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2025年农作物户用晾晒场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静宁县2025年农作物户用晾晒场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申请资格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文件开启时间 | |
文件开启方式 | |
评审办法 | 1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 1 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2)技术负责人 1 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 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4)安全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5)施工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6)质(检)量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7)机械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8)资料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资料员岗位证书; (9)材料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材料员岗位证书; 3. 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登记成功后于2025年1月 21日17时00前将《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基本信息备案登记表》、《 (略) 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规范投标承诺书》、《投标人资质证件真实有效承诺书》(原件一式三份)交至甘肃卓琪 (略) (地址: (略) 静宁县城 (略) 建兴明珠19栋1层商铺4室)不按规定时间递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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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文件开启时间 | |
文件开启方式 | |
评审办法 | 1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 1 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2)技术负责人 1 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 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4)安全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5)施工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6)质(检)量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7)机械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8)资料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资料员岗位证书; (9)材料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材料员岗位证书; 3. 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登记成功后于2025年1月 21日17时00前将《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基本信息备案登记表》、《 (略) 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规范投标承诺书》、《投标人资质证件真实有效承诺书》(原件一式三份)交至甘肃卓琪 (略) (地址: (略) 静宁县城 (略) 建兴明珠19栋1层商铺4室)不按规定时间递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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