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开发区·铁山区钢山北侧不稳定斜坡防治工程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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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开发区·铁山区钢山北侧不稳定斜坡防治工程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1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担保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详见附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 (略) · (略) 钢山北侧不稳定斜坡防治工程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 (略) 钢山北侧不稳定斜坡防治工程

3、首次公告日期:2025-01-13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级资质,近 5年完成过 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 万元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变更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级资质,近 5年完成过 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 万元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原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递交--5.1.2现场递交款项,现予以删除,按照招标文件中公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8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 万元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其中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认定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现变更为: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 万元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其中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认定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2 投标报价基准分M的取值:60

现变更为:投标报价基准分M的取值:30

(5)原招标文件--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现变更为:资质条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原招标文件--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完成过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 万元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的业绩。

现变更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完成过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 万元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的业绩。

(7)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投标报价(商务标评审):60 分

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评审): 20 分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评分因素综合标评审 : 20 分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60

F=M-(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3 (评标价>基准价时)

F=M-(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100×2 (评标价≤基准价时)

其中:F≥0;M≥60。

M:为投标报价基准分,。M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2项。

工程概况

1分

描述准确、清晰 1分

描述基本准确 0.9-0.8分

描述不准确 0分

主要施工方案

5分

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5-4.6分

合理、可行 4.5-4分

欠合理,基本可行 3.9-3.5分

不可行,不能满足工程需要 0分

主要施工管理计划

4分

内容完备,合理、针对性强 4-3.7分

内容完备,可行 3.6-3.2分

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 3.1-2.8分

不可行 0分

项目经理学历与业绩

3 分

近 3 年以项目经理身份每完成 1 项类似业绩得 3 分,最多得 3 分。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其中业绩时间认定以完工证明或竣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金额认定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证明材料中应至少有一项能反映该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计分。

企业业绩

3分

每完成 1项单项合同金额200 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业绩得 1 分。单项业绩按最高得分计取,不重复计分,本项最多得 3分。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其中业绩时间、业绩金额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金额为准。

现变更为: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投标报价(商务标评审):30 分

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评审): 50 分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评分因素综合标评审 : 20 分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30

F=M-(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3 (评标价>基准价时)

F=M-(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100×2 (评标价≤基准价时)

其中:F≥0;M≥30。

M:为投标报价基准分,。M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2项。

工程概况

10分

描述准确、清晰 10-6分

描述基本准确 5-1分

描述不准确 0分

主要施工方案

20分

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20-14分

合理、可行 13-7分

欠合理,基本可行 6-1分

不可行,不能满足工程需要 0分

主要施工管理计划

10分

内容完备,合理、针对性强 10-7分

内容完备,可行 6-4分

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 3-1分

不可行 0分

项目经理学历与业绩

3 分

近 3 年以项目经理身份每完成 1 项类似业绩得 3 分,最多得 3 分。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及金额以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为准,证明材料中应至少有一项能反映该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计分。

企业业绩

3分

每完成 1项单项合同金额500 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业绩得 1 分。单项业绩按最高得分计取,不重复计分,本项最多得 3分。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其中业绩时间、业绩金额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金额为准。

3、更正日期:2025-01-16

三、其他补充事宜

相应内容做相同修改,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略) 人民政府铁山街 (略)

地址: (略) (略) 鹿獐山大道特1号

联系人:刘雨红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黄石 (略)

地址: (略) 大冶大道40号龙腾山庄

联系人:石晓峰

电话:*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1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担保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详见附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 (略) · (略) 钢山北侧不稳定斜坡防治工程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 (略) 钢山北侧不稳定斜坡防治工程

3、首次公告日期:2025-01-13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级资质,近 5年完成过 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 万元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变更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级资质,近 5年完成过 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 万元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原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递交--5.1.2现场递交款项,现予以删除,按照招标文件中公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8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 万元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其中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认定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现变更为: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 万元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其中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认定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2 投标报价基准分M的取值:60

现变更为:投标报价基准分M的取值:30

(5)原招标文件--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现变更为:资质条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原招标文件--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完成过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 万元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的业绩。

现变更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完成过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 万元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的业绩。

(7)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投标报价(商务标评审):60 分

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评审): 20 分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评分因素综合标评审 : 20 分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60

F=M-(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3 (评标价>基准价时)

F=M-(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100×2 (评标价≤基准价时)

其中:F≥0;M≥60。

M:为投标报价基准分,。M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2项。

工程概况

1分

描述准确、清晰 1分

描述基本准确 0.9-0.8分

描述不准确 0分

主要施工方案

5分

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5-4.6分

合理、可行 4.5-4分

欠合理,基本可行 3.9-3.5分

不可行,不能满足工程需要 0分

主要施工管理计划

4分

内容完备,合理、针对性强 4-3.7分

内容完备,可行 3.6-3.2分

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 3.1-2.8分

不可行 0分

项目经理学历与业绩

3 分

近 3 年以项目经理身份每完成 1 项类似业绩得 3 分,最多得 3 分。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其中业绩时间认定以完工证明或竣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金额认定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证明材料中应至少有一项能反映该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计分。

企业业绩

3分

每完成 1项单项合同金额200 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业绩得 1 分。单项业绩按最高得分计取,不重复计分,本项最多得 3分。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其中业绩时间、业绩金额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金额为准。

现变更为: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投标报价(商务标评审):30 分

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评审): 50 分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评分因素综合标评审 : 20 分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30

F=M-(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3 (评标价>基准价时)

F=M-(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100×2 (评标价≤基准价时)

其中:F≥0;M≥30。

M:为投标报价基准分,。M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2项。

工程概况

10分

描述准确、清晰 10-6分

描述基本准确 5-1分

描述不准确 0分

主要施工方案

20分

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20-14分

合理、可行 13-7分

欠合理,基本可行 6-1分

不可行,不能满足工程需要 0分

主要施工管理计划

10分

内容完备,合理、针对性强 10-7分

内容完备,可行 6-4分

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 3-1分

不可行 0分

项目经理学历与业绩

3 分

近 3 年以项目经理身份每完成 1 项类似业绩得 3 分,最多得 3 分。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及金额以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为准,证明材料中应至少有一项能反映该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计分。

企业业绩

3分

每完成 1项单项合同金额500 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业绩得 1 分。单项业绩按最高得分计取,不重复计分,本项最多得 3分。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其中业绩时间、业绩金额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金额为准。

3、更正日期:2025-01-16

三、其他补充事宜

相应内容做相同修改,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略) 人民政府铁山街 (略)

地址: (略) (略) 鹿獐山大道特1号

联系人:刘雨红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黄石 (略)

地址: (略) 大冶大道40号龙腾山庄

联系人:石晓峰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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