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西河镇村头、大村村人居环境整治及产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施工答疑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西河镇村头、大村村人居环境整治及产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施工答疑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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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5,*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略) 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西河镇村头、大村村人居环境整治及产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略) 上提问时间已截止,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回复: 问题1、招标文件第51页:2.3.6.2 本招标项目约定,材料、工程设备单价涨跌风险幅度值 A 为5%。合同履行期间,当《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涨跌幅度等于或低于 A 值时,该材料、工程设备单价不予调整;超过A 值时,其超过部分可以调整。相关费用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调差方式a、b、c,请补充b、c调差方式的前提条件。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招标文件第4页“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与招标文件第16页“5.1 施工工艺严格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现行施工技术规范及标准执行,工程质量标准须达到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与招标文件第69页“15.2.2.2工程质量标准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 (略) 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合格。”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工程质量标准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 (略) 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 (*)合格”为准。 问题3、招标文件中的项目名称:“ (略) (略) 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西河镇村头、大村村人居环境整治及产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施工”与“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名称:西河镇村头、大村村人居环境整治及产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本次招标为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项目名称以“ (略) (略) 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西河镇村头、大村村人居环境整治及产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施工”为准。 问题4、工程量清单“西河镇村头、大村村人居环境整治及产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绿化工程”,第5条中的项目名称:黄皮与项目特征描述种类:红花紫荆不一致,第6条中的项目名称:火山榕与项目特征描述种类:红叶石楠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是否需要修改? 答:以下表为准:
本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书不 (略) ,以本答疑书为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招标人: (略) (略) 西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 (略) 2025年1月14日 |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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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5,*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略) 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西河镇村头、大村村人居环境整治及产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略) 上提问时间已截止,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回复: 问题1、招标文件第51页:2.3.6.2 本招标项目约定,材料、工程设备单价涨跌风险幅度值 A 为5%。合同履行期间,当《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涨跌幅度等于或低于 A 值时,该材料、工程设备单价不予调整;超过A 值时,其超过部分可以调整。相关费用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调差方式a、b、c,请补充b、c调差方式的前提条件。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招标文件第4页“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与招标文件第16页“5.1 施工工艺严格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现行施工技术规范及标准执行,工程质量标准须达到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与招标文件第69页“15.2.2.2工程质量标准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 (略) 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合格。”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工程质量标准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 (略) 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 (*)合格”为准。 问题3、招标文件中的项目名称:“ (略) (略) 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西河镇村头、大村村人居环境整治及产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施工”与“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名称:西河镇村头、大村村人居环境整治及产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本次招标为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项目名称以“ (略) (略) 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西河镇村头、大村村人居环境整治及产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施工”为准。 问题4、工程量清单“西河镇村头、大村村人居环境整治及产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绿化工程”,第5条中的项目名称:黄皮与项目特征描述种类:红花紫荆不一致,第6条中的项目名称:火山榕与项目特征描述种类:红叶石楠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是否需要修改? 答:以下表为准:
本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书不 (略) ,以本答疑书为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招标人: (略) (略) 西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 (略) 2025年1月14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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