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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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 (略) 工程造价咨询建库项目 答疑及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重庆 (略) 工程造价咨询建库项目”答疑内容发布如下: 问题1: 1、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指的投标单位公章吗? 2、招标文件第二章 3.7.4、3.7.6要 (略) 上提交加密投标文件一份,请问此项目 (略) 上投标吗? 3、业绩要求中,若提供的合同中有合同金额,但由于项目未完工只开具了一部分发票或者还未开发票,请问此类业绩怎么计算得分? 回答:1、指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为纸质标, (略) 上投标。 3、以已开具的发票金额为准。 问题2:发票也要提供原件吗? 回答:提供发票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问题3:招标人将从合格投标人中选择综合得分排名前五名(若有效的投标人数不足五名,按实际投标人数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为入围供应商候选人)的单位作为入围供应商签订入库协议,组建工程造价咨询供应商库。在入库协议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对实施的相关项目,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在工程造价咨询供应商库中选择1家供应商,承担完成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中的全部内容。 请问“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在工程造价咨询供应商库中选择1家供应商”的理解是指3年内每有一个新项目需要实施,就从5家单位中随机抽取1家来实施吗? 回答:是的。 问题4:本次招标项目估算金额:#元。是针对三年服务期的,还是每一年的? 回答:三年共#元。 问题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的合同和其对应发票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业绩的合同没有约定具体金额或无法体现金额的,以该合同对应的发票合计金额为准。 请问一个合同正在服务中,过程中开票达到#元以上,可提供合同和对应#元以上的发票扫描件,是否予以认可??这种情况合同金额是认可发票金额,还是认可合同金额? 回答:以已开具的发票金额为准。 问题6:现在都提倡无纸化,提倡节俭,为什么还要搞纸质的标书?为什么不搞电子标呢? 回答:与本项目无关。 问题7: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的合同和其对应发票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如业绩的合同没有约定具体金额或无法体现金额的,以该合同对应的发票合计金额为准。 请问是否可以提供部分发票?比如1个#的合同,已开票#,还有#未开票,提供这#的发票是否认可? 回答:以已开具的发票金额为准。 问题8: 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的合同和其对应发票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如业绩的合同没有约定具体金额或无法体现金额的,以该合同对应的发票合计金额为准。 问:若提供一个合同和该合同部分开票金额(金额已经达到#元以上),是否认可?? 回答:以已开具的发票金额为准。 问题9:请问总公司名义投标,重庆分公司人员及授权代表、业绩是否可用? 回答:不可用。 问题10:总公司是外地企业,固在重庆及重 (略) 。 (略) 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 (略) 。因分公司注册地在重庆,分公司人 (略) 在重庆缴纳。 (略) (略) 缴纳社保能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分公司业绩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 (略)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略) 承担”,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只是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 (略) ) 回答:不满足。 问题11: 1、该项目为纸质标,招标文件中关于电子标部分内容是否删除? 2、招标文件第49页-50页“1.评标办法......”为最低投标价法文件,是否删除? 回答: 1、本项目为纸质标,删除电子标部分内容。 2、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问题12: 1、该项目为纸质标,招标文件中关于电子标部分内容是否删除? 2、招标文件第49页-50页“1.评标办法......”为最低投标价法文件,是否删除? 回答: 1、本项目为纸质标,删除电子标部分内容。 2、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问题13:关于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企业实力要求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因项目实施地为重庆,本条可否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信用评价?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4:要求2021年、2022年、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此条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投标人,建议取消财务要求。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5: 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的合同和其对应发票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如业绩的合同没有约定具体金额或无法体现金额的,以该合同对应的发票合计金额为准。 请问:这里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具体指的是哪一种类型呢?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可以吗?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6:投标人业绩在满足资格评审标准基础上,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每多提供一个与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金额进行评分: (1)#元≤单个合同金额<#元的,得2分; (2)#元≤单个合同金额的,得4分; 以上累计计分最多得12分;投标人同年与同一家单位签订合同的,可累计合同金额计分,此类合同不单独按单个合同计分。 问1:这个合同类型有没有要求?比如说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者是结算审核或者是预算编制等等? 问2:这个金额#或者#,是指咨询费金额对吗? 问3:如合同体现了咨询费金额,可以不提供发票证明吗? 回答: 1、按招标文件执行。 2、是咨询费。 3、不可以。 问题17:承接造价项目为全过程造价咨询,尚在履约过程中,已开具发票金额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元,但由于尚未履约过程中,已开具发票金额小于造价咨询合同金额的,是否可作为有效业绩?如某一造价咨询合同金额为#元,已开具#元发票,是否可得企业业绩的4分。 回答:以已开具的发票金额为准。 二、补遗部分 1、删除:招标文件第49-50页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内容,以第45-46页内容为准。 2、答疑及补遗文件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满足15日,故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作更改。 3、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单位法人章”是指:投标人公章。 注:以上答疑、补遗内容各潜在投标 (略) 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本答疑、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内容为准。 招 标 人:重庆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5年1月21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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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 (略) 工程造价咨询建库项目 答疑及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重庆 (略) 工程造价咨询建库项目”答疑内容发布如下: 问题1: 1、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指的投标单位公章吗? 2、招标文件第二章 3.7.4、3.7.6要 (略) 上提交加密投标文件一份,请问此项目 (略) 上投标吗? 3、业绩要求中,若提供的合同中有合同金额,但由于项目未完工只开具了一部分发票或者还未开发票,请问此类业绩怎么计算得分? 回答:1、指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为纸质标, (略) 上投标。 3、以已开具的发票金额为准。 问题2:发票也要提供原件吗? 回答:提供发票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问题3:招标人将从合格投标人中选择综合得分排名前五名(若有效的投标人数不足五名,按实际投标人数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为入围供应商候选人)的单位作为入围供应商签订入库协议,组建工程造价咨询供应商库。在入库协议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对实施的相关项目,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在工程造价咨询供应商库中选择1家供应商,承担完成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中的全部内容。 请问“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在工程造价咨询供应商库中选择1家供应商”的理解是指3年内每有一个新项目需要实施,就从5家单位中随机抽取1家来实施吗? 回答:是的。 问题4:本次招标项目估算金额:#元。是针对三年服务期的,还是每一年的? 回答:三年共#元。 问题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的合同和其对应发票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业绩的合同没有约定具体金额或无法体现金额的,以该合同对应的发票合计金额为准。 请问一个合同正在服务中,过程中开票达到#元以上,可提供合同和对应#元以上的发票扫描件,是否予以认可??这种情况合同金额是认可发票金额,还是认可合同金额? 回答:以已开具的发票金额为准。 问题6:现在都提倡无纸化,提倡节俭,为什么还要搞纸质的标书?为什么不搞电子标呢? 回答:与本项目无关。 问题7: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的合同和其对应发票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如业绩的合同没有约定具体金额或无法体现金额的,以该合同对应的发票合计金额为准。 请问是否可以提供部分发票?比如1个#的合同,已开票#,还有#未开票,提供这#的发票是否认可? 回答:以已开具的发票金额为准。 问题8: 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的合同和其对应发票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如业绩的合同没有约定具体金额或无法体现金额的,以该合同对应的发票合计金额为准。 问:若提供一个合同和该合同部分开票金额(金额已经达到#元以上),是否认可?? 回答:以已开具的发票金额为准。 问题9:请问总公司名义投标,重庆分公司人员及授权代表、业绩是否可用? 回答:不可用。 问题10:总公司是外地企业,固在重庆及重 (略) 。 (略) 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 (略) 。因分公司注册地在重庆,分公司人 (略) 在重庆缴纳。 (略) (略) 缴纳社保能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分公司业绩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 (略)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略) 承担”,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只是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 (略) ) 回答:不满足。 问题11: 1、该项目为纸质标,招标文件中关于电子标部分内容是否删除? 2、招标文件第49页-50页“1.评标办法......”为最低投标价法文件,是否删除? 回答: 1、本项目为纸质标,删除电子标部分内容。 2、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问题12: 1、该项目为纸质标,招标文件中关于电子标部分内容是否删除? 2、招标文件第49页-50页“1.评标办法......”为最低投标价法文件,是否删除? 回答: 1、本项目为纸质标,删除电子标部分内容。 2、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问题13:关于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企业实力要求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因项目实施地为重庆,本条可否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信用评价?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4:要求2021年、2022年、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此条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投标人,建议取消财务要求。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5: 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的合同和其对应发票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如业绩的合同没有约定具体金额或无法体现金额的,以该合同对应的发票合计金额为准。 请问:这里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具体指的是哪一种类型呢?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可以吗?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6:投标人业绩在满足资格评审标准基础上,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每多提供一个与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金额进行评分: (1)#元≤单个合同金额<#元的,得2分; (2)#元≤单个合同金额的,得4分; 以上累计计分最多得12分;投标人同年与同一家单位签订合同的,可累计合同金额计分,此类合同不单独按单个合同计分。 问1:这个合同类型有没有要求?比如说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者是结算审核或者是预算编制等等? 问2:这个金额#或者#,是指咨询费金额对吗? 问3:如合同体现了咨询费金额,可以不提供发票证明吗? 回答: 1、按招标文件执行。 2、是咨询费。 3、不可以。 问题17:承接造价项目为全过程造价咨询,尚在履约过程中,已开具发票金额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元,但由于尚未履约过程中,已开具发票金额小于造价咨询合同金额的,是否可作为有效业绩?如某一造价咨询合同金额为#元,已开具#元发票,是否可得企业业绩的4分。 回答:以已开具的发票金额为准。 二、补遗部分 1、删除:招标文件第49-50页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内容,以第45-46页内容为准。 2、答疑及补遗文件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满足15日,故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作更改。 3、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单位法人章”是指:投标人公章。 注:以上答疑、补遗内容各潜在投标 (略) 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本答疑、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内容为准。 招 标 人:重庆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5年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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