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中医疾病防治基地项目智能化设计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中医药大学 (略) 国家中医疾病防治基地项目智能化设计
原项目编号: 2025BFABZ(略)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中医药大学 (略) 国家中医疾病防治基地项目智能化设计补疑1
(项目编号:2025BFABZ(略))
投标人疑问答复
1.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略)级资质(业务范围中须包含可承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相应范围的(略)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要求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中须包含可承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相应范围的(略)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我司原“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略)级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中有可承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相应范围的(略)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相关描述,因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变更换证,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发资质证书中仅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略)级”,没有详细的业务范围;建议修改为:(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略)级资质;
答复:针对新发资质证书中无详细业务范围的情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第(2)、(3)项要求,提供的证书“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略)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略)级资质证书”有无业务范围的均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项目负责人荣誉中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智能化设计)项目(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工程设计类奖项,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奖项得2分,满分4分。因现在智能化设计项目含在建筑设计总包内较多,合同中项目负责人非智能化相关专业,合同中显示智能化专业负责人相关信息;因此“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具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建议修改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智能化设计)项目(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岗位)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工程设计类奖项,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奖项得2分,满分4分。
答复:针对该评分项,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在获奖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岗位的,予以认可。
3.请问本项目要求的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如果提供公共建筑智能化设计业绩,那么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是否也同样要求不少于3.(略)平方米?
答复:不要求。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口西南角
联系人:付工
联系方式:0551-(略)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略)、(略)
2025年1月1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7日
附件:(略)补疑1.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中医药大学 (略) 国家中医疾病防治基地项目智能化设计
原项目编号: 2025BFABZ(略)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中医药大学 (略) 国家中医疾病防治基地项目智能化设计补疑1
(项目编号:2025BFABZ(略))
投标人疑问答复
1.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略)级资质(业务范围中须包含可承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相应范围的(略)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要求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中须包含可承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相应范围的(略)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我司原“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略)级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中有可承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相应范围的(略)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相关描述,因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变更换证,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发资质证书中仅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略)级”,没有详细的业务范围;建议修改为:(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略)级资质;
答复:针对新发资质证书中无详细业务范围的情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第(2)、(3)项要求,提供的证书“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略)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略)级资质证书”有无业务范围的均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项目负责人荣誉中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智能化设计)项目(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工程设计类奖项,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奖项得2分,满分4分。因现在智能化设计项目含在建筑设计总包内较多,合同中项目负责人非智能化相关专业,合同中显示智能化专业负责人相关信息;因此“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具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建议修改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智能化设计)项目(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岗位)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工程设计类奖项,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奖项得2分,满分4分。
答复:针对该评分项,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在获奖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岗位的,予以认可。
3.请问本项目要求的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如果提供公共建筑智能化设计业绩,那么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是否也同样要求不少于3.(略)平方米?
答复:不要求。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口西南角
联系人:付工
联系方式:0551-(略)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略)、(略)
2025年1月1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7日
附件:(略)补疑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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