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大学北区积水点治理工程-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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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大学北区积水点治理工程-澄清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建筑 (略) 积水点治理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5BFFGZ(略)

原公告日期:2025-01-03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建筑 (略) 积水点治理工程补疑1

项目编号:2025BFFGZ(略)

投标人疑问

1.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业绩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排水箱涵长度不小于1km的排水项目设计业绩;

因设计业绩要求的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间接的需要竣工验收报告体现竣工验收时间,而设计已完工证明主要都是审图合格证施工许可证等资料,无法提供竣工验收报告,请问是否修改设计业绩要求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答:不予修改。

2.招标文件P68页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时间或颁 (略) 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排水工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的奖项,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2分。

请问: (略) 政类项目获奖,如某防洪排涝治理工程、某废水收集系统工程、某水资源监测与控制系统、某生态补水工程等。但工程名称无法体现为排水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者竣工报告有体现 (略) (略) (略) 等,是否认可?请予明确。

答:竣工报告体 (略) (略) ,予以认可。

3.投标人奖项荣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时间或颁 (略) 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排水工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的奖项,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2分。

我单位承接 (略) 工程获得省级建筑标准化工地,请问该奖项是否满足招标人文件投标人奖项要求?

答:如投标人提供为各省级及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标准化(示范)工地”奖项的,予以认可。

4.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中:

(1)设计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水箱涵长度不小于1km的排水项目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略)元的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 (略) 工程施工业绩:

以上(1)和(2)业绩要求可以在同一合同中体现。

每提供一个同时满足上述(1)和(2)要求的业绩得4分,满分8分。

注:

1.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2个。如投标人分别提供1个设计业绩与1个施工业绩,上述两个业绩视为1个符合要求的业绩。

问题1:请问商务评分业绩要求中同时满足上述(1)和(2)要求的业绩得4分是否指的是工程总承包业绩,若是,业绩是否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若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同时满足(1)和(2)要求,该业绩予以认可,该业绩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问题2:请问我单位按照上述业绩要求仅提供2个设计业绩或者2个施工业绩能否得8分。

答:不能得8分。

问题3:请问我单位按照上述业绩要求提供1个设计业绩和1个施工业绩能否得8分。

答:不能。每提供一个同时满足上述(1)和(2)要求的业绩仅能得4分。

5.招标文件P4-P5中3.1.3投标人业绩要求的要求,“设计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排水箱涵长度不小于1km的排水项目设计业绩”以及P33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1.投标人应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设计业绩要求:(1)合同协议书。(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 (略) 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提问1:设计业绩的合同中无法体现排水箱涵长度,提供审图合格证中可以体现,该业绩是否予以认定?

答:予以认定。

提问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允许提供审图合格证,但设计业绩时间要求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是否强制要求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能否改为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者审图合格时间为准?

答:不予修改。

6.根据招标文件中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所述: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时间或颁 (略) 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排水工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的奖项,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2分。我单位可提供排水工程设计类的省级奖项,请问该奖项是否给予认可?

答:认可。

7.根 (略) 类似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奖项荣 (略) 级及以上奖项即可,本项目要求省级以上,是否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请招标人酌情给予降低此项评分标准。

答:本项目争创省级奖项,该评审项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8.招标文件P67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详细评审标准中“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的评审标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针对工程项目整体理解;

2.工程重点难点及危大工程的保障体系与措施;

3.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如有);

4.确保工期与质量的保障体系与措施;

5.确保人、材、机的保障体系与措施;

6.确保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体系与措施。

一般得 0 分<F≤3 分,良好得 3 分<F<4.5 分,优秀得 4.5 分≤F≤5分...。”

请问,在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中是否仅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无须编制承包人建议书,请明确!

答:都需编制。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地 址: (略) (略) 70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0551-(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略);(略)

2025年1月15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30分14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5-01-15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5-01-15
    0天0小时30分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建筑 (略) 积水点治理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5BFFGZ(略)

原公告日期:2025-01-03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建筑 (略) 积水点治理工程补疑1

项目编号:2025BFFGZ(略)

投标人疑问

1.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业绩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排水箱涵长度不小于1km的排水项目设计业绩;

因设计业绩要求的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间接的需要竣工验收报告体现竣工验收时间,而设计已完工证明主要都是审图合格证施工许可证等资料,无法提供竣工验收报告,请问是否修改设计业绩要求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答:不予修改。

2.招标文件P68页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时间或颁 (略) 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排水工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的奖项,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2分。

请问: (略) 政类项目获奖,如某防洪排涝治理工程、某废水收集系统工程、某水资源监测与控制系统、某生态补水工程等。但工程名称无法体现为排水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者竣工报告有体现 (略) (略) (略) 等,是否认可?请予明确。

答:竣工报告体 (略) (略) ,予以认可。

3.投标人奖项荣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时间或颁 (略) 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排水工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的奖项,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2分。

我单位承接 (略) 工程获得省级建筑标准化工地,请问该奖项是否满足招标人文件投标人奖项要求?

答:如投标人提供为各省级及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标准化(示范)工地”奖项的,予以认可。

4.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中:

(1)设计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水箱涵长度不小于1km的排水项目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略)元的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 (略) 工程施工业绩:

以上(1)和(2)业绩要求可以在同一合同中体现。

每提供一个同时满足上述(1)和(2)要求的业绩得4分,满分8分。

注:

1.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2个。如投标人分别提供1个设计业绩与1个施工业绩,上述两个业绩视为1个符合要求的业绩。

问题1:请问商务评分业绩要求中同时满足上述(1)和(2)要求的业绩得4分是否指的是工程总承包业绩,若是,业绩是否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若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同时满足(1)和(2)要求,该业绩予以认可,该业绩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问题2:请问我单位按照上述业绩要求仅提供2个设计业绩或者2个施工业绩能否得8分。

答:不能得8分。

问题3:请问我单位按照上述业绩要求提供1个设计业绩和1个施工业绩能否得8分。

答:不能。每提供一个同时满足上述(1)和(2)要求的业绩仅能得4分。

5.招标文件P4-P5中3.1.3投标人业绩要求的要求,“设计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排水箱涵长度不小于1km的排水项目设计业绩”以及P33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1.投标人应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设计业绩要求:(1)合同协议书。(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 (略) 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提问1:设计业绩的合同中无法体现排水箱涵长度,提供审图合格证中可以体现,该业绩是否予以认定?

答:予以认定。

提问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允许提供审图合格证,但设计业绩时间要求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是否强制要求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能否改为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者审图合格时间为准?

答:不予修改。

6.根据招标文件中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所述: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时间或颁 (略) 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排水工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的奖项,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2分。我单位可提供排水工程设计类的省级奖项,请问该奖项是否给予认可?

答:认可。

7.根 (略) 类似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奖项荣 (略) 级及以上奖项即可,本项目要求省级以上,是否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请招标人酌情给予降低此项评分标准。

答:本项目争创省级奖项,该评审项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8.招标文件P67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详细评审标准中“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的评审标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针对工程项目整体理解;

2.工程重点难点及危大工程的保障体系与措施;

3.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如有);

4.确保工期与质量的保障体系与措施;

5.确保人、材、机的保障体系与措施;

6.确保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体系与措施。

一般得 0 分<F≤3 分,良好得 3 分<F<4.5 分,优秀得 4.5 分≤F≤5分...。”

请问,在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中是否仅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无须编制承包人建议书,请明确!

答:都需编制。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地 址: (略) (略) 70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0551-(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略);(略)

2025年1月15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30分14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5-01-15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5-01-15
    0天0小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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