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C090古城镇水田村“蚕桑示范区”段幸福美丽乡村路建设工程第二次-平武县C090古城镇水田村“蚕桑示范区”段幸福美丽乡村路建设工程第二次重发公告第0次第1次答疑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平武县C090古城镇水田村“蚕桑示范区”段幸福美丽乡村路建设工程第二次-平武县C090古城镇水田村“蚕桑示范区”段幸福美丽乡村路建设工程第二次重发公告第0次第1次答疑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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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8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4,024,99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MY_GLGCSGHLDJF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平武县C090古城镇水田村“蚕 (略) ”段幸福 (略) 建设工程(第二次)施工 补遗书01号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改: 1.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修改勾选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不作为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投标人若成为中标人,则在签订合同前,须上报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附件四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相关具体人员,经招标人或发包人审核同意后签订合同,并按填报的人员进场开展工作。”同时删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和附录5中对主要人员的资格要求。 2.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修改勾选为:“?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不作为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投标人若成为中标人,则在签订合同前,须上报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附件五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的相关具体人员,经招标人或发包人审核同意后签订合同,并按填报的人员进场开展工作。”;同时删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和附录6中对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其他中补充:本项目除招标文件列明的人员要求外,投标人须对其他主要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人员、材料员、劳务员等)的数量和资格条件进行投标承诺,不要求填报具体人选(承诺函内容格式自拟)。此承诺仅用于签订合同的依据,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明确具体人选并载入合同,不作为废标依据。 4.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四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表格内容补充为: ? 项目经理
? 项目总工
5. 招标工程量清单第100章304-3原清单水泥稳定土基层,现更正为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现重新上传招标工程量清单,以重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6. 因本次招标文件补遗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不作调整。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以最新上传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仔细查阅,投标人因任何 (略) 查询、下载补遗版招标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说明! 招标人:平武县古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 (略) 日期:2025年01月20日 |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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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8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4,024,99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MY_GLGCSGHLDJF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平武县C090古城镇水田村“蚕 (略) ”段幸福 (略) 建设工程(第二次)施工 补遗书01号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改: 1.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修改勾选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不作为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投标人若成为中标人,则在签订合同前,须上报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附件四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相关具体人员,经招标人或发包人审核同意后签订合同,并按填报的人员进场开展工作。”同时删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和附录5中对主要人员的资格要求。 2.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修改勾选为:“?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不作为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投标人若成为中标人,则在签订合同前,须上报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附件五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的相关具体人员,经招标人或发包人审核同意后签订合同,并按填报的人员进场开展工作。”;同时删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和附录6中对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其他中补充:本项目除招标文件列明的人员要求外,投标人须对其他主要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人员、材料员、劳务员等)的数量和资格条件进行投标承诺,不要求填报具体人选(承诺函内容格式自拟)。此承诺仅用于签订合同的依据,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明确具体人选并载入合同,不作为废标依据。 4.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四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表格内容补充为: ? 项目经理
? 项目总工
5. 招标工程量清单第100章304-3原清单水泥稳定土基层,现更正为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现重新上传招标工程量清单,以重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6. 因本次招标文件补遗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不作调整。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以最新上传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仔细查阅,投标人因任何 (略) 查询、下载补遗版招标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说明! 招标人:平武县古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 (略) 日期:2025年01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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