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医用家具招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年度医用家具招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 (略) 年度医用家具招标采购及安装项目 | ||
品目 | 货物/家具和用具/家具/组合家具 | ||
采购单位 | 中山大学 (略) | ||
(略) 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16日 16:1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31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1月1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020-*、020-*、020-* | ||
采购单位 | 中山大学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5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苏老师;02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小姐 020-*、020-*、020-*、02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ZJ-ZF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 (略) 年度医用家具招标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的第117页-130页更正为:
采购包1(医院年度医用家具招标采购及安装)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1.供货要求: (1)采购人书面或电话通知订货 (2)中标人有现货无需另行制作的,中标人保证7天内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需要另行制作的:批量*元内的,中标人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量大于*元但在*元内的,中标人须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量大于*元的,双方协商解决。中标人应于完成后 1 日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具体送货时间双方按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3)货物需要安装的,中标人应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安装时须对采购人的场地及有关设备、设施做好良好的保护措施,并保证施工、作业符合环保、清洁、安全等要求,否则,造成采购人或任何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中标人须进行赔偿。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 |
★付款方式 | (1)中标人每三个月凭送货单以及经采购人主管科室和使用科室确认的签收单、有效合法发票 (当期货物价值的 80%金额) 向采购人申报每期货款,采购人在收到全部前述材料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当期货款的 80%; (2) 合同到期后由中标人申请项目整体验收,中标人凭采购人确认的整体验收报告向采购人申请办理付款手续,待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且经双方确认总价后扣除已付价款,采购人在货物验收合格和收齐中标人开具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中标人提交的付款申请等材料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如遇节假日或遇采购人财务封账或中标人延迟提交材料或付款申请等特殊情况则相应顺延支付时间,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
验收要求 | 1.双方应在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对所到货物进行清点交接。 2.采购人在收货3个工作日内签收,签收应由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共同参与进行。 3.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生产的家具进行产品外观质量检测以及空气检测抽检,如抽检不合格,或发现所交付的产品存在短缺、损坏等情况,中标人应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6 】小时内修复更换。合同到期后由中标人申请项目整体验收。 4.每批产品自签收之日起 7 日内非采购人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 6 小时内给予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另发包其他人作修复或更换,有关费用由*方承担。 5.*方货物交货前,需完成自检自验。 6.项目结算前,由中标单位发起验收申请,汇总家具清单等相关材料,采购人收齐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15天内组织整体验收并按程序报批确认验收结果。中标单位应积极解决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并承诺在7天内解决相关问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范围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合同总价的5% (一)中标人在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暂定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二)如中标人不履行/不妥善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损失赔偿款项,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除相应违约金/损失赔偿款项的,采购人有权在应付未付中标人合同款中扣除或由中标人另行向采购人支付不足部分;每次采购人扣除履约保证金后,中标人均应于1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足。若未有中标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该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且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到期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人。 |
★合同条款 | 投标人必须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实质性条款要求,合同实质性条款包括: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详见第五章合同文本。 |
索赔 | 1.如对合同产品的质量有异议,采购人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测结果向*方提出索赔。 2.在合同执行期内,产品质量属中标人责任的,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认同的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采购人要求退货的,中标人应在【3】日内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全额退还给采购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采购人不要求退货的,则根据产品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采购人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商定降低价格。 (3)采购人不要求退货而要求用符合规格、质量和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产品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中标人应满足采购人一切要求、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采购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15 天内,中标人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中标人接受。采购人将从合同款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 |
其他 | 1.经验要求:投标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且近年来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没有违法记录。 2.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应为货交采购人指定地点/仓库(包括安装至指定位置)含税价,即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即应包括制作(含各种税金、设计费、材料费、加工费、人工费等)、运输、安装、调试、相关部门验收、相关仓储费用、 (略) 场波动等引起的费用、退换物品的费用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保险、随机零配件、利润等完成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所有费用(注:“税金”按《广东省计价依据》等有关文件计取)。投标人应按满足第二章要求的配置列每个单项逐项报价。各投标人计算各项费用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项目 (略) 场行情及投标人自身状况,考虑各项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 3.★质保期:≥5年 ,自项目整体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4. 中标人提供7*24小时(节假日不除外)售后服务应答。5 分钟电话响应采购人提出的维修要求,2 小时到达现场维修,并在 6 小时内修复,12 小时内无法修复产品提供同等替代产品给采购人使用,直到故障产品修复为止,同时采购人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进行修复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5.在质保期内,如非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维修三次后仍有故障,或一次维修时间超过【3】天仍无法修复故障并排除问题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同品牌、同规格的新产品或 (略) 理,退换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略) 理则中标人须按退货货物的约定金额的20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6. 质保期内,所有货物质保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人上门服务,即由中标人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质保,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7.质保期满后中标人对货物终身负责维修。 8.在质保期内,中标人须对所提供的货物做定期检查和保养(半年一次)。 9.中标人应为采购人提供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主要部件的构造,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 (略) 理等,如采购人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中标人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采购人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采购人指定位置或由双方约定。 10.如中标人未能做到上述的任一服务承诺,全部货物质保期的到期时间将顺延 1 个月/次,同时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概由中标人承担,并且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对中标人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11.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12.中标人的指定联系人、授权代表的信息发生变化的,或中标人联系地址、电话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到采购人。否则相关送达的不利后果及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 名称 | 标的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 行业 | 技术 要求 |
1 | 组合家具 | 医院年度医用家具招标采购及安装 | 批 | 1 | 2,* | 2,* | 工业 | 详见附表一 |
注:本项目核心产品为需求清单中编号38医用教授屏风办公台、编号94办公椅、编号231医用更衣柜1。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商。
附表一: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中标人提供的货物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一、项目概况”中“(三)需求清单”的要求。 | |||||||||||||||||||||||||||||||||||||||||||||||||||||||
2. |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依据本项目的货物技术标准及相关要求,参照采购清单中的样图,货物的设计风格符合整体内装效果,颜色色调参照样图,按采购人要求供货。招标文件清单中提供的样图仅为投标人提供样式、颜色、组合等参考,中标人在满足材质、使用、功能等要求的前提下按采购人要求设计,先提供相关色板供采购人选择,确定颜色后进行样品设计,经采购人认可后再按采购量加工生产。本次采购的货物以绿色环保材料为基本材料制造,投标人需说明货物在生产制作加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主要配件的名称及制造厂家,并提供货物主要图纸、材料分析单、五金件、辅材分析单等相应技术说明及核心产品的主要剖面图。 | |||||||||||||||||||||||||||||||||||||||||||||||||||||||
3. | 医院内多为体弱人群,从医护安全方面考虑,本次采购的货物应达到以下标准以符合采购人需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货物原材料及货物成品经国家省级或省级以上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抽样检验报告(报告出具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检验报告同时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识,检验(检测)报告上受检单位应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体参数如下: | |||||||||||||||||||||||||||||||||||||||||||||||||||||||
▲ | 4. | ▲(1)抗菌粉末:符合HG/T 2006-2022《热固性和热塑性粉末涂料》;涂膜外观检测结果合格;硬度(擦伤)≥H;附着力≤1级;耐冲击性≥50cm;杯突≥6mm;光泽(60°)≤60;耐碱性检测结果合格;耐酸性检测结果合格;耐沸水性检测结果合格;耐湿热性检测结果合格;耐盐雾检测结果合格;重金属:可溶性铅≤90mg/kg,可溶性镉≤75mg/kg,可溶性铬≤60mg/kg,可溶性汞≤60mg/kg【其中耐碱性、耐酸性、耐沸水性、耐湿热性、耐盐雾检测如因检测时间问题无法出具,供应商可提供相关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50天内按照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则视为满足该项要求】。 | ||||||||||||||||||||||||||||||||||||||||||||||||||||||
▲ | 5. | ▲(2)油漆:符合GB *-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VOC含量≤550g/L;总铅含量≤90mg/kg;可溶性重金属:镉≤75mg/kg、铬≤60mg/kg、汞≤60mg/kg;*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300mg/kg;苯含量≤0.1%;*苯与二*苯(含*苯)总和含量≤20%;多环芳烃总和含量≤200mg/kg;游离二异氰酸酯总和含量≤0.2%;卤代烃总和含量≤0.1%。 | ||||||||||||||||||||||||||||||||||||||||||||||||||||||
▲ | 6. | ▲(3)聚氨酯:符合GB *-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重金属:可溶性铅≤90mg/kg,可溶性镉≤75mg/kg,可溶性铬≤60mg/kg,可溶性汞≤60mg/kg;苯并[a]芘≤1.0mg/kg;16种多环芳烃(PAH)总量≤10mg/kg;邻苯二*酸二*酯(DBP)≤0.1%;邻苯二*酸*基苄酯(BBP)≤0.1%;邻苯二*酸-2-*基已基酯(DEHP)≤0.1%;邻苯二*酸二正辛酯(DNOP)≤0.1%;邻苯二*酸二异壬酯(DINP)≤0.1%;邻苯二*酸二异癸酯(DIDP)≤0.1%。 | ||||||||||||||||||||||||||||||||||||||||||||||||||||||
7. | (4)激光封边条:符合QB/T 4463-2013《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耐干热性检测结果合格;耐磨性检测结果合格;耐开裂性(耐龟裂性)≥2级(1级最好,5级最差)耐老化性检测结果合格;耐冷热循环检测结果合格;耐光色牢度(灰色样卡)≥4级;*醛释放量≤1.5mg/L;氯*烯单体≤5.0mg/kg;可迁移元素(可溶性金属):可溶性铅≤90mg/kg,可溶性镉≤75mg/kg,可溶性铬≤60mg/kg,可溶性汞≤60mg/kg,砷(As)≤25mg/kg,钡(Ba)≤1000mg/kg,锑(Sb)≤60mg/kg,硒(Se)≤500mg/kg。 | |||||||||||||||||||||||||||||||||||||||||||||||||||||||
8. | (5)网布:符合 GB *-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醛含量C类≤300mg/kg,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禁用(限量值≤20mg/kg)。 | |||||||||||||||||||||||||||||||||||||||||||||||||||||||
9. | (6)绒布:符合 GB *-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醛含量C类≤300mg/kg,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禁用(限量值≤20mg/kg)。 | |||||||||||||||||||||||||||||||||||||||||||||||||||||||
10. | (7)海绵:符合GB/T *-2023《通用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回弹率≥35%;75%压缩永久变形≤8%;65%/25%压陷比≥1.8;拉伸强度≥100kPa;断裂伸长率≥100%;撕裂强度≥1.8N/cm;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55kPa;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30%;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55kPa;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30%。 | |||||||||||||||||||||||||||||||||||||||||||||||||||||||
11. | (8)西皮:符合GB *-2018《家具用皮革》标准;干擦(500次)≥4级;湿擦(250次)≥4级;碱性汗液(80次)≥4级;游离*醛≤75mg/kg。 | |||||||||||||||||||||||||||||||||||||||||||||||||||||||
12. | (9)气压棒:符合GB/T *-2013《座椅升降气弹簧 技术条件》标准;密封性能检测合格;耐高低温性能:气弹簧经-30℃和60℃高低温储存后,公称力Fa衰减量应不大于5%;循环寿命:经高低温性能试验后的气弹簧,再经6x10?次循环寿命(当行程≤60mm时,按实际行程;当行程>60mm时,按60mm行程),试验后,公称力Fa的总衰减量应不大于13%。 | |||||||||||||||||||||||||||||||||||||||||||||||||||||||
13. | (10)五星脚架:符合GB *-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重金属:可溶性铅≤90mg/kg,可溶性镉≤75mg/kg,可溶性铬≤60mg/kg,可溶性汞≤60mg/kg;苯并[a]芘≤1.0mg/kg;16种多环芳烃(PAH)总量≤10mg/kg;邻苯二*酸二*酯(DBP)≤0.1%;邻苯二*酸*基苄酯(BBP)≤0.1%;邻苯二*酸-2-*基已基酯(DEHP)≤0.1%;邻苯二*酸二正辛酯(DNOP)≤0.1%;邻苯二*酸二异壬酯(DINP)≤0.1%;邻苯二*酸二异癸酯(DIDP)≤0.1%。 | |||||||||||||||||||||||||||||||||||||||||||||||||||||||
▲ | 14. | ▲(11)医用人造石面:符合GB 6566-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放射性:A类IRa≤1.0;Iγ≤1.3。 | ||||||||||||||||||||||||||||||||||||||||||||||||||||||
▲ | 15. | ▲(12)阻尼门铰:符合QB/T 2189-2013《家具五金 杯状暗铰链》,QB/T 3832-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QB/T 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 (略) 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中性盐雾试验(NSS)法》标准;操作力检测合格;垂直静载荷(20kg)检测合格;水平静载荷(40N)检测合格;耐久性(*次)检测合格;下沉量不应大于3.0mm;金属表面耐腐蚀:中性盐雾(连续喷雾300小时):镀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8级(10级最好,0级最差);金属表面耐腐蚀:中性盐雾(连续喷雾300小时):镀层对基础的保护等级≥8级(10级最好,0级最差)【其中耐久性检测、耐腐蚀如因检测时间问题无法出具,供应商可提供相关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50天内按照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则视为满足该项要求】。 | ||||||||||||||||||||||||||||||||||||||||||||||||||||||
▲ | 16. | ▲(13) (略) 轨: 符合QB/T 2454-2013 《家具五金 抽屉导轨》;操作力:当承载能力M<40kg时,推力或拉力≤50N;耐久性(*次)检测合格;垂直向下静载荷(200N)检测合格;水平侧向静载荷(100N)检测合格;拉出安全性检测合格;猛关或猛开检测合格;下沉量:下沉量不应超过抽屉导轨拉出长度的4%,检测合格;耐腐蚀要求:18h,1.5mm以下锈点锈点≤20点/dm2 ,其中直径≥1.0mm锈点不超过5点/dm2(距离边缘棱角2mm以内不计。)检测合格【其中耐久性检测、耐腐蚀检测如因检测时间问题无法出具,供应商可提供相关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50天内按照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则视为满足该项要求】。 | ||||||||||||||||||||||||||||||||||||||||||||||||||||||
17. | (14)不锈钢拉手:符合GB/T 3325-2017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 (略) 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中性盐雾试验(NSS)法》、QB/T3832-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金属件冲压件应无脱层、裂缝检测合格;金属表面耐腐蚀:中性盐雾(连续喷雾300小时以上),耐腐蚀等级≥8级(10级最好,0级最差)。 | |||||||||||||||||||||||||||||||||||||||||||||||||||||||
18. | (15)锁具:符合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 (略) 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中性盐雾试验(NSS)法》、QB/T3832-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标准; 金属表面耐腐蚀:中性盐雾(连续喷雾300小时以上),涂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8级(10级最好,0级最差);涂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8级(10级最好,0级最差)。 | |||||||||||||||||||||||||||||||||||||||||||||||||||||||
▲ | 19. | ▲(16)中密度纤维板:符合GB/T *-2021 《中密度纤维板》,GB *-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醛释放限量》,GB/T *-2017《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含水率3%-13%;密度0.585-0.880g/cm3;板内密度偏差±10%;吸水厚度膨胀率≤12%;内胶合强度≥0.45MPa;静曲强度≥24MPa;弹性模量≥2300MPa; 表面结合强度≥0.9MPa;*醛释放量≤0.124mg/m3;苯释放量≤10μg/m3;*苯释放量≤20μg/m3;二*苯释放量≤20μg/m3;TVOC释放量≤100μg/m3。 | ||||||||||||||||||||||||||||||||||||||||||||||||||||||
▲ | 20. | ▲(17)热熔胶:符合HJ 2541-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黏剂》,苯不得检出;*苯+*苯+二*苯≤0.5g/kg;卤代烃≤0.5g/kg;总挥发性有机物≤100g/L。 | ||||||||||||||||||||||||||||||||||||||||||||||||||||||
21. | (18)冷轧钢板:符合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 (略) 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中性盐雾试验(NSS)法》、QB/T3832-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标准;金属表面耐腐蚀:中性盐雾(连续喷雾300小时以上),涂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9级(10级最好,0级最差);涂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9级(10级最好,0级最差)。 | |||||||||||||||||||||||||||||||||||||||||||||||||||||||
▲ | 22. | ▲(19)实木多层板:符合GB/T 9846-2015 《普通胶合板》,GB *-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醛释放限量》,GB/T *-2017《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醛释放量≤0.124mg/m3;苯≤10μg/m3;*苯≤20μg/m3;二*苯≤20μg/m3;TVOC≤100μg/m3。 | ||||||||||||||||||||||||||||||||||||||||||||||||||||||
▲ | 23. | ▲(20)实木颗粒板(刨花板):符合GB/T 4897-2015 《刨花板》,GB *-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醛释放限量》,GB/T *-2017《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含水率3%-13%;板内密度偏差±10%;静曲强度≥11MPa;弹性模量≥1600MPa;内胶合强度≥0.35MPa;表面胶合强度≥0.8MPa;2h吸水厚度膨胀率≤8%;握螺钉力:板面≥900N,板边≥600N;*醛释放量≤0.124mg/m3。 | ||||||||||||||||||||||||||||||||||||||||||||||||||||||
▲ | 24. | ▲(21)304不锈钢板:符合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 (略) 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中性盐雾试验(NSS)法》、QB/T3832-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金属表面耐腐蚀:中性盐雾(连续喷雾300小时以上),耐腐蚀等级≥9级(10级最好,0级最差)【其中耐腐蚀检测如因检测时间问题无法出具,供应商可提供相关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50天内按照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则视为满足该项要求】。 | ||||||||||||||||||||||||||||||||||||||||||||||||||||||
▲ | 25. | ▲(22)电解钢板:符合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 (略) 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中性盐雾试验(NSS)法》、QB/T3832-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标准;金属表面耐腐蚀:中性盐雾(连续喷雾300小时以上),涂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9级(10级最好,0级最差);涂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9级(10级最好,0级最差)【其中耐腐蚀检测如因检测时间问题无法出具,供应商可提供相关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50天内按照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则视为满足该项要求】。 | ||||||||||||||||||||||||||||||||||||||||||||||||||||||
26. | (23)医用储物柜:符合GB/T *-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QB/T 1951.1-2010《木家具 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平整度≤0.2mm;位度差≤2.0mm;分缝≤2.0mm;底脚平稳性≤2.0mm;软、硬质覆面理化性能:耐冷热循环检测合格;耐干热检测合格;耐划痕检测合格;表面耐磨性:素色磨350r后无露底现象检测合格;耐香烟灼烧检测合格;抗冲击不低于3级;*醛释放量≤1.5mg/L;包装检测合格;柜类强度和耐久性:顶板和底板静载荷试验检测合格;结构和底架强度试验检测合格;跌落试验检测合格;拉门垂直加载试验检测合格;拉门水平加载试验检测合格;拉门猛关试验检测合格;苯≤0.05mg/m3;*苯≤0.1mg/m3 ;二*苯≤0.1mg/m3;TVOC≤0.3mg/m3。 | |||||||||||||||||||||||||||||||||||||||||||||||||||||||
▲ | 27. | ▲(24)医用诊台:符合GB/T 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标准;平整度≤0.20mm;着地平稳性≤2.0mm ;外观性能要求,金属件:管材、焊接件、喷涂层检测合格;硬度≥H ;附着力应不低于2级;金属喷漆(塑)涂层:冲击强度、耐腐蚀检测合格;耐冷热循环检测合格;耐干热不低于3级;耐湿热不低于3级 ;耐划痕检测合格;耐污染性能应不低于3级;表面耐磨性检测合格;抗冲击:冲击高度50mm,不低于3级;耐光色牢度(灰色样卡)≥4级;*醛释放量≤0.05mg/m3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0.3mg/m3;产品寿命:桌面水平耐久性试验检测合格;苯≤0.05mg/m3【如因检测时间问题无法出具,供应商可提供相关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50天内按照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则视为满足该项要求】。 | ||||||||||||||||||||||||||||||||||||||||||||||||||||||
28. | (25)诊查床:符合GB/T 3324-2017《木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标准; 平整度≤0.20mm; 底脚平稳性≤2.0mm ;人造板件外观:干花、湿花,污斑,表面划痕,表面压痕,色差,鼓泡、龟裂、分层,检测合格;耐冷热循环检测合格;耐干热不低于3级;耐湿热不低于3级;耐划痕检测合格;耐污染性能应不低于3级;表面耐磨性检测合格;抗冲击:冲击高度50mm,不低于3级;耐光色牢度(灰色样卡)≥4级;床强度和耐久性:床铺面均匀布载静载荷、床铺面集中静载荷、床长边静载荷、床铺面冲击荷载检测合格;床结构耐久性检测合格;*醛释放量≤0.05mg/m3 ;苯≤0.05mg/m3;*苯≤0.05mg/m3;二*苯≤0.05mg/m3;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0.3mg/m3; 4-氨基联苯≤30mg/kg;联苯胺≤30mg/kg。 | |||||||||||||||||||||||||||||||||||||||||||||||||||||||
▲ | 29. | ▲(26)医疗衣物柜:符合QB/T 1951.1-2010《木质家具 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GB/T *-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平整度≤0.2mm;位度差≤2.0mm;分缝≤2.0mm;底脚平稳性≤2.0mm;人造板件外观检测合格;电镀件检测合格;金属合金件检测合格;木工要求:人造板部件的非交接面应进行封边 (略) 理检测合格;板件或部件在接触人体或贮物部位不应有毛刺、刃口或棱角检测合格;板件或部位的外表面应光滑,倒棱、圆角、圆线、应均匀一致检测合格;封边包边不应出现脱胶、鼓泡或开裂现象检测合格;贴面应严密、平整,不应有明显透胶检测合格;榫、塞角零部件 (略) 不应断裂检测合格;零部件的结合应严密、牢固检测合格;各种配件、连接件安装不应有少件、透钉、漏钉、(预留孔、选择孔除外)检测合格;各种配件安装应严密、平整、端正、牢固, (略) 应无开裂或松动检测合格;启闭部件安装后应灵活使用检测合格;软、硬质覆面理化性能:耐冷热循环检测合格;耐干热检测合格;耐划痕检测合格;表面耐磨性:素色磨350r后无露底现象检测合格;耐香烟灼烧检测合格;*醛释放量≤1.5mg/L【如因检测时间问题无法出具,供应商可提供相关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50天内按照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则视为满足该项要求】。 | ||||||||||||||||||||||||||||||||||||||||||||||||||||||
▲ | 30. | ▲(27)医用会议台:符合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标准;翘曲度(700,100)≤2.0mm;平整度≤0.20mm;邻边垂直度:对角线长度<1000,长度差2mm;对边长度<1000,长度差2mm;底脚平稳性≤2.0mm;耐冷热循环检测合格;耐干热不低于3级(5级最好,1级最差);耐湿热不低于3级(5级最好,1级最差);耐划痕检测合格;耐污染性能应不低于3级(5级最好,1级最差);表面耐磨性:素色 磨350r后应无露底现象检测合格;抗冲击:冲击高度50mm,应不低于3级(1级最好,5级最差);*醛释放量≤1.5mg/L;桌类强度和耐久性:主桌面垂直静载荷试验检测合格、桌面垂直冲击试验检测合格、水平静载荷试验检测合格、桌腿跌落试验检测合格;桌类稳定性:垂直加载稳定性试验检测合格、垂直和水平加载稳定性试验检测合格;苯≤0.05mg/m3;*苯≤0.1mg/m3;二*苯≤0.1mg/m3;TVOC≤0.3mg/m3【如因检测时间问题无法出具,供应商可提供相关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50天内按照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则视为满足该项要求】。 | ||||||||||||||||||||||||||||||||||||||||||||||||||||||
▲ | 31. | ▲(28)医生工作台:符合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标准;翘曲度(700,1400),≤2.0mm;平整度≤0.20mm;邻边垂直度:对角线长度<1000,长度差2mm;对边长度<1000,长度差2mm;底脚平稳性≤2.0mm;耐冷热循环检测合格;耐干热不低于3级(5级最好,1级最差);耐湿热不低于3级(5级最好,1级最差);耐划痕检测合格;耐污染性能应不低于3级(5级最好,1级最差);表面耐磨性:素色磨350r后应无露底现象检测合格;抗冲击:冲击高度50mm,应不低于3级(1级最好,5级最差);*醛释放量≤1.5mg/L;桌类强度和耐久性:主桌面垂直静载荷试验检测合格,桌面垂直冲击试验检测合格,水平静载荷试验检测合格,桌腿跌落试验检测合格;桌类稳定性:垂直加载稳定性试验检测合格,垂直和水平加载稳定性试验检测合格;苯≤0.05mg/m3;*苯≤0.1mg/m3;二*苯≤0.1mg/m3;TVOC≤0.3mg/m3【如因检测时间问题无法出具,供应商可提供相关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50天内按照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则视为满足该项要求】。 | ||||||||||||||||||||||||||||||||||||||||||||||||||||||
▲ | 32. | ▲(29)医疗配药操作地柜:符合GB/T 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标准;翘曲度:面板、正视面板件对角线长度≤700,≤1.0mm;平整度≤0.20mm;位差度≤2.0mm;分缝≤2.0mm;下垂度≤20mm;摆动度≤15mm;着地平稳性≤2.0mm;涂层和覆面层可溶性重金属:可溶性铅≤90mg/kg,可溶性镉≤75mg/kg,可溶性铬≤60mg/kg,可溶性贡≤60mg/kg;硬度≥H;冲击强度检测合格;耐腐蚀检测合格;附着力应不低于2级;抗盐雾检测合格;柜类强度和耐久性:结构和底架强度试验检测合格,跌落试验检测合格,拉门垂直加载试验检测合格,拉门水平加载试验检测合格,拉门猛关试验检测合格,推拉构件强度试验检测合格,推拉构件猛关或猛开试验检测合格,推拉构件结构强度试验检测合格,推拉构件锁具强度试验检测合格,门锁、插销的强度试验检测合格,拉门耐久性试验检测合格,推拉构件耐久性试验检测合格,锁具、插销装置耐久性试验检测合格,顶板、底板的持续加载试验检测合格;活动部件打开时的空载稳定性试验检测合格;柜类稳定性:活动部件关闭时的加载稳定性试验检测合格,活动部件打开时的加载稳定性试验检测合格;苯≤0.05mg/m3;*苯≤0.1mg/m3;二*苯≤0.1mg/m3; TVOC≤0.3mg/m3【如因检测时间问题无法出具,供应商可提供相关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50天内按照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则视为满足该项要求】。 | ||||||||||||||||||||||||||||||||||||||||||||||||||||||
▲ | 33. | ▲(30)医用护士工作站:符合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平整度≤0.20mm;底脚平稳性≤2.0mm;人造板件外观检测结果合格;木工要求检测结果合格;耐冷热循环检测结果合格;6)耐干热不低于3级;耐湿热不低于3级;耐划痕检测结果合格;耐污染性能应不低于3级;表面耐磨性检测结果合格;抗冲击:不低于3级;耐光色牢度(灰色样卡)≥4级;桌类强度和耐久性:主桌面垂直静载荷,桌面持续垂直静载荷,水平静载荷试验,桌面垂直冲击试验检测结果合格。桌类稳定性:垂直加载稳定性,垂直和水平加载稳定性检测结果合格。产品寿命检测结果合格。*醛释放量≤0.05mg/m3;苯≤0.05mg/m3;*苯≤0.1mg/m3;二*苯≤0.1mg/m3;TVOC≤0.3mg/m3【如因检测时间问题无法出具,供应商可提供相关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50天内按照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则视为满足该项要求】。 | ||||||||||||||||||||||||||||||||||||||||||||||||||||||
▲ | 34. | ▲(31)候诊椅: 符合GB/T 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着地平稳性:底脚与水平面的差值≤2.0mm;外观性能要求检测结果合格;结构安全检测结果合格;硬度≥H;冲击强度检测结果合格;耐腐蚀:100h内,观察在溶液中样板上划道两侧3mm以外,应无鼓泡检测合格;耐腐蚀:100h后,检查划道两侧3mm外,应无锈迹、剥落、起皱、变色和失光等现象检测合格;附着力应不低于2级;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座面椅背静载荷、扶手侧向静载荷、扶手垂直向下静载荷、椅腿向前静载荷、椅腿侧向静载荷、座面冲击试验、椅背冲击、扶手冲击检测结果合格;椅凳类稳定性:向前倾翻、向后倾翻、侧向倾翻检测结果合格;产品寿命:座面、椅背耐久性,扶手耐久性,检测结果合格;*醛释放量≤0.05mg/m3。家具涂层可迁移元素:锑Sb≤60mg/kg,砷As≤25mg/kg,钡Ba≤1000mg/kg,镉Cd≤50mg/kg,铬Cr≤25mg/kg,铅Pb≤90mg/kg,汞Hg≤25mg/kg,硒Se≤500mg/kg【如因检测时间问题无法出具,供应商可提供相关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50天内按照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则视为满足该项要求】。 | ||||||||||||||||||||||||||||||||||||||||||||||||||||||
35. | 投标样品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递交投标样品并随附相应的质量检验监督机构的检测报告复印件1份,应按照以下投标样品清单及规格要求递交投标样品。 2、投标样品清单及规格要求
3、投标样品递交时须标明投标人名称。 4、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样品进行封存,作为合同货物的验收依据。 5、为保证质量,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与本项目要求参数的同等或更高档次材料参与投标。 6、样品需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每个样品应标识清楚(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7、在本项目中标之后,中标人的样品封存于采购人单位,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待验收合格后采购人退还给中标人,由中标人负责搬运,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递交样品的破损或质量不负任何责任。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及时至采购代理机构取回投标样品。3个工作日后投标人不取回样品,则视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有 (略) 置相关样品。 | |||||||||||||||||||||||||||||||||||||||||||||||||||||||
36. | 样品评审要求: 1、样品外观: (1)木制件: ①不应有蛀虫现象; ②应无贯通裂缝; ③外表应无腐朽材,内表腐朽材面积不应超过零件面积的20%; ④外表节子宽度不应超过材宽的1/3,直径不应超过12mm(特殊设计要求除外); (略) 应无崩茬; ⑥薄木、塑料等材料贴面应无明显透胶、脱胶、凹陷、压痕、鼓泡、胶迹; ⑦部件整齐,组装严密。 (2)漆膜外观要求: ①同色部件的色泽应相似; ②应无褪色、掉色现象; ③涂层不应有皱皮、发粘或漏漆现象; ④涂层应平整光滑、清晰、无明显粒子、涨边现象;应无明显加工痕迹、划痕、雾光、白棱、白点、鼓泡、油白、流挂、缩孔、刷毛、积粉和杂渣。 (3)金属件外观: ①管材:管材应无裂缝、叠缝,外露管口端面应封闭; ②焊接件: (略) 应无脱焊、虚焊、焊穿、错位, (略) 应无夹渣、气孔、焊瘤、焊丝头、咬边、飞溅, (略) 表面波纹应均匀; ③冲压件:冲压件应无脱层、裂缝; ④喷涂层:涂层应无漏喷、锈蚀和脱色、掉色现象,涂层应光滑均匀,色泽一致,应无流挂、疙瘩、皱皮、飞漆等缺陷; (4)软包件: ①软面包覆表面:包覆的面料拼接对称图案应完整;同一部位绒面料的绒毛方向应一致;不应有明显色差,包覆的面料应无破损、严重划痕、色污、油污,应平服饱满,松紧均匀,不应有明显皱折,对称工艺性皱折应匀称,层次分明; ②外露泡钉:应排列应整齐,间距基本相等,不应有泡钉明显敲扁或脱漆; ③缝纫:线迹间距应均匀,无明显浮线、跳针或外露线头、脱线、开缝、脱胶。 2、制作工艺 (1)部件的非交接面应进行封边 (略) 理; (2)板件或部件在接触人体或贮物部位不应有毛刺、刃口或棱角; (3)板件或部件的外表应光滑,倒棱、圆角、圆线应均匀一致; (4)零部件 (略) 不应断裂; (5)零部件的结合应严密、牢固; (6)各种配件、连接件安装不应有少件、漏钉、透钉(预留孔、选择孔除外); (7)各种配件安装应严密、平整、端正、牢固, (略) 应无开裂或松动; 3、结构安全 (1)活动部件间距离 ≤5mm或 ≥25mm; (2)所有垂直滑行的部件,在高于闭合点 50mm的任一位置,不应自行下落; (3)抽屉、键盘、等推拉构件应有防脱落装置; (4)与人体接触的部位、存放物品的部位不应有毛刺、刃角、锐棱、透钉及其他尖锐物; (5)其他结构安全项目通过眼观和手感等方法进行检测。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二)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152页详细评审表中“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情况”更正为:
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情况(3分) |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 以上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 (略) 上http://**查询结果的截图,证书状态必须为“有效”。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满足认证时间要求且办理认证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不足导致未能获得认证证书的,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情况属实的,可对应得分,否则不得分。 |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正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2月11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原招标文件中与此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为准。
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 (略)
地址: (略) (略) 58号
联系方式:苏老师;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联系方式:陈小姐 020-*、020-*、020-*、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 020-*、020-*、020-*、020-*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 (略) 年度医用家具招标采购及安装项目 | ||
品目 | 货物/家具和用具/家具/组合家具 | ||
采购单位 | 中山大学 (略) | ||
(略) 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16日 16:1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31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1月1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020-*、020-*、020-* | ||
采购单位 | 中山大学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5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苏老师;02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小姐 020-*、020-*、020-*、02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ZJ-ZF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 (略) 年度医用家具招标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的第117页-130页更正为:
采购包1(医院年度医用家具招标采购及安装)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1.供货要求: (1)采购人书面或电话通知订货 (2)中标人有现货无需另行制作的,中标人保证7天内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需要另行制作的:批量*元内的,中标人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量大于*元但在*元内的,中标人须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量大于*元的,双方协商解决。中标人应于完成后 1 日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具体送货时间双方按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3)货物需要安装的,中标人应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安装时须对采购人的场地及有关设备、设施做好良好的保护措施,并保证施工、作业符合环保、清洁、安全等要求,否则,造成采购人或任何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中标人须进行赔偿。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 |
★付款方式 | (1)中标人每三个月凭送货单以及经采购人主管科室和使用科室确认的签收单、有效合法发票 (当期货物价值的 80%金额) 向采购人申报每期货款,采购人在收到全部前述材料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当期货款的 80%; (2) 合同到期后由中标人申请项目整体验收,中标人凭采购人确认的整体验收报告向采购人申请办理付款手续,待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且经双方确认总价后扣除已付价款,采购人在货物验收合格和收齐中标人开具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中标人提交的付款申请等材料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如遇节假日或遇采购人财务封账或中标人延迟提交材料或付款申请等特殊情况则相应顺延支付时间,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
验收要求 | 1.双方应在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对所到货物进行清点交接。 2.采购人在收货3个工作日内签收,签收应由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共同参与进行。 3.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生产的家具进行产品外观质量检测以及空气检测抽检,如抽检不合格,或发现所交付的产品存在短缺、损坏等情况,中标人应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6 】小时内修复更换。合同到期后由中标人申请项目整体验收。 4.每批产品自签收之日起 7 日内非采购人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 6 小时内给予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另发包其他人作修复或更换,有关费用由*方承担。 5.*方货物交货前,需完成自检自验。 6.项目结算前,由中标单位发起验收申请,汇总家具清单等相关材料,采购人收齐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15天内组织整体验收并按程序报批确认验收结果。中标单位应积极解决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并承诺在7天内解决相关问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范围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合同总价的5% (一)中标人在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暂定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二)如中标人不履行/不妥善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损失赔偿款项,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除相应违约金/损失赔偿款项的,采购人有权在应付未付中标人合同款中扣除或由中标人另行向采购人支付不足部分;每次采购人扣除履约保证金后,中标人均应于1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足。若未有中标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该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且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到期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人。 |
★合同条款 | 投标人必须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实质性条款要求,合同实质性条款包括: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详见第五章合同文本。 |
索赔 | 1.如对合同产品的质量有异议,采购人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测结果向*方提出索赔。 2.在合同执行期内,产品质量属中标人责任的,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认同的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采购人要求退货的,中标人应在【3】日内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全额退还给采购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采购人不要求退货的,则根据产品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采购人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商定降低价格。 (3)采购人不要求退货而要求用符合规格、质量和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产品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中标人应满足采购人一切要求、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采购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15 天内,中标人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中标人接受。采购人将从合同款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 |
其他 | 1.经验要求:投标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且近年来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没有违法记录。 2.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应为货交采购人指定地点/仓库(包括安装至指定位置)含税价,即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即应包括制作(含各种税金、设计费、材料费、加工费、人工费等)、运输、安装、调试、相关部门验收、相关仓储费用、 (略) 场波动等引起的费用、退换物品的费用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保险、随机零配件、利润等完成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所有费用(注:“税金”按《广东省计价依据》等有关文件计取)。投标人应按满足第二章要求的配置列每个单项逐项报价。各投标人计算各项费用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项目 (略) 场行情及投标人自身状况,考虑各项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 3.★质保期:≥5年 ,自项目整体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4. 中标人提供7*24小时(节假日不除外)售后服务应答。5 分钟电话响应采购人提出的维修要求,2 小时到达现场维修,并在 6 小时内修复,12 小时内无法修复产品提供同等替代产品给采购人使用,直到故障产品修复为止,同时采购人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进行修复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5.在质保期内,如非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维修三次后仍有故障,或一次维修时间超过【3】天仍无法修复故障并排除问题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同品牌、同规格的新产品或 (略) 理,退换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略) 理则中标人须按退货货物的约定金额的20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6. 质保期内,所有货物质保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人上门服务,即由中标人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质保,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7.质保期满后中标人对货物终身负责维修。 8.在质保期内,中标人须对所提供的货物做定期检查和保养(半年一次)。 9.中标人应为采购人提供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主要部件的构造,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 (略) 理等,如采购人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中标人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采购人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采购人指定位置或由双方约定。 10.如中标人未能做到上述的任一服务承诺,全部货物质保期的到期时间将顺延 1 个月/次,同时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概由中标人承担,并且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对中标人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11.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12.中标人的指定联系人、授权代表的信息发生变化的,或中标人联系地址、电话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到采购人。否则相关送达的不利后果及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 名称 | 标的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 行业 | 技术 要求 |
1 | 组合家具 | 医院年度医用家具招标采购及安装 | 批 | 1 | 2,* | 2,* | 工业 | 详见附表一 |
注:本项目核心产品为需求清单中编号38医用教授屏风办公台、编号94办公椅、编号231医用更衣柜1。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商。
附表一: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中标人提供的货物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一、项目概况”中“(三)需求清单”的要求。 | |||||||||||||||||||||||||||||||||||||||||||||||||||||||
2. |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依据本项目的货物技术标准及相关要求,参照采购清单中的样图,货物的设计风格符合整体内装效果,颜色色调参照样图,按采购人要求供货。招标文件清单中提供的样图仅为投标人提供样式、颜色、组合等参考,中标人在满足材质、使用、功能等要求的前提下按采购人要求设计,先提供相关色板供采购人选择,确定颜色后进行样品设计,经采购人认可后再按采购量加工生产。本次采购的货物以绿色环保材料为基本材料制造,投标人需说明货物在生产制作加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主要配件的名称及制造厂家,并提供货物主要图纸、材料分析单、五金件、辅材分析单等相应技术说明及核心产品的主要剖面图。 | |||||||||||||||||||||||||||||||||||||||||||||||||||||||
3. | 医院内多为体弱人群,从医护安全方面考虑,本次采购的货物应达到以下标准以符合采购人需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货物原材料及货物成品经国家省级或省级以上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抽样检验报告(报告出具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检验报告同时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识,检验(检测)报告上受检单位应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体参数如下: | |||||||||||||||||||||||||||||||||||||||||||||||||||||||
▲ | 4. | ▲(1)抗菌粉末:符合HG/T 2006-2022《热固性和热塑性粉末涂料》;涂膜外观检测结果合格;硬度(擦伤)≥H;附着力≤1级;耐冲击性≥50cm;杯突≥6mm;光泽(60°)≤60;耐碱性检测结果合格;耐酸性检测结果合格;耐沸水性检测结果合格;耐湿热性检测结果合格;耐盐雾检测结果合格;重金属:可溶性铅≤90mg/kg,可溶性镉≤75mg/kg,可溶性铬≤60mg/kg,可溶性汞≤60mg/kg【其中耐碱性、耐酸性、耐沸水性、耐湿热性、耐盐雾检测如因检测时间问题无法出具,供应商可提供相关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50天内按照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则视为满足该项要求】。 | ||||||||||||||||||||||||||||||||||||||||||||||||||||||
▲ | 5. | ▲(2)油漆:符合GB *-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VOC含量≤550g/L;总铅含量≤90mg/kg;可溶性重金属:镉≤75mg/kg、铬≤60mg/kg、汞≤60mg/kg;*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300mg/kg;苯含量≤0.1%;*苯与二*苯(含*苯)总和含量≤20%;多环芳烃总和含量≤200mg/kg;游离二异氰酸酯总和含量≤0.2%;卤代烃总和含量≤0.1%。 | ||||||||||||||||||||||||||||||||||||||||||||||||||||||
▲ | 6. | ▲(3)聚氨酯:符合GB *-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重金属:可溶性铅≤90mg/kg,可溶性镉≤75mg/kg,可溶性铬≤60mg/kg,可溶性汞≤60mg/kg;苯并[a]芘≤1.0mg/kg;16种多环芳烃(PAH)总量≤10mg/kg;邻苯二*酸二*酯(DBP)≤0.1%;邻苯二*酸*基苄酯(BBP)≤0.1%;邻苯二*酸-2-*基已基酯(DEHP)≤0.1%;邻苯二*酸二正辛酯(DNOP)≤0.1%;邻苯二*酸二异壬酯(DINP)≤0.1%;邻苯二*酸二异癸酯(DIDP)≤0.1%。 | ||||||||||||||||||||||||||||||||||||||||||||||||||||||
7. | (4)激光封边条:符合QB/T 4463-2013《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耐干热性检测结果合格;耐磨性检测结果合格;耐开裂性(耐龟裂性)≥2级(1级最好,5级最差)耐老化性检测结果合格;耐冷热循环检测结果合格;耐光色牢度(灰色样卡)≥4级;*醛释放量≤1.5mg/L;氯*烯单体≤5.0mg/kg;可迁移元素(可溶性金属):可溶性铅≤90mg/kg,可溶性镉≤75mg/kg,可溶性铬≤60mg/kg,可溶性汞≤60mg/kg,砷(As)≤25mg/kg,钡(Ba)≤1000mg/kg,锑(Sb)≤60mg/kg,硒(Se)≤500mg/kg。 | |||||||||||||||||||||||||||||||||||||||||||||||||||||||
8. | (5)网布:符合 GB *-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醛含量C类≤300mg/kg,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禁用(限量值≤20mg/kg)。 | |||||||||||||||||||||||||||||||||||||||||||||||||||||||
9. | (6)绒布:符合 GB *-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醛含量C类≤300mg/kg,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禁用(限量值≤20mg/kg)。 | |||||||||||||||||||||||||||||||||||||||||||||||||||||||
10. | (7)海绵:符合GB/T *-2023《通用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回弹率≥35%;75%压缩永久变形≤8%;65%/25%压陷比≥1.8;拉伸强度≥100kPa;断裂伸长率≥100%;撕裂强度≥1.8N/cm;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55kPa;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30%;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55kPa;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30%。 | |||||||||||||||||||||||||||||||||||||||||||||||||||||||
11. | (8)西皮:符合GB *-2018《家具用皮革》标准;干擦(500次)≥4级;湿擦(250次)≥4级;碱性汗液(80次)≥4级;游离*醛≤75mg/kg。 | |||||||||||||||||||||||||||||||||||||||||||||||||||||||
12. | (9)气压棒:符合GB/T *-2013《座椅升降气弹簧 技术条件》标准;密封性能检测合格;耐高低温性能:气弹簧经-30℃和60℃高低温储存后,公称力Fa衰减量应不大于5%;循环寿命:经高低温性能试验后的气弹簧,再经6x10?次循环寿命(当行程≤60mm时,按实际行程;当行程>60mm时,按60mm行程),试验后,公称力Fa的总衰减量应不大于13%。 | |||||||||||||||||||||||||||||||||||||||||||||||||||||||
13. | (10)五星脚架:符合GB *-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重金属:可溶性铅≤90mg/kg,可溶性镉≤75mg/kg,可溶性铬≤60mg/kg,可溶性汞≤60mg/kg;苯并[a]芘≤1.0mg/kg;16种多环芳烃(PAH)总量≤10mg/kg;邻苯二*酸二*酯(DBP)≤0.1%;邻苯二*酸*基苄酯(BBP)≤0.1%;邻苯二*酸-2-*基已基酯(DEHP)≤0.1%;邻苯二*酸二正辛酯(DNOP)≤0.1%;邻苯二*酸二异壬酯(DINP)≤0.1%;邻苯二*酸二异癸酯(DIDP)≤0.1%。 | |||||||||||||||||||||||||||||||||||||||||||||||||||||||
▲ | 14. | ▲(11)医用人造石面:符合GB 6566-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放射性:A类IRa≤1.0;Iγ≤1.3。 | ||||||||||||||||||||||||||||||||||||||||||||||||||||||
▲ | 15. | ▲(12)阻尼门铰:符合QB/T 2189-2013《家具五金 杯状暗铰链》,QB/T 3832-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QB/T 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 (略) 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中性盐雾试验(NSS)法》标准;操作力检测合格;垂直静载荷(20kg)检测合格;水平静载荷(40N)检测合格;耐久性(*次)检测合格;下沉量不应大于3.0mm;金属表面耐腐蚀:中性盐雾(连续喷雾300小时):镀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8级(10级最好,0级最差);金属表面耐腐蚀:中性盐雾(连续喷雾300小时):镀层对基础的保护等级≥8级(10级最好,0级最差)【其中耐久性检测、耐腐蚀如因检测时间问题无法出具,供应商可提供相关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50天内按照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则视为满足该项要求】。 | ||||||||||||||||||||||||||||||||||||||||||||||||||||||
▲ | 16. | ▲(13) (略) 轨: 符合QB/T 2454-2013 《家具五金 抽屉导轨》;操作力:当承载能力M<40kg时,推力或拉力≤50N;耐久性(*次)检测合格;垂直向下静载荷(200N)检测合格;水平侧向静载荷(100N)检测合格;拉出安全性检测合格;猛关或猛开检测合格;下沉量:下沉量不应超过抽屉导轨拉出长度的4%,检测合格;耐腐蚀要求:18h,1.5mm以下锈点锈点≤20点/dm2 ,其中直径≥1.0mm锈点不超过5点/dm2(距离边缘棱角2mm以内不计。)检测合格【其中耐久性检测、耐腐蚀检测如因检测时间问题无法出具,供应商可提供相关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50天内按照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则视为满足该项要求】。 | ||||||||||||||||||||||||||||||||||||||||||||||||||||||
17. | (14)不锈钢拉手:符合GB/T 3325-2017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 (略) 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中性盐雾试验(NSS)法》、QB/T3832-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金属件冲压件应无脱层、裂缝检测合格;金属表面耐腐蚀:中性盐雾(连续喷雾300小时以上),耐腐蚀等级≥8级(10级最好,0级最差)。 | |||||||||||||||||||||||||||||||||||||||||||||||||||||||
18. | (15)锁具:符合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 (略) 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中性盐雾试验(NSS)法》、QB/T3832-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标准; 金属表面耐腐蚀:中性盐雾(连续喷雾300小时以上),涂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8级(10级最好,0级最差);涂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8级(10级最好,0级最差)。 | |||||||||||||||||||||||||||||||||||||||||||||||||||||||
▲ | 19. | ▲(16)中密度纤维板:符合GB/T *-2021 《中密度纤维板》,GB *-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醛释放限量》,GB/T *-2017《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含水率3%-13%;密度0.585-0.880g/cm3;板内密度偏差±10%;吸水厚度膨胀率≤12%;内胶合强度≥0.45MPa;静曲强度≥24MPa;弹性模量≥2300MPa; 表面结合强度≥0.9MPa;*醛释放量≤0.124mg/m3;苯释放量≤10μg/m3;*苯释放量≤20μg/m3;二*苯释放量≤20μg/m3;TVOC释放量≤100μg/m3。 | ||||||||||||||||||||||||||||||||||||||||||||||||||||||
▲ | 20. | ▲(17)热熔胶:符合HJ 2541-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黏剂》,苯不得检出;*苯+*苯+二*苯≤0.5g/kg;卤代烃≤0.5g/kg;总挥发性有机物≤100g/L。 | ||||||||||||||||||||||||||||||||||||||||||||||||||||||
21. | (18)冷轧钢板:符合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 (略) 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中性盐雾试验(NSS)法》、QB/T3832-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标准;金属表面耐腐蚀:中性盐雾(连续喷雾300小时以上),涂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9级(10级最好,0级最差);涂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9级(10级最好,0级最差)。 | |||||||||||||||||||||||||||||||||||||||||||||||||||||||
▲ | 22. | ▲(19)实木多层板:符合GB/T 9846-2015 《普通胶合板》,GB *-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醛释放限量》,GB/T *-2017《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醛释放量≤0.124mg/m3;苯≤10μg/m3;*苯≤20μg/m3;二*苯≤20μg/m3;TVOC≤100μg/m3。 | ||||||||||||||||||||||||||||||||||||||||||||||||||||||
▲ | 23. | ▲(20)实木颗粒板(刨花板):符合GB/T 4897-2015 《刨花板》,GB *-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醛释放限量》,GB/T *-2017《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含水率3%-13%;板内密度偏差±10%;静曲强度≥11MPa;弹性模量≥1600MPa;内胶合强度≥0.35MPa;表面胶合强度≥0.8MPa;2h吸水厚度膨胀率≤8%;握螺钉力:板面≥900N,板边≥600N;*醛释放量≤0.124mg/m3。 | ||||||||||||||||||||||||||||||||||||||||||||||||||||||
▲ | 24. | ▲(21)304不锈钢板:符合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 (略) 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中性盐雾试验(NSS)法》、QB/T3832-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金属表面耐腐蚀:中性盐雾(连续喷雾300小时以上),耐腐蚀等级≥9级(10级最好,0级最差)【其中耐腐蚀检测如因检测时间问题无法出具,供应商可提供相关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50天内按照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则视为满足该项要求】。 | ||||||||||||||||||||||||||||||||||||||||||||||||||||||
▲ | 25. | ▲(22)电解钢板:符合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 (略) 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中性盐雾试验(NSS)法》、QB/T3832-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标准;金属表面耐腐蚀:中性盐雾(连续喷雾300小时以上),涂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9级(10级最好,0级最差);涂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9级(10级最好,0级最差)【其中耐腐蚀检测如因检测时间问题无法出具,供应商可提供相关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50天内按照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则视为满足该项要求】。 | ||||||||||||||||||||||||||||||||||||||||||||||||||||||
26. | (23)医用储物柜:符合GB/T *-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QB/T 1951.1-2010《木家具 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平整度≤0.2mm;位度差≤2.0mm;分缝≤2.0mm;底脚平稳性≤2.0mm;软、硬质覆面理化性能:耐冷热循环检测合格;耐干热检测合格;耐划痕检测合格;表面耐磨性:素色磨350r后无露底现象检测合格;耐香烟灼烧检测合格;抗冲击不低于3级;*醛释放量≤1.5mg/L;包装检测合格;柜类强度和耐久性:顶板和底板静载荷试验检测合格;结构和底架强度试验检测合格;跌落试验检测合格;拉门垂直加载试验检测合格;拉门水平加载试验检测合格;拉门猛关试验检测合格;苯≤0.05mg/m3;*苯≤0.1mg/m3 ;二*苯≤0.1mg/m3;TVOC≤0.3mg/m3。 | |||||||||||||||||||||||||||||||||||||||||||||||||||||||
▲ | 27. | ▲(24)医用诊台:符合GB/T 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标准;平整度≤0.20mm;着地平稳性≤2.0mm ;外观性能要求,金属件:管材、焊接件、喷涂层检测合格;硬度≥H ;附着力应不低于2级;金属喷漆(塑)涂层:冲击强度、耐腐蚀检测合格;耐冷热循环检测合格;耐干热不低于3级;耐湿热不低于3级 ;耐划痕检测合格;耐污染性能应不低于3级;表面耐磨性检测合格;抗冲击:冲击高度50mm,不低于3级;耐光色牢度(灰色样卡)≥4级;*醛释放量≤0.05mg/m3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0.3mg/m3;产品寿命:桌面水平耐久性试验检测合格;苯≤0.05mg/m3【如因检测时间问题无法出具,供应商可提供相关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50天内按照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则视为满足该项要求】。 | ||||||||||||||||||||||||||||||||||||||||||||||||||||||
28. | (25)诊查床:符合GB/T 3324-2017《木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标准; 平整度≤0.20mm; 底脚平稳性≤2.0mm ;人造板件外观:干花、湿花,污斑,表面划痕,表面压痕,色差,鼓泡、龟裂、分层,检测合格;耐冷热循环检测合格;耐干热不低于3级;耐湿热不低于3级;耐划痕检测合格;耐污染性能应不低于3级;表面耐磨性检测合格;抗冲击:冲击高度50mm,不低于3级;耐光色牢度(灰色样卡)≥4级;床强度和耐久性:床铺面均匀布载静载荷、床铺面集中静载荷、床长边静载荷、床铺面冲击荷载检测合格;床结构耐久性检测合格;*醛释放量≤0.05mg/m3 ;苯≤0.05mg/m3;*苯≤0.05mg/m3;二*苯≤0.05mg/m3;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0.3mg/m3; 4-氨基联苯≤30mg/kg;联苯胺≤30mg/kg。 | |||||||||||||||||||||||||||||||||||||||||||||||||||||||
▲ | 29. | ▲(26)医疗衣物柜:符合QB/T 1951.1-2010《木质家具 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GB/T *-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平整度≤0.2mm;位度差≤2.0mm;分缝≤2.0mm;底脚平稳性≤2.0mm;人造板件外观检测合格;电镀件检测合格;金属合金件检测合格;木工要求:人造板部件的非交接面应进行封边 (略) 理检测合格;板件或部件在接触人体或贮物部位不应有毛刺、刃口或棱角检测合格;板件或部位的外表面应光滑,倒棱、圆角、圆线、应均匀一致检测合格;封边包边不应出现脱胶、鼓泡或开裂现象检测合格;贴面应严密、平整,不应有明显透胶检测合格;榫、塞角零部件 (略) 不应断裂检测合格;零部件的结合应严密、牢固检测合格;各种配件、连接件安装不应有少件、透钉、漏钉、(预留孔、选择孔除外)检测合格;各种配件安装应严密、平整、端正、牢固, (略) 应无开裂或松动检测合格;启闭部件安装后应灵活使用检测合格;软、硬质覆面理化性能:耐冷热循环检测合格;耐干热检测合格;耐划痕检测合格;表面耐磨性:素色磨350r后无露底现象检测合格;耐香烟灼烧检测合格;*醛释放量≤1.5mg/L【如因检测时间问题无法出具,供应商可提供相关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50天内按照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则视为满足该项要求】。 | ||||||||||||||||||||||||||||||||||||||||||||||||||||||
▲ | 30. | ▲(27)医用会议台:符合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标准;翘曲度(700,100)≤2.0mm;平整度≤0.20mm;邻边垂直度:对角线长度<1000,长度差2mm;对边长度<1000,长度差2mm;底脚平稳性≤2.0mm;耐冷热循环检测合格;耐干热不低于3级(5级最好,1级最差);耐湿热不低于3级(5级最好,1级最差);耐划痕检测合格;耐污染性能应不低于3级(5级最好,1级最差);表面耐磨性:素色 磨350r后应无露底现象检测合格;抗冲击:冲击高度50mm,应不低于3级(1级最好,5级最差);*醛释放量≤1.5mg/L;桌类强度和耐久性:主桌面垂直静载荷试验检测合格、桌面垂直冲击试验检测合格、水平静载荷试验检测合格、桌腿跌落试验检测合格;桌类稳定性:垂直加载稳定性试验检测合格、垂直和水平加载稳定性试验检测合格;苯≤0.05mg/m3;*苯≤0.1mg/m3;二*苯≤0.1mg/m3;TVOC≤0.3mg/m3【如因检测时间问题无法出具,供应商可提供相关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50天内按照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则视为满足该项要求】。 | ||||||||||||||||||||||||||||||||||||||||||||||||||||||
▲ | 31. | ▲(28)医生工作台:符合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标准;翘曲度(700,1400),≤2.0mm;平整度≤0.20mm;邻边垂直度:对角线长度<1000,长度差2mm;对边长度<1000,长度差2mm;底脚平稳性≤2.0mm;耐冷热循环检测合格;耐干热不低于3级(5级最好,1级最差);耐湿热不低于3级(5级最好,1级最差);耐划痕检测合格;耐污染性能应不低于3级(5级最好,1级最差);表面耐磨性:素色磨350r后应无露底现象检测合格;抗冲击:冲击高度50mm,应不低于3级(1级最好,5级最差);*醛释放量≤1.5mg/L;桌类强度和耐久性:主桌面垂直静载荷试验检测合格,桌面垂直冲击试验检测合格,水平静载荷试验检测合格,桌腿跌落试验检测合格;桌类稳定性:垂直加载稳定性试验检测合格,垂直和水平加载稳定性试验检测合格;苯≤0.05mg/m3;*苯≤0.1mg/m3;二*苯≤0.1mg/m3;TVOC≤0.3mg/m3【如因检测时间问题无法出具,供应商可提供相关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50天内按照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则视为满足该项要求】。 | ||||||||||||||||||||||||||||||||||||||||||||||||||||||
▲ | 32. | ▲(29)医疗配药操作地柜:符合GB/T 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标准;翘曲度:面板、正视面板件对角线长度≤700,≤1.0mm;平整度≤0.20mm;位差度≤2.0mm;分缝≤2.0mm;下垂度≤20mm;摆动度≤15mm;着地平稳性≤2.0mm;涂层和覆面层可溶性重金属:可溶性铅≤90mg/kg,可溶性镉≤75mg/kg,可溶性铬≤60mg/kg,可溶性贡≤60mg/kg;硬度≥H;冲击强度检测合格;耐腐蚀检测合格;附着力应不低于2级;抗盐雾检测合格;柜类强度和耐久性:结构和底架强度试验检测合格,跌落试验检测合格,拉门垂直加载试验检测合格,拉门水平加载试验检测合格,拉门猛关试验检测合格,推拉构件强度试验检测合格,推拉构件猛关或猛开试验检测合格,推拉构件结构强度试验检测合格,推拉构件锁具强度试验检测合格,门锁、插销的强度试验检测合格,拉门耐久性试验检测合格,推拉构件耐久性试验检测合格,锁具、插销装置耐久性试验检测合格,顶板、底板的持续加载试验检测合格;活动部件打开时的空载稳定性试验检测合格;柜类稳定性:活动部件关闭时的加载稳定性试验检测合格,活动部件打开时的加载稳定性试验检测合格;苯≤0.05mg/m3;*苯≤0.1mg/m3;二*苯≤0.1mg/m3; TVOC≤0.3mg/m3【如因检测时间问题无法出具,供应商可提供相关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50天内按照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则视为满足该项要求】。 | ||||||||||||||||||||||||||||||||||||||||||||||||||||||
▲ | 33. | ▲(30)医用护士工作站:符合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平整度≤0.20mm;底脚平稳性≤2.0mm;人造板件外观检测结果合格;木工要求检测结果合格;耐冷热循环检测结果合格;6)耐干热不低于3级;耐湿热不低于3级;耐划痕检测结果合格;耐污染性能应不低于3级;表面耐磨性检测结果合格;抗冲击:不低于3级;耐光色牢度(灰色样卡)≥4级;桌类强度和耐久性:主桌面垂直静载荷,桌面持续垂直静载荷,水平静载荷试验,桌面垂直冲击试验检测结果合格。桌类稳定性:垂直加载稳定性,垂直和水平加载稳定性检测结果合格。产品寿命检测结果合格。*醛释放量≤0.05mg/m3;苯≤0.05mg/m3;*苯≤0.1mg/m3;二*苯≤0.1mg/m3;TVOC≤0.3mg/m3【如因检测时间问题无法出具,供应商可提供相关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50天内按照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则视为满足该项要求】。 | ||||||||||||||||||||||||||||||||||||||||||||||||||||||
▲ | 34. | ▲(31)候诊椅: 符合GB/T 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着地平稳性:底脚与水平面的差值≤2.0mm;外观性能要求检测结果合格;结构安全检测结果合格;硬度≥H;冲击强度检测结果合格;耐腐蚀:100h内,观察在溶液中样板上划道两侧3mm以外,应无鼓泡检测合格;耐腐蚀:100h后,检查划道两侧3mm外,应无锈迹、剥落、起皱、变色和失光等现象检测合格;附着力应不低于2级;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座面椅背静载荷、扶手侧向静载荷、扶手垂直向下静载荷、椅腿向前静载荷、椅腿侧向静载荷、座面冲击试验、椅背冲击、扶手冲击检测结果合格;椅凳类稳定性:向前倾翻、向后倾翻、侧向倾翻检测结果合格;产品寿命:座面、椅背耐久性,扶手耐久性,检测结果合格;*醛释放量≤0.05mg/m3。家具涂层可迁移元素:锑Sb≤60mg/kg,砷As≤25mg/kg,钡Ba≤1000mg/kg,镉Cd≤50mg/kg,铬Cr≤25mg/kg,铅Pb≤90mg/kg,汞Hg≤25mg/kg,硒Se≤500mg/kg【如因检测时间问题无法出具,供应商可提供相关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50天内按照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则视为满足该项要求】。 | ||||||||||||||||||||||||||||||||||||||||||||||||||||||
35. | 投标样品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递交投标样品并随附相应的质量检验监督机构的检测报告复印件1份,应按照以下投标样品清单及规格要求递交投标样品。 2、投标样品清单及规格要求
3、投标样品递交时须标明投标人名称。 4、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样品进行封存,作为合同货物的验收依据。 5、为保证质量,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与本项目要求参数的同等或更高档次材料参与投标。 6、样品需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每个样品应标识清楚(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7、在本项目中标之后,中标人的样品封存于采购人单位,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待验收合格后采购人退还给中标人,由中标人负责搬运,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递交样品的破损或质量不负任何责任。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及时至采购代理机构取回投标样品。3个工作日后投标人不取回样品,则视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有 (略) 置相关样品。 | |||||||||||||||||||||||||||||||||||||||||||||||||||||||
36. | 样品评审要求: 1、样品外观: (1)木制件: ①不应有蛀虫现象; ②应无贯通裂缝; ③外表应无腐朽材,内表腐朽材面积不应超过零件面积的20%; ④外表节子宽度不应超过材宽的1/3,直径不应超过12mm(特殊设计要求除外); (略) 应无崩茬; ⑥薄木、塑料等材料贴面应无明显透胶、脱胶、凹陷、压痕、鼓泡、胶迹; ⑦部件整齐,组装严密。 (2)漆膜外观要求: ①同色部件的色泽应相似; ②应无褪色、掉色现象; ③涂层不应有皱皮、发粘或漏漆现象; ④涂层应平整光滑、清晰、无明显粒子、涨边现象;应无明显加工痕迹、划痕、雾光、白棱、白点、鼓泡、油白、流挂、缩孔、刷毛、积粉和杂渣。 (3)金属件外观: ①管材:管材应无裂缝、叠缝,外露管口端面应封闭; ②焊接件: (略) 应无脱焊、虚焊、焊穿、错位, (略) 应无夹渣、气孔、焊瘤、焊丝头、咬边、飞溅, (略) 表面波纹应均匀; ③冲压件:冲压件应无脱层、裂缝; ④喷涂层:涂层应无漏喷、锈蚀和脱色、掉色现象,涂层应光滑均匀,色泽一致,应无流挂、疙瘩、皱皮、飞漆等缺陷; (4)软包件: ①软面包覆表面:包覆的面料拼接对称图案应完整;同一部位绒面料的绒毛方向应一致;不应有明显色差,包覆的面料应无破损、严重划痕、色污、油污,应平服饱满,松紧均匀,不应有明显皱折,对称工艺性皱折应匀称,层次分明; ②外露泡钉:应排列应整齐,间距基本相等,不应有泡钉明显敲扁或脱漆; ③缝纫:线迹间距应均匀,无明显浮线、跳针或外露线头、脱线、开缝、脱胶。 2、制作工艺 (1)部件的非交接面应进行封边 (略) 理; (2)板件或部件在接触人体或贮物部位不应有毛刺、刃口或棱角; (3)板件或部件的外表应光滑,倒棱、圆角、圆线应均匀一致; (4)零部件 (略) 不应断裂; (5)零部件的结合应严密、牢固; (6)各种配件、连接件安装不应有少件、漏钉、透钉(预留孔、选择孔除外); (7)各种配件安装应严密、平整、端正、牢固, (略) 应无开裂或松动; 3、结构安全 (1)活动部件间距离 ≤5mm或 ≥25mm; (2)所有垂直滑行的部件,在高于闭合点 50mm的任一位置,不应自行下落; (3)抽屉、键盘、等推拉构件应有防脱落装置; (4)与人体接触的部位、存放物品的部位不应有毛刺、刃角、锐棱、透钉及其他尖锐物; (5)其他结构安全项目通过眼观和手感等方法进行检测。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二)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152页详细评审表中“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情况”更正为:
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情况(3分) |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 以上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 (略) 上http://**查询结果的截图,证书状态必须为“有效”。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满足认证时间要求且办理认证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不足导致未能获得认证证书的,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情况属实的,可对应得分,否则不得分。 |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正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2月11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原招标文件中与此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为准。
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 (略)
地址: (略) (略) 58号
联系方式:苏老师;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联系方式:陈小姐 020-*、020-*、020-*、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 020-*、020-*、02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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