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场地建设项目废标公示第1包
某单位场地建设项目废标公示第1包
某单位场地建设项目废标公告
(2024-JLJZAB-G1103)
一、我部某单位场地建设项目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招标开标会议,招标结果于10月31日至11月4日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我部进行全面复盘自查和对有关质疑问题核查,发现招标过程中存在招标文件不完善、评分计算不正确、投标报价格式不规范、投标单位私自更换和增加人员等问题,对招标结果造成了实质性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第五十五条“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第八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 (略)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投标单位不得更换已通过审查的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否则取消其参加评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军队物资招标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招标公告、招标程序不符合或者招标文件有不合理条文的,应予废标,并责成军队物资招标机构重新招标”)等法规规定,为确保招标活动公正依法、公平合理,决定对此次招标 (略) 理。
二、此项目废标相关信息在“ (略) ”(http://**)上发布。
三、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先生:(略) 王先生:(略)
办公电话:0997-(略)
传 真:0997-(略)
四、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朱 先 生:(略)
欧阳先生:(略)
2025年1月13日
某单位场地建设项目废标公告
(2024-JLJZAB-G1103)
一、我部某单位场地建设项目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招标开标会议,招标结果于10月31日至11月4日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我部进行全面复盘自查和对有关质疑问题核查,发现招标过程中存在招标文件不完善、评分计算不正确、投标报价格式不规范、投标单位私自更换和增加人员等问题,对招标结果造成了实质性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第五十五条“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第八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 (略)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投标单位不得更换已通过审查的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否则取消其参加评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军队物资招标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招标公告、招标程序不符合或者招标文件有不合理条文的,应予废标,并责成军队物资招标机构重新招标”)等法规规定,为确保招标活动公正依法、公平合理,决定对此次招标 (略) 理。
二、此项目废标相关信息在“ (略) ”(http://**)上发布。
三、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先生:(略) 王先生:(略)
办公电话:0997-(略)
传 真:0997-(略)
四、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朱 先 生:(略)
欧阳先生:(略)
2025年1月13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