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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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XPZ-2024ZC07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平 (略) 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01-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1.将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中“人员及变动要求:本项目要求最少投入服务人员16名,其中:厨师11人,面点师1人,洗碗工兼服务员4人,具体服务地点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商议,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减少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有人员变动,需提前报采购人同意且新进人员的条件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变更为:“人员及变动要求:本项目要求最少投入服务人员15名,其中:厨师10人,面点师1人,洗碗工兼服务员4人,具体服务地点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商议,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减少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有人员变动,需提前报采购人同意且新进人员的条件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2.将原招标文件 评审因素和标准中 “服务人员组成结构 注:以上1-2项人员须提供相关职业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招标文件中技术部分要求的11人的厨师团队中须包括以上人员,所有团队人员全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身份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变更为:“服务人员组成结构 注:以上1-2项人员须提供相关职业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招标文件中技术部分要求的10人的厨师团队中须包括以上人员,所有团队人员全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身份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其他内容不变。 4.现将采购文件已重新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澄清文件”中,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并以最新上传的采购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 2025-01-15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 (略) 站“澄清/变更 ”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平罗县城关镇萧公大街 19 号

联系方式:095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略) 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A座22楼2203室

联系方式:0951-(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周学东

电话:0952-(略)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崔晓坤 吕海敏 王春霞 李瑞雯 闫伟

电话:0951-(略)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答疑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1-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XPZ-2024ZC07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平 (略) 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01-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1.将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中“人员及变动要求:本项目要求最少投入服务人员16名,其中:厨师11人,面点师1人,洗碗工兼服务员4人,具体服务地点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商议,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减少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有人员变动,需提前报采购人同意且新进人员的条件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变更为:“人员及变动要求:本项目要求最少投入服务人员15名,其中:厨师10人,面点师1人,洗碗工兼服务员4人,具体服务地点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商议,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减少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有人员变动,需提前报采购人同意且新进人员的条件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2.将原招标文件 评审因素和标准中 “服务人员组成结构 注:以上1-2项人员须提供相关职业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招标文件中技术部分要求的11人的厨师团队中须包括以上人员,所有团队人员全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身份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变更为:“服务人员组成结构 注:以上1-2项人员须提供相关职业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招标文件中技术部分要求的10人的厨师团队中须包括以上人员,所有团队人员全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身份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其他内容不变。 4.现将采购文件已重新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澄清文件”中,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并以最新上传的采购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 2025-01-15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 (略) 站“澄清/变更 ”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平罗县城关镇萧公大街 19 号

联系方式:095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略) 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A座22楼2203室

联系方式:0951-(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周学东

电话:0952-(略)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崔晓坤 吕海敏 王春霞 李瑞雯 闫伟

电话:0951-(略)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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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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