违约责任。
3.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可在线查验的保函(保函格式后附),保函有效期大于等于30个月,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现变更为: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二)原招标文件中
第三章中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条35.履约保证金
35.3 入围中标人无不可抗力原因拒绝履行合同或者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有权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
现变更为: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三)原招标文件中
第五章中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二十三条款履约保证金
23.1 (略)方已以 □银行转账 □支票 □银行承兑汇票 □保函 方式向(略)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略)(略)万元整(¥ 元),用于弥补(略)方不能完成合同义务造成的损失。
23.2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略)方应按以下第 种方式退还履约保证金:
(1)以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在合同价格有效期结束且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订单的最终验收工作后,(略)方以书面方式提出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并提供收款账户等信息,(略)方在收到(略)方履约保证金退还书面申请后将在 30 个工作日内把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略)方;若未发生实际订单,合同价格有效期结束后,(略)方以书面方式提出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并提供收款账户等信息,(略)方在收到(略)方履约保证金退还书面申请后将在 30 个工作日内把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略)方。
(2)以金融、保险、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保函有效期结束后保函自动失效。
现变更为:删除第五章中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二十三条履约保证金
(四)原招标文件中
第五章中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二十五条其他
25.1 按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付清,逾期按应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三计收利息。依据本合同如属于(略)方应向(略)方支付前述款项的,(略)方有权自行从履约保证金、应付订单价款中扣除充抵。
现变更为:按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付清,逾期按应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三计收利息。依据本合同如属于(略)方应向(略)方支付前述款项的,(略)方有权自行从应付订单价款中扣除充抵。
(五)原招标文件中
第五章中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附件11:履约保函示范文本
现变更为:删除第五章中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附件11:履约保函示范文本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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