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沿线街区更新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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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0,986,855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略) (略) (略) 更新工程施工招标澄清公告(二) (略) (略) (略) (略) 更新工程施工(招标编号:A(略)9002)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补充如下(以前所作的任何表述与本澄清公告(二)不同的,以本澄清公告(二)为准): 1、本项目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2月11日9时30分; (略) 上下载时间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2月10日9时00分;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1月26日16时00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2月11日9时30分。 2、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1款 投标文件的组成中“开 (略) (略) 场信用信息 (略) 政工程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企业,将《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编入投标文件的,视为缴纳投标保证金,可不提供保证金收执证明。”修改为“开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房屋建筑工程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企业,将《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编入投标文件的,视为缴纳投标保证金,可不提供保证金收执证明。” 3、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0.10款 特别说明中“开 (略) (略) 场信用信息 (略) 政工程领域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企业,将《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编入投标文件的,视为缴纳投标保证金。”修改为“开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房屋建筑工程领域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企业,将《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编入投标文件的,视为缴纳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 (略) 海曙 (略) 招标代理人:世明 (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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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0,986,855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略) (略) (略) 更新工程施工招标澄清公告(二) (略) (略) (略) (略) 更新工程施工(招标编号:A(略)9002)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补充如下(以前所作的任何表述与本澄清公告(二)不同的,以本澄清公告(二)为准): 1、本项目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2月11日9时30分; (略) 上下载时间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2月10日9时00分;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1月26日16时00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2月11日9时30分。 2、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1款 投标文件的组成中“开 (略) (略) 场信用信息 (略) 政工程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企业,将《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编入投标文件的,视为缴纳投标保证金,可不提供保证金收执证明。”修改为“开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房屋建筑工程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企业,将《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编入投标文件的,视为缴纳投标保证金,可不提供保证金收执证明。” 3、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0.10款 特别说明中“开 (略) (略) 场信用信息 (略) 政工程领域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企业,将《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编入投标文件的,视为缴纳投标保证金。”修改为“开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房屋建筑工程领域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企业,将《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编入投标文件的,视为缴纳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 (略) 海曙 (略) 招标代理人:世明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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