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西岸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连州市西岸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西岸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西岸镇人民政府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13日 17:3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1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1月1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成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3-* | ||
采购单位 | (略) 西岸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西岸镇西岸镇大道12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6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新 (略) 物资大厦第九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63-* | ||
附件: | |||
附件1 | (略) 西岸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zip | ||
附件2 | 附件1:资格承诺函 .docx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ZC001A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西岸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中“其他商务需求”第6款修改为:“6、设备配备:提供不少于3辆3吨(或以上)垃圾压缩车。”
2、《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之“5.详细评审”中“设备配置方案”评审标准修改为:“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配置方案进行评分:具有作业车辆的,每提供一辆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①车辆为供应商自有的: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登记证(或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扫描件和车辆彩图;②车辆非供应商自有的:提供车辆租赁合同或使用证明、有效的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和车辆彩图。以上证明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资料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分。”
3、《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之“5.详细评审”中“需求响应”分值修改为42.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13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名 称: (略) 西岸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西岸镇西岸镇大道121号
联系方式:0763-*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新 (略) 物资大厦第九层
联系方式:0763-*
项目联系人:成小姐
电 话:0763-*
(略) (略)
2025年01月13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西岸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西岸镇人民政府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13日 17:3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1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1月1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成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3-* | ||
采购单位 | (略) 西岸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西岸镇西岸镇大道12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6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新 (略) 物资大厦第九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63-* | ||
附件: | |||
附件1 | (略) 西岸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zip | ||
附件2 | 附件1:资格承诺函 .docx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ZC001A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西岸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中“其他商务需求”第6款修改为:“6、设备配备:提供不少于3辆3吨(或以上)垃圾压缩车。”
2、《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之“5.详细评审”中“设备配置方案”评审标准修改为:“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配置方案进行评分:具有作业车辆的,每提供一辆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①车辆为供应商自有的: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登记证(或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扫描件和车辆彩图;②车辆非供应商自有的:提供车辆租赁合同或使用证明、有效的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和车辆彩图。以上证明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资料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分。”
3、《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之“5.详细评审”中“需求响应”分值修改为42.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13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名 称: (略) 西岸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西岸镇西岸镇大道121号
联系方式:0763-*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新 (略) 物资大厦第九层
联系方式:0763-*
项目联系人:成小姐
电 话:0763-*
(略) (略)
2025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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