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通用施工)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竹山县得胜 (略) 业务综合 (略) 政配套工程 第二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竹山县得胜 (略) 业务综合 (略) 政配套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原: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3.2.2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现修改为: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3.2.2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 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模板未选择 现选择合同条款及格式模板为 2017 年 9 月 22 日住房城乡建设部、 (略) (略) 〔2017〕214 号文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注:因第一次澄清未发送答疑与修改公告,特此补充。 (略) (略) 2025年1月21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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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通用施工)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竹山县得胜 (略) 业务综合 (略) 政配套工程 第二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竹山县得胜 (略) 业务综合 (略) 政配套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原: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3.2.2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现修改为: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3.2.2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 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模板未选择 现选择合同条款及格式模板为 2017 年 9 月 22 日住房城乡建设部、 (略) (略) 〔2017〕214 号文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注:因第一次澄清未发送答疑与修改公告,特此补充。 (略) (略) 2025年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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