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上游抚顺段-辽宁抚顺浑河干流清原段及其支流生态环境修复项目代建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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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上游抚顺段-辽宁抚顺浑河干流清原段及其支流生态环境修复项目代建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上游抚顺段)-辽宁抚顺浑河干流(清原段)及其支流生态环境修复项目代建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发布时间: 2025-01-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上游抚顺段)-辽宁抚顺浑河干流(清原段)及其支流生态环境修复项目代建
首次公告日期:2025-01-0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中合同履约期限变更为:147天与施工同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13日12时3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2.开标现场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中的要求,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5、当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内容及要求不一致时,以采购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原满族自治县 (略)
地 址:清原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国际 (略) 30号楼M3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电 话:024-*
附件:

公告信息

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上游抚顺段)-辽宁抚顺浑河干流(清原段)及其支流生态环境修复项目代建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发布时间: 2025-01-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上游抚顺段)-辽宁抚顺浑河干流(清原段)及其支流生态环境修复项目代建
首次公告日期:2025-01-0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中合同履约期限变更为:147天与施工同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13日12时3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2.开标现场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中的要求,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5、当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内容及要求不一致时,以采购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原满族自治县 (略)
地 址:清原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国际 (略) 30号楼M3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电 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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