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器材类-包9第二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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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器材类-包9第二次更正公告

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器材类-包9)(第二次)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1-14 浏览量:

项目名称 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器材类-包9)(第二次)
项目编号 CSCG#
交易分类 货物类 所属管辖范围 市本级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相关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B1E#800-QC(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器材类-包9)(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附页3-1评标因素及标准->技术评审”原内容:

计分因素

权值

计分标准

技术响应

30

本项不计分情况:投标文件没有《货物说明一览表》(必须包含品牌、型号规格)或《技术响应偏离表》的;《货物说明一览表》和《技术响应偏离表》的响应指标与报告【包含但不限于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具体以技术要求为准)】不一致的;未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逐项对应列出所投产品对应条件和参数,未注明响应或偏离的;响应条件全部照抄招标文件原文的。

以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为基准,所有技术参数须逐条响应并对有数值要求的技术指标提供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具体以技术要求为准)),若报告中无法体现的技术参数须提供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产品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 (略) 截图或产品技术规格书或使用说明书等))。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计30分。

1.技术指标“★”号项中每负偏离一项,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技术指标“▲”号项中每负偏离一项扣6分,扣完为止。

3.其他未标“★”号或“▲”号项为一般技术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4.投标文件对技术要求中的 (略) 间指标(如:以“不小于/不大于/≥/≤/>/</-……”等符号加前缀或连接)未列出投标产品对应指标值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检测报告中的技术指标为 (略) 间指标的以报告为准)

注:①以上响应缺项、未提供证明材料、材料模糊不清,视同 (略) 理;

有数值要求的技术参数指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数据为准,报告中未体现技术参数数值的须提供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产品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 (略) 截图或产品技术规格书或使用说明书等),描述性的条款在技术响应偏离表中如实响应。未提供报告或者产品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

有数值要求的技术参数指标须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者产品证明材料中对应位置进行红框标记,并提供参数对应的索引表。

③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响应情况内容应与证明材料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为准进行评审;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完整齐全。

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中,凡编排有单独的中文序数或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序列号等字符的条款为一条技术参数要求,如:“1./1.1/1.1.1/(1)……”等。

现更正为:

计分因素

权值

计分标准

技术响应

30

一、技术响应得分规则如下:

以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为基准,所有技术参数须逐条响应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范围详见其他注意事项①)。其中:①标记“★”号的为实质性技术指标(负偏离一项,作无 (略) 理);②标记“▲”的为重要技术指标;③未做任何标记的为一般技术指标。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计30分。

技术响应得分=重要技术指标响应得分+一般技术指标响应得分

重要技术指标响应得分=(满足重要技术指标的数量/重要技术指标的总数量<共3条>)×9分

一般技术指标响应得分=(满足一般技术指标的数量/一般技术指标的总数量<共14条>)×21分

二、本项不计分情况:

①投标文件没有《货物说明一览表》(必须包含生产厂家、品牌、型号规格)和《技术响应偏离表》的;

②《货物说明一览表》和《技术响应偏离表》中的技术指标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

③《技术响应偏离表》未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逐项列出所投产品对应的具体条件和参数,且未如实注明响应或偏离的;

三、其他注意事项:

①证明材料:所有技术参数须逐条响应并按采购需求的要求提供对应技术指标的检验(检测)报告;其他技术参数若报告中无法体现的,须提供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产品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 (略) 截图、产品技术规格书、使用说明书等)。描述性条款在技术响应偏离表中如实响应即可。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完整齐全。

③(重要条款负偏离项数×2+一般条款负偏离项数)≥5项,将导致投标

无效。

④以上响应缺项、未提供证明材料、材料模糊不清的,或《技术响应偏离

表》中每项技术指标未标明证明材料及所在页码并用红框对证明材料进行标记的,视同 (略) 理。

⑤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中,最末级序号为一条技术指标要求。

更正日期:2025年1月 14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延期开标时间:2025年2月 12日 09:00。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 (略) ,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 (略) (略) (略) 151号        

联系方式:黄助理0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中国(湖南)自由贸 (略) (略) 长 (略) 区 (略) 二段169号先进储能节能创意示范产业园15栋403           

联系方式:佘东麟、陶晓微、钟晓虹0731-#,0731-#,#          

3.项目联系方式

黄助理

电话:0731-#


相关附件:

答疑文件正文.doc

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器材类-包9)(第二次)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1-14 浏览量:

项目名称 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器材类-包9)(第二次)
项目编号 CSCG#
交易分类 货物类 所属管辖范围 市本级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相关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B1E#800-QC(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器材类-包9)(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附页3-1评标因素及标准->技术评审”原内容:

计分因素

权值

计分标准

技术响应

30

本项不计分情况:投标文件没有《货物说明一览表》(必须包含品牌、型号规格)或《技术响应偏离表》的;《货物说明一览表》和《技术响应偏离表》的响应指标与报告【包含但不限于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具体以技术要求为准)】不一致的;未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逐项对应列出所投产品对应条件和参数,未注明响应或偏离的;响应条件全部照抄招标文件原文的。

以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为基准,所有技术参数须逐条响应并对有数值要求的技术指标提供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具体以技术要求为准)),若报告中无法体现的技术参数须提供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产品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 (略) 截图或产品技术规格书或使用说明书等))。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计30分。

1.技术指标“★”号项中每负偏离一项,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技术指标“▲”号项中每负偏离一项扣6分,扣完为止。

3.其他未标“★”号或“▲”号项为一般技术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4.投标文件对技术要求中的 (略) 间指标(如:以“不小于/不大于/≥/≤/>/</-……”等符号加前缀或连接)未列出投标产品对应指标值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检测报告中的技术指标为 (略) 间指标的以报告为准)

注:①以上响应缺项、未提供证明材料、材料模糊不清,视同 (略) 理;

有数值要求的技术参数指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数据为准,报告中未体现技术参数数值的须提供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产品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 (略) 截图或产品技术规格书或使用说明书等),描述性的条款在技术响应偏离表中如实响应。未提供报告或者产品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

有数值要求的技术参数指标须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者产品证明材料中对应位置进行红框标记,并提供参数对应的索引表。

③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响应情况内容应与证明材料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为准进行评审;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完整齐全。

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中,凡编排有单独的中文序数或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序列号等字符的条款为一条技术参数要求,如:“1./1.1/1.1.1/(1)……”等。

现更正为:

计分因素

权值

计分标准

技术响应

30

一、技术响应得分规则如下:

以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为基准,所有技术参数须逐条响应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范围详见其他注意事项①)。其中:①标记“★”号的为实质性技术指标(负偏离一项,作无 (略) 理);②标记“▲”的为重要技术指标;③未做任何标记的为一般技术指标。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计30分。

技术响应得分=重要技术指标响应得分+一般技术指标响应得分

重要技术指标响应得分=(满足重要技术指标的数量/重要技术指标的总数量<共3条>)×9分

一般技术指标响应得分=(满足一般技术指标的数量/一般技术指标的总数量<共14条>)×21分

二、本项不计分情况:

①投标文件没有《货物说明一览表》(必须包含生产厂家、品牌、型号规格)和《技术响应偏离表》的;

②《货物说明一览表》和《技术响应偏离表》中的技术指标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

③《技术响应偏离表》未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逐项列出所投产品对应的具体条件和参数,且未如实注明响应或偏离的;

三、其他注意事项:

①证明材料:所有技术参数须逐条响应并按采购需求的要求提供对应技术指标的检验(检测)报告;其他技术参数若报告中无法体现的,须提供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产品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 (略) 截图、产品技术规格书、使用说明书等)。描述性条款在技术响应偏离表中如实响应即可。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完整齐全。

③(重要条款负偏离项数×2+一般条款负偏离项数)≥5项,将导致投标

无效。

④以上响应缺项、未提供证明材料、材料模糊不清的,或《技术响应偏离

表》中每项技术指标未标明证明材料及所在页码并用红框对证明材料进行标记的,视同 (略) 理。

⑤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中,最末级序号为一条技术指标要求。

更正日期:2025年1月 14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延期开标时间:2025年2月 12日 09:00。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 (略) ,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 (略) (略) (略) 151号        

联系方式:黄助理0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中国(湖南)自由贸 (略) (略) 长 (略) 区 (略) 二段169号先进储能节能创意示范产业园15栋403           

联系方式:佘东麟、陶晓微、钟晓虹0731-#,0731-#,#          

3.项目联系方式

黄助理

电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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