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4龙灯特大桥结构监测系统建设招标文件第2号补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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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04龙灯特大桥结构监测系统建设招标文件第2号补遗书

S204龙灯特大桥结构监测系统建设招标文件

第2号补遗书

各投标人:

招标人就《S204龙灯特大桥结构监测系统建设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第2号补遗书。投标人应一并阅读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如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本补遗书具体补充或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前附表》中新增第3.2.5款“编列内容”内容: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2.5条修改为:

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按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2、招标文件格式中“(三) 拟投入的主要检测人员资历表”附注修改为以下内容:

注:本表应填写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相关信息及业绩等,并按投标须知正文第3.5.4条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资料;本次招标不审查其他试验检测工程师、监测人员,投标时无须填报

3、招标文件格式中“(五)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表格及附注修改为以下内容: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附录 4 和“投标人须知 ”正文第 1.4.4 项规定。

4、招标文件格式中“5、公示信息表”附注修改为以下内容:

注3.本表的完整信息随投标文件一并上传。

(二)投标人提疑回复

各投标人:

本项目于2025年1月10日收到投标人提疑,现对提疑进行回复: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70页合同协议书格式第6条,以及第82页投标报价汇总表均提到暂列金额为90,000元,但第77页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报价说明中暂列金额为无。请问,本项目的暂列金额是否应为无?

回复:本项目暂列金以“工程量清单”中“投标报价汇总表”为准。

问题二招标文件第31页第3.2条提到,投标人应将已填写完毕的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拷入招标人提供的光盘(或U盘)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但招标人并未提供光盘或U盘。投标人是否仍需提交?

回复:不需要提交。

问题三招标文件第102页公示信息表注释3中提到:“3.本表的完整信息应另存为一个单独的word文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加密)保存在电子U盘中。”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是否需要单独提交U盘?

回复:详见本补遗书内容

问题四招标文件第94页(五)投标人信誉情况表左侧项目一栏提到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4项规定,招标文件的附录3为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此处的附录3是否应修改为附录4?

回复:详见本补遗书内容

问题五招标文件第92页(三)拟投入的主要检测人员资历表注释中提到:“本表应填写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测人员、安全员相关信息及业绩等……”,与第25页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注释1中“1.上述人员,投标文件中无须填报……”相矛盾。本表是否只需要填写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及业绩?

回复:详见本补遗书内容

问题六招标文件第32页第3.2.5条提到:“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但招标文件所列合同条款并没有第9.2.5项。请问该条款应如何理解?

回复:详见本补遗书内容

招 标 人:贵州 (略) (略)

招标代理: (略) 建 (略)

日 期:2025年01月13日


文件预览:
S204龙灯特大桥结构监测系统建设(第2次).GZTYDY
答疑文件.pdf
澄清答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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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号补遗书

各投标人:

招标人就《S204龙灯特大桥结构监测系统建设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第2号补遗书。投标人应一并阅读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如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本补遗书具体补充或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前附表》中新增第3.2.5款“编列内容”内容: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2.5条修改为:

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按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2、招标文件格式中“(三) 拟投入的主要检测人员资历表”附注修改为以下内容:

注:本表应填写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相关信息及业绩等,并按投标须知正文第3.5.4条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资料;本次招标不审查其他试验检测工程师、监测人员,投标时无须填报

3、招标文件格式中“(五)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表格及附注修改为以下内容: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附录 4 和“投标人须知 ”正文第 1.4.4 项规定。

4、招标文件格式中“5、公示信息表”附注修改为以下内容:

注3.本表的完整信息随投标文件一并上传。

(二)投标人提疑回复

各投标人:

本项目于2025年1月10日收到投标人提疑,现对提疑进行回复: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70页合同协议书格式第6条,以及第82页投标报价汇总表均提到暂列金额为90,000元,但第77页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报价说明中暂列金额为无。请问,本项目的暂列金额是否应为无?

回复:本项目暂列金以“工程量清单”中“投标报价汇总表”为准。

问题二招标文件第31页第3.2条提到,投标人应将已填写完毕的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拷入招标人提供的光盘(或U盘)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但招标人并未提供光盘或U盘。投标人是否仍需提交?

回复:不需要提交。

问题三招标文件第102页公示信息表注释3中提到:“3.本表的完整信息应另存为一个单独的word文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加密)保存在电子U盘中。”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是否需要单独提交U盘?

回复:详见本补遗书内容

问题四招标文件第94页(五)投标人信誉情况表左侧项目一栏提到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4项规定,招标文件的附录3为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此处的附录3是否应修改为附录4?

回复:详见本补遗书内容

问题五招标文件第92页(三)拟投入的主要检测人员资历表注释中提到:“本表应填写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测人员、安全员相关信息及业绩等……”,与第25页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注释1中“1.上述人员,投标文件中无须填报……”相矛盾。本表是否只需要填写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及业绩?

回复:详见本补遗书内容

问题六招标文件第32页第3.2.5条提到:“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但招标文件所列合同条款并没有第9.2.5项。请问该条款应如何理解?

回复:详见本补遗书内容

招 标 人:贵州 (略) (略)

招标代理: (略) 建 (略)

日 期:2025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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