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城区楼宇亮化景观亮化维护项目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攸县城区楼宇亮化景观亮化维护项目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略)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原公告采购项目名称: (略) 楼宇亮化景观亮化维护项目 二、原公告政府采购编号:攸财采计【2021】15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3月16日 四、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五条“(一)服务范围:城市景观照明灯具维护明细”有少量修正(剔除原 (略) 照明工程、路灯工程等),现 (略) 景观照明灯具维护明细。 2、在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八条增加“3、本采购预 (略) (略) 、 (略) 发布了《 (略) 照明设施维护费用指导标准(试行)》计算确定的,即为攸县201 (略) 夜景照明工程结算价格(略)元*7%*50%*3年=554.(略)元。” 3、在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八条增加“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含投标总价和分项报价)时应参照相关规定, (略) 场行情及企业实力进行合理报价。” 五、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更正,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 (略) ,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六、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略) 管理和 (略) (2)地 址:攸县 (略) 发展中心主楼14楼1462室 (3)联系人:陈先生 (4)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攸县正泰 (略) (2)地 址:攸县联星街道枫岭大道景秀家园门面房3C栋103 (3)联系人:艾先生 (4)邮 编:(略) (5)电 话/传真:0731-(略) (6)电子邮箱:*@*q.com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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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略)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原公告采购项目名称: (略) 楼宇亮化景观亮化维护项目 二、原公告政府采购编号:攸财采计【2021】15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3月16日 四、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五条“(一)服务范围:城市景观照明灯具维护明细”有少量修正(剔除原 (略) 照明工程、路灯工程等),现 (略) 景观照明灯具维护明细。 2、在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八条增加“3、本采购预 (略) (略) 、 (略) 发布了《 (略) 照明设施维护费用指导标准(试行)》计算确定的,即为攸县201 (略) 夜景照明工程结算价格(略)元*7%*50%*3年=554.(略)元。” 3、在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八条增加“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含投标总价和分项报价)时应参照相关规定, (略) 场行情及企业实力进行合理报价。” 五、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更正,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 (略) ,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六、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略) 管理和 (略) (2)地 址:攸县 (略) 发展中心主楼14楼1462室 (3)联系人:陈先生 (4)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攸县正泰 (略) (2)地 址:攸县联星街道枫岭大道景秀家园门面房3C栋103 (3)联系人:艾先生 (4)邮 编:(略) (5)电 话/传真:0731-(略) (6)电子邮箱:*@*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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