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报恩寺4A景区段幸福美丽乡村路龙安环线施工-平武县报恩寺4A景区段幸福美丽乡村路龙安环线施工重发公告第0次第1次答疑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平武县报恩寺4A景区段幸福美丽乡村路龙安环线施工-平武县报恩寺4A景区段幸福美丽乡村路龙安环线施工重发公告第0次第1次答疑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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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5,900,0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MY_GLGCSGZHPGF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补遗书01号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改: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修改勾选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不作为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投标人若成为中标人,则在签订合同前,须上报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附件四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相关具体人员,经招标人或发包人审核同意后签订合同,并按填报的人员进场开展工作。”同时删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和附录5中对主要人员的资格要求。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4)开标主持人下达解密指令,投标人在20分钟内完成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线上解密。”及“5.2.3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4)开标主持人下达解密指令,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须在2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线上解密。”修改为:“5.2.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4)开标主持人下达解密指令,投标人在30分钟内完成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线上解密。”及“5.2.3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4)开标主持人下达解密指令,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须在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线上解密。”该条修改将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其他中列明。 3、第一章招标公告 7.2. (略) 理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1投诉中提及的《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修改为《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规〔2024〕7号)。招标文件其余位置涉及该文号的,均按此条执行。该条修改将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其他中列明。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其他中补充:因本次招 (略) 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涉及住建管辖范围,施工组织设计按照川建招标发〔2021〕83 号和川建招标发〔2023〕48 号要求进行了补充。 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其他中补充:本项目除招标文件列明的人员要求外,投标人须对其他主要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人员、材料员、劳务员等)的数量和资格条件进行投标承诺,不要求填报具体人选(承诺函内容格式自拟)。此承诺仅用于签订合同的依据,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明确具体人选并载入合同,不作为废标依据。 6、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主要人员B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修改为:项目经理同时 (略) 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略) 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得3分,其中第②项 (略) 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分;本项满分4分。 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主要人员B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修改为:项目总 (略) 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 (略) 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本项满分3分。 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四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表格内容补充为: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其余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特此说明! 招标人:平武县龙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博睿 (略) 2025年1月17日 |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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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5,900,0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MY_GLGCSGZHPGF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补遗书01号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改: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修改勾选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不作为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投标人若成为中标人,则在签订合同前,须上报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附件四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相关具体人员,经招标人或发包人审核同意后签订合同,并按填报的人员进场开展工作。”同时删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和附录5中对主要人员的资格要求。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4)开标主持人下达解密指令,投标人在20分钟内完成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线上解密。”及“5.2.3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4)开标主持人下达解密指令,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须在2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线上解密。”修改为:“5.2.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4)开标主持人下达解密指令,投标人在30分钟内完成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线上解密。”及“5.2.3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4)开标主持人下达解密指令,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须在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线上解密。”该条修改将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其他中列明。 3、第一章招标公告 7.2. (略) 理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1投诉中提及的《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修改为《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规〔2024〕7号)。招标文件其余位置涉及该文号的,均按此条执行。该条修改将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其他中列明。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其他中补充:因本次招 (略) 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涉及住建管辖范围,施工组织设计按照川建招标发〔2021〕83 号和川建招标发〔2023〕48 号要求进行了补充。 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其他中补充:本项目除招标文件列明的人员要求外,投标人须对其他主要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人员、材料员、劳务员等)的数量和资格条件进行投标承诺,不要求填报具体人选(承诺函内容格式自拟)。此承诺仅用于签订合同的依据,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明确具体人选并载入合同,不作为废标依据。 6、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主要人员B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修改为:项目经理同时 (略) 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略) 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得3分,其中第②项 (略) 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分;本项满分4分。 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主要人员B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修改为:项目总 (略) 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 (略) 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本项满分3分。 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四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表格内容补充为: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其余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特此说明! 招标人:平武县龙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博睿 (略) 2025年1月1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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