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小学一期施工“评定分离”重新公告
龙山小学一期施工“评定分离”重新公告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工程名称 | 龙山小学(一期)(施工“评定分离”)(重新公告)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条款号2.1.4“计划工期”中的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调整为:“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临设(含围挡、大门、 (略) 等);2、开工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桩基工程;3、开工之日起70日历天内完成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4、开工之日起120日历天内主楼主体结构施工至正负零;5、开工之日起170日历天内完成主体结构封顶;6、开工之日起310日历天内外立面装饰完成;7、开工之日起330日历天内脚手架全部拆除完成;8、开工之日起360日历天内完成装修工程和室外工程;9、开工之日起438日历天内完成质量、消防、规划等专项验收;10、开工之日起468日历天内完成联合验收并取得竣工备案证明。”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条款的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二、本项目原定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2025年1月16日10时45分00秒(北京时间)”,现修改为:“2025年2月14日10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注:招标文件原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 ||||
招标人:厦门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01月14日 | 招标代理机构:卓知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01月14日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工程名称 | 龙山小学(一期)(施工“评定分离”)(重新公告)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条款号2.1.4“计划工期”中的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调整为:“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临设(含围挡、大门、 (略) 等);2、开工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桩基工程;3、开工之日起70日历天内完成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4、开工之日起120日历天内主楼主体结构施工至正负零;5、开工之日起170日历天内完成主体结构封顶;6、开工之日起310日历天内外立面装饰完成;7、开工之日起330日历天内脚手架全部拆除完成;8、开工之日起360日历天内完成装修工程和室外工程;9、开工之日起438日历天内完成质量、消防、规划等专项验收;10、开工之日起468日历天内完成联合验收并取得竣工备案证明。”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条款的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二、本项目原定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2025年1月16日10时45分00秒(北京时间)”,现修改为:“2025年2月14日10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注:招标文件原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 ||||
招标人:厦门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01月14日 | 招标代理机构:卓知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0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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