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防汛抢险物资采购三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省级防汛抢险物资采购(三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黑龙江省应急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 ||
(略) 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16日 15:2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1月16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曲梦璇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1-* | ||
采购单位 | 黑龙江省应急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王 (略) 7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黑龙 (略) (略) (略) 130-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51-* | ||
附件: | |||
附件1 | 物资交货地点明细表.xls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级防汛抢险物资采购(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30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1-22 09:00:00,更正为:2025-02-11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1-22 09:00:00,更正为:2025-02-11 09:00:00。
具体变更内容详见变更后的采购文件和变更公告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16日
本项目需要提供样品进行评审。
样品提供时间:2025年2月10日14:00-15:00,超时送达不予接收。
样品提供地点: (略) (略) (略) (略) 130-2号门
样品提供方式:投标供应商需派出送样人到 (略) 送样品,送样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函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不接受邮寄方式。未携带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函的不予接收。(法人本人参与送样的可不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函,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样品内容要求:
序号 | 样品名 |
1 | 编织袋*1个 |
2 | 彩条布(复膜编织布)*长×宽:6m×10m |
3 | 救生衣(一)*1件完整包装 |
4 | 救生衣(二)*1件完整包装 |
样品包封要求:供应商递交样品时须用不透明的材料密封、遮挡样品及部件,如因供应商未完好密封造成的泄露信息等任何情况,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或集采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样品数量较多、供应商可自行根据样品种类进行分包密封。样品包装及样品本身不能有任何体现供应商的标识,包括含有供应商或生产厂家的合格证和水洗标,若有属于未提供样品。
样品运输、取送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供应商可以参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样品,评审专家将依据(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样品进行评审打分。
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交由采购人封存供货验收时作为核验依据。
未成交的样品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人封存保管,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人通知其他未中标供应商取回,请未中标供应商保证开标联系人手机畅通并及时取回。
标书内提供样品要求与采购公告不一致的,以采购公告为准。
名称:黑龙江省应急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地址: (略) (略) 王 (略) 76号
联系方式:0451-*
名称: (略)
地址:黑龙 (略) (略) (略) 130-6号
联系方式:0451-*
项目联系人:曲梦璇
电话:0451-*
(略)
2025年01月16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省级防汛抢险物资采购(三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黑龙江省应急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 ||
(略) 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16日 15:2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1月16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曲梦璇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1-* | ||
采购单位 | 黑龙江省应急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王 (略) 7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黑龙 (略) (略) (略) 130-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51-* | ||
附件: | |||
附件1 | 物资交货地点明细表.xls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级防汛抢险物资采购(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30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1-22 09:00:00,更正为:2025-02-11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1-22 09:00:00,更正为:2025-02-11 09:00:00。
具体变更内容详见变更后的采购文件和变更公告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16日
本项目需要提供样品进行评审。
样品提供时间:2025年2月10日14:00-15:00,超时送达不予接收。
样品提供地点: (略) (略) (略) (略) 130-2号门
样品提供方式:投标供应商需派出送样人到 (略) 送样品,送样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函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不接受邮寄方式。未携带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函的不予接收。(法人本人参与送样的可不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函,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样品内容要求:
序号 | 样品名 |
1 | 编织袋*1个 |
2 | 彩条布(复膜编织布)*长×宽:6m×10m |
3 | 救生衣(一)*1件完整包装 |
4 | 救生衣(二)*1件完整包装 |
样品包封要求:供应商递交样品时须用不透明的材料密封、遮挡样品及部件,如因供应商未完好密封造成的泄露信息等任何情况,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或集采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样品数量较多、供应商可自行根据样品种类进行分包密封。样品包装及样品本身不能有任何体现供应商的标识,包括含有供应商或生产厂家的合格证和水洗标,若有属于未提供样品。
样品运输、取送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供应商可以参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样品,评审专家将依据(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样品进行评审打分。
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交由采购人封存供货验收时作为核验依据。
未成交的样品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人封存保管,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人通知其他未中标供应商取回,请未中标供应商保证开标联系人手机畅通并及时取回。
标书内提供样品要求与采购公告不一致的,以采购公告为准。
名称:黑龙江省应急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地址: (略) (略) 王 (略) 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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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黑龙 (略) (略) (略) 13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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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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