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高新区科研用地现状建构筑物拆除项目采购公告
南宁市高新区科研用地现状建构筑物拆除项目采购公告
各投标人:
项目名称: (略) (略) 科研用地现状建构筑物拆除项目
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月14日
公告事项、内容:
序号 | 条款\\章节 | 原内容 | 更改为 |
1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履约保证金金额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合同价的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
2 | 供应商须知正文 | 11.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也应在截标前3日发出。 | 11.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也应在截标前发出。 |
3 | 价格评分标准 (满分10分) | 1.以进入评审的最低的评审报价为10分,评审报价=最后磋商报价。 2.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最低磋商供应商评审报价金额/ 磋商供应商评审报价金额)×10分 | 1.以进入评审的最低的评审报价为10分,评审报价=响应报价。 2.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最低的评审报价金额/ 供应商评审报价金额)×10分 |
四、其他补充事宜:若采购文件中有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则全文统一,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国土资源 (略)
项目联系人: 王观远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北投建信 (略)
联系人:胡明剑
电话: 0771-*
日期:2025年1月20日
各投标人:
项目名称: (略) (略) 科研用地现状建构筑物拆除项目
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月14日
公告事项、内容:
序号 | 条款\\章节 | 原内容 | 更改为 |
1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履约保证金金额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合同价的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
2 | 供应商须知正文 | 11.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也应在截标前3日发出。 | 11.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也应在截标前发出。 |
3 | 价格评分标准 (满分10分) | 1.以进入评审的最低的评审报价为10分,评审报价=最后磋商报价。 2.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最低磋商供应商评审报价金额/ 磋商供应商评审报价金额)×10分 | 1.以进入评审的最低的评审报价为10分,评审报价=响应报价。 2.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最低的评审报价金额/ 供应商评审报价金额)×10分 |
四、其他补充事宜:若采购文件中有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则全文统一,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国土资源 (略)
项目联系人: 王观远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北投建信 (略)
联系人:胡明剑
电话: 0771-*
日期: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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