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阳春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_阳春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有关事项更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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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阳春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_阳春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有关事项更正的通知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略) 城 (略) 理 (略) 建设 (略) 城 (略) 理 (略) 建设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 (略) 城 (略) 理 (略) 建设工程监理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略) 城 (略) 理 (略) 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有关事项更正的通知

补充公告

(略) 城 (略) 理 (略) 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有关事项更正的通知

各投标单位:

1、 (略) 城 (略) 理 (略) 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编号:#)于2025年1月21 (略) 网站、广东省招标 (略) 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 (略) 政公用工程#级(或以上)监理资质的法人。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现更正为: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 (略) 政公用工程#级(或以上)监理资质的法人。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人基本要求

5.1

5.2

投标人投标

资格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 (略) 政公用工程#级监理(或以上)资质的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

项目负责人

(项目总监)

资格及任职

要求

1.资格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投标时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任职情况:

□未担任其它建设工程项目。

?正在担任不超过一项建设工程项目。

□正在担任不超过两项建设工程项目。

3.正在担任上述情形的项目负责人的起止时间:在本招标项目以外的招标项目以中标结果公示时间首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为正在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直接发包项目以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为正在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现更正为:

(三)投标人基本要求

5.1

5.2

投标人投标

资格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 (略) 政公用工程#级监理(或以上)资质的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

项目负责人

(项目总监)

资格及任职

要求

1.资格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投标时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任职情况:

□未担任其它建设工程项目。

□正在担任不超过一项建设工程项目。

?正在担任不超过两项建设工程项目。

3.正在担任上述情形的项目负责人的起止时间:在本招标项目以外的招标项目以中标结果公示时间首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为正在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直接发包项目以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为正在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3)原招标文件二、投标人须知附件1

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合 格 条 件

1

市场准入资格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 (略) 政公用工程#级监理(或以上)资质的法人;

3、投标企业 (略) 诚信登记手续(省外企业须同时提交进粤登记手续)。

现更正为:

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合 格 条 件

1

市场准入资格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 (略) 政公用工程#级监理(或以上)资质的法人;

3、投标企业 (略) 诚信登记手续(省外企业须同时提交进粤登记手续)。

(4)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2

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100分)

评审标准

评分标准

评审

结果

1

企业工程业绩

20分

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元以上(含本数)的市政工程监理任务

有一项10分,

每增加一项10分,

最高得20分

现更正为: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100分)

评审标准

评分标准

评审

结果

1

企业工程业绩

20分

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元以上(含本数)的市政工程监理任务

有一项10分,

每增加一项10分,

最高得20分

2、 (略) ( (略) )网站发布招标公告中的招标监督机构:“ (略) 住房和城乡 (略) 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招标文件不一致,按“ (略) 住房和城乡 (略) ”为准。

3、本通知书作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 (略) 管理和 (略)

招标代理:广东中安有容 (略)

日期:2025年1月23日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略) 城 (略) 理 (略) 建设 (略) 城 (略) 理 (略) 建设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 (略) 城 (略) 理 (略) 建设工程监理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略) 城 (略) 理 (略) 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有关事项更正的通知

补充公告

(略) 城 (略) 理 (略) 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有关事项更正的通知

各投标单位:

1、 (略) 城 (略) 理 (略) 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编号:#)于2025年1月21 (略) 网站、广东省招标 (略) 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 (略) 政公用工程#级(或以上)监理资质的法人。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现更正为: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 (略) 政公用工程#级(或以上)监理资质的法人。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人基本要求

5.1

5.2

投标人投标

资格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 (略) 政公用工程#级监理(或以上)资质的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

项目负责人

(项目总监)

资格及任职

要求

1.资格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投标时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任职情况:

□未担任其它建设工程项目。

?正在担任不超过一项建设工程项目。

□正在担任不超过两项建设工程项目。

3.正在担任上述情形的项目负责人的起止时间:在本招标项目以外的招标项目以中标结果公示时间首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为正在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直接发包项目以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为正在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现更正为:

(三)投标人基本要求

5.1

5.2

投标人投标

资格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 (略) 政公用工程#级监理(或以上)资质的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

项目负责人

(项目总监)

资格及任职

要求

1.资格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投标时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任职情况:

□未担任其它建设工程项目。

□正在担任不超过一项建设工程项目。

?正在担任不超过两项建设工程项目。

3.正在担任上述情形的项目负责人的起止时间:在本招标项目以外的招标项目以中标结果公示时间首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为正在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直接发包项目以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为正在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3)原招标文件二、投标人须知附件1

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合 格 条 件

1

市场准入资格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 (略) 政公用工程#级监理(或以上)资质的法人;

3、投标企业 (略) 诚信登记手续(省外企业须同时提交进粤登记手续)。

现更正为:

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合 格 条 件

1

市场准入资格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 (略) 政公用工程#级监理(或以上)资质的法人;

3、投标企业 (略) 诚信登记手续(省外企业须同时提交进粤登记手续)。

(4)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2

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100分)

评审标准

评分标准

评审

结果

1

企业工程业绩

20分

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元以上(含本数)的市政工程监理任务

有一项10分,

每增加一项10分,

最高得20分

现更正为: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100分)

评审标准

评分标准

评审

结果

1

企业工程业绩

20分

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元以上(含本数)的市政工程监理任务

有一项10分,

每增加一项10分,

最高得20分

2、 (略) ( (略) )网站发布招标公告中的招标监督机构:“ (略) 住房和城乡 (略) 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招标文件不一致,按“ (略) 住房和城乡 (略) ”为准。

3、本通知书作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 (略) 管理和 (略)

招标代理:广东中安有容 (略)

日期: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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