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肇第二高速公路项目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和高明至端州段工程可行性方案深化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江肇第二高速公路项目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和高明至端州段工程可行性方案深化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补充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江肇第二高速公路项目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和高明至端州段工程可行性方案深化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江肇第二高速公路项目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和高明至端州段工程可行性方案深化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补充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江肇第 (略) 项目(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和高明至端州段)工程可行性方案深化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补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江肇第 (略) 项目(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和高明至端州段)工程可行性方案深化研究报告编制项目(项目编号:# )(以下简称“原招标公告”)在2025年1月17 (略) 网、广东省招标 (略) 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补充公告,相关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2.1项目概况”修改为:
江肇第 (略) 项目(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和高明至端州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全长共79.97km,其中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长 43.39 公里,高明至端州段长 36.58公里,拟建项目为新 (略) ,采用设计速度为120km/h 的双向6车 (略) 技术标准, (略) 基宽为34.5m,总投资为165.728亿元,采用沥 (略) 面结构,桥梁、 (略) 线总长为54.1%。
二、原招标公告4.1的内容修改为: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18日至2025年1月2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网站,并选择对应招标项目进行投标登记,投标登记成功后,将投标登记表邮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63.com),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
三、原招标公告5.2的内容修改为: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 (略) ( (略) (略) (略) 333号)(详细地址)”。
四、除上述内容外,原招标公告的其余内容不变。本补充公告未说明事宜仍按原招标公告内容执行。
招标人: (略) 交通 (略)
2025年1月23日
江肇第 (略) 项目(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和高明至端州段)工程可行性方案深化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补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江肇第 (略) 项目(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和高明至端州段)工程可行性方案深化研究报告编制项目(项目编号:# )(以下简称“原招标公告”)在2025年1月17 (略) 网、广东省招标 (略) 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补充公告,相关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2.1项目概况”修改为:
江肇第 (略) 项目(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和高明至端州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全长共79.97km,其中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长 43.39 公里,高明至端州段长 36.58公里,拟建项目为新 (略) ,采用设计速度为120km/h 的双向6车 (略) 技术标准, (略) 基宽为34.5m,总投资为165.728亿元,采用沥 (略) 面结构,桥梁、 (略) 线总长为54.1%。
二、原招标公告4.1的内容修改为: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18日至2025年1月2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网站,并选择对应招标项目进行投标登记,投标登记成功后,将投标登记表邮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63.com),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
三、原招标公告5.2的内容修改为: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 (略) ( (略) (略) (略) 333号)(详细地址)”。
四、除上述内容外,原招标公告的其余内容不变。本补充公告未说明事宜仍按原招标公告内容执行。
招标人: (略) 交通 (略)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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