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江北区石子山体育场馆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重庆市江北区石子山体育场馆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

关于重庆市江北区石子山体育场馆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

(略) (略) 石子山体育场馆特许经营项目

致各潜在投标人:

合同中第一条 项目简介中(六)特许经营期限:

“1.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20年,其中运营期20年,运营期起始日为存量资产移交至#方之日,运营期结束日为存量资产移交回#方之日。”

修改为:

“1.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20年,其中运营期20年,运营期起始日为存量资产移交至#方之日,运营期结束日为运营期起始之日起满20年。

合同中第一条 项目简介中(七)运营方式:

“在合作期内,#方负责提供存量资产使用权、经营权和相关收益权,土地使用权及资产产权归#方所有;#方负责投融资和运营管理,#方拥有体育场馆(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和相关收益权。”

修改为:

“在合作期内,#方负责提供存量资产使用权、经营权和相关收益权,土地使用权及资产产权归#方所有;#方负责投融资和运营管理,#方拥有体育场馆(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和相关收益权。”

三、合同中第一条 项目简介中(九)政府承诺和保障

“1.政府对项目工作协助与支持

项目周边各类基础设施如供水、供电、通讯、交通等条件已完善。#方将在前期工作中给予大力支持,并表示在项目移交及运营阶段积极做好配合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开展,为项目落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修改为:

“1.政府对项目工作协助与支持

项目周边各类基础设施如供水、供电、通讯、交通等条件已完善。#方将在前期工作中给予大力支持,并在项目移交及运营阶段积极做好配合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开展,为项目落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合同中第三条 #方的权利与义务 中(二)#方的义务

“8.涉及本项目特许经营权范围内已签订的租赁合同、第三方服务合同、会员合约等合同合约须由#方无条件按原约定继续履约直至约满。若#方确因自身原因需解除合同的需经#方及合同关联方同意,#方应按照原合同及相关新的约定自行补偿原合同签约方及解决好后续相关问题。

修改为:

“8.本协议签订前涉及本项目特许经营权范围内已签订的租赁合同、第三方服务合同、会员合约等合同合约须由#方无条件按原合同合约约定继续履约直至约满。若#方确因自身原因需解除合同的需经#方及合同关联方同意,#方应按照原合同及相关新的约定自行补偿原合同签约方及解决好后续相关问题。

五、合同中第四条 项目实施要求 中(六)项目移交要求

“2.提前终止移交

如果是提前终止移交,则实行有偿移交,将涉及移交补偿,双方应对补偿的金额进行合理的评估,补偿金额的确定通过满足守约方损失的原则确定。

3.移交内容

在项目合作期满后,#方应采取所有必要的措施和行动(包括签订任何文件),向#方无偿移交和转让,移交内容包括:”

修改为:

“2.提前终止移交

提前终止移交涉及两种情形,一是因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或其他客观原因的变化而#方提出提前终止,此时可能会涉及对#方予以补偿的情况,双方应对补偿的金额进行合理的评估,补偿金额的确定通过满足守约方损失的原则确定;二是因#方严重违约,导致#方依法或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提前终止,此时#方对#方不负有补偿责任。

3.移交内容

在项目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后,#方应采取所有必要的措施和行动(包括签订任何文件),向#方无偿移交和转让,移交内容包括:”

六、合同中第四条 项目实施要求 中(六)项目移交要求

“8.风险转移

在移交日前,由#方承担项目设施设备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除非该损失或损坏,是由#方的过错或违约所致,或双方对其有相关约定;在移交日及其后,由政府承担项目设施设备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

修改为:

“8.风险转移

在移交日前,由#方承担项目设施设备的维修及维护并承担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除非该损失或损坏,是由#方的过错或违约所致,或双方对其有相关约定;在移交日及其后,由政府承担项目设施设备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

七、合同中第六条 #方股权变更

“本项目#方股权原则上不变更,确需变更的运营5年后,#方提出申请后,经#方书面文件报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项目特许经营权不能转让,如确需转让的应重新履行特许经营者选择程序选择,且应选择有相应资金、技术和运营管理经验的新投资运营方。”

修改为:

“本项目特许经营权不能转让;本项目#方股权原则上不变更,确需变更的,#方提出申请后,经 (略) 政府批准后实施。”

招标人: (略) (略) 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 (略) 公司

2025年1月22日

关于重庆市江北区石子山体育场馆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

(略) (略) 石子山体育场馆特许经营项目

致各潜在投标人:

合同中第一条 项目简介中(六)特许经营期限:

“1.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20年,其中运营期20年,运营期起始日为存量资产移交至#方之日,运营期结束日为存量资产移交回#方之日。”

修改为:

“1.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20年,其中运营期20年,运营期起始日为存量资产移交至#方之日,运营期结束日为运营期起始之日起满20年。

合同中第一条 项目简介中(七)运营方式:

“在合作期内,#方负责提供存量资产使用权、经营权和相关收益权,土地使用权及资产产权归#方所有;#方负责投融资和运营管理,#方拥有体育场馆(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和相关收益权。”

修改为:

“在合作期内,#方负责提供存量资产使用权、经营权和相关收益权,土地使用权及资产产权归#方所有;#方负责投融资和运营管理,#方拥有体育场馆(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和相关收益权。”

三、合同中第一条 项目简介中(九)政府承诺和保障

“1.政府对项目工作协助与支持

项目周边各类基础设施如供水、供电、通讯、交通等条件已完善。#方将在前期工作中给予大力支持,并表示在项目移交及运营阶段积极做好配合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开展,为项目落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修改为:

“1.政府对项目工作协助与支持

项目周边各类基础设施如供水、供电、通讯、交通等条件已完善。#方将在前期工作中给予大力支持,并在项目移交及运营阶段积极做好配合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开展,为项目落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合同中第三条 #方的权利与义务 中(二)#方的义务

“8.涉及本项目特许经营权范围内已签订的租赁合同、第三方服务合同、会员合约等合同合约须由#方无条件按原约定继续履约直至约满。若#方确因自身原因需解除合同的需经#方及合同关联方同意,#方应按照原合同及相关新的约定自行补偿原合同签约方及解决好后续相关问题。

修改为:

“8.本协议签订前涉及本项目特许经营权范围内已签订的租赁合同、第三方服务合同、会员合约等合同合约须由#方无条件按原合同合约约定继续履约直至约满。若#方确因自身原因需解除合同的需经#方及合同关联方同意,#方应按照原合同及相关新的约定自行补偿原合同签约方及解决好后续相关问题。

五、合同中第四条 项目实施要求 中(六)项目移交要求

“2.提前终止移交

如果是提前终止移交,则实行有偿移交,将涉及移交补偿,双方应对补偿的金额进行合理的评估,补偿金额的确定通过满足守约方损失的原则确定。

3.移交内容

在项目合作期满后,#方应采取所有必要的措施和行动(包括签订任何文件),向#方无偿移交和转让,移交内容包括:”

修改为:

“2.提前终止移交

提前终止移交涉及两种情形,一是因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或其他客观原因的变化而#方提出提前终止,此时可能会涉及对#方予以补偿的情况,双方应对补偿的金额进行合理的评估,补偿金额的确定通过满足守约方损失的原则确定;二是因#方严重违约,导致#方依法或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提前终止,此时#方对#方不负有补偿责任。

3.移交内容

在项目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后,#方应采取所有必要的措施和行动(包括签订任何文件),向#方无偿移交和转让,移交内容包括:”

六、合同中第四条 项目实施要求 中(六)项目移交要求

“8.风险转移

在移交日前,由#方承担项目设施设备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除非该损失或损坏,是由#方的过错或违约所致,或双方对其有相关约定;在移交日及其后,由政府承担项目设施设备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

修改为:

“8.风险转移

在移交日前,由#方承担项目设施设备的维修及维护并承担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除非该损失或损坏,是由#方的过错或违约所致,或双方对其有相关约定;在移交日及其后,由政府承担项目设施设备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

七、合同中第六条 #方股权变更

“本项目#方股权原则上不变更,确需变更的运营5年后,#方提出申请后,经#方书面文件报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项目特许经营权不能转让,如确需转让的应重新履行特许经营者选择程序选择,且应选择有相应资金、技术和运营管理经验的新投资运营方。”

修改为:

“本项目特许经营权不能转让;本项目#方股权原则上不变更,确需变更的,#方提出申请后,经 (略) 政府批准后实施。”

招标人: (略) (略) 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 (略) 公司

2025年1月22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