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日常信息变更2025年1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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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日常信息变更2025年1月的公示

按照《吉林省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业务工作办理流程(2.0版)》(吉公资发〔2024〕7号)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我中心受理了部分企业申请变更信息的材料,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略) 产品价格更新、产品规格型号信息变更,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间: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5日。

三、质疑方式

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由被授权人发送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书面质疑(或申、投诉)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请质疑(或申、投诉)企业务必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投诉、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按照国家 (略) 《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处理。

四、受理时间

公示期间内接受质疑(申、投诉)电话(节假日除外)及电子邮件,逾期不予受理。

五、受理方式和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发送邮件至:*@*63.com

联系电话:0431-(略)

(略)

2025年1月13日


附件1:2025年1月体外诊断试剂日常信息变更表.xlsx
附件2:体外诊断试剂2025年1月日常价格信息.xlsx

来源:

初审:刘彤欣

复审:孙光政

终审:赵焕春

按照《吉林省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业务工作办理流程(2.0版)》(吉公资发〔2024〕7号)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我中心受理了部分企业申请变更信息的材料,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略) 产品价格更新、产品规格型号信息变更,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间: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5日。

三、质疑方式

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由被授权人发送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书面质疑(或申、投诉)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请质疑(或申、投诉)企业务必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投诉、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按照国家 (略) 《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处理。

四、受理时间

公示期间内接受质疑(申、投诉)电话(节假日除外)及电子邮件,逾期不予受理。

五、受理方式和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发送邮件至:*@*63.com

联系电话:0431-(略)

(略)

2025年1月13日


附件1:2025年1月体外诊断试剂日常信息变更表.xlsx
附件2:体外诊断试剂2025年1月日常价格信息.xlsx

来源:

初审:刘彤欣

复审:孙光政

终审:赵焕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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