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保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维保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GE PET-CT维保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略)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9日
四、更正内容:
1.原单一来源文件第五章“报价邀请书”第五条“单一来源文件申领时间、地点第三款“申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变更为“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5.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2.原单一来源文件申领时间:“2025年01月10日至01月16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变更为“2025年01月10日至01月22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其余内容不变。
五、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蕴杰、徐智
电子邮箱:*@*h-inter.com
移动电话:(略)(史)(略)(徐)
地 址: (略)
六、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李老师
办公电话:021-(略)、021-(略)
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纪检临时指派人员
办公电话:021-(略)
一、项目名称:GE PET-CT维保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略)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9日
四、更正内容:
1.原单一来源文件第五章“报价邀请书”第五条“单一来源文件申领时间、地点第三款“申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变更为“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5.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2.原单一来源文件申领时间:“2025年01月10日至01月16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变更为“2025年01月10日至01月22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其余内容不变。
五、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蕴杰、徐智
电子邮箱:*@*h-inter.com
移动电话:(略)(史)(略)(徐)
地 址: (略)
六、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李老师
办公电话:021-(略)、021-(略)
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纪检临时指派人员
办公电话:02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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