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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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9,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50,0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ZYGCZHPG[ZF]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科技大学产学研用实方米为投资控制目标” 建议补充明确:如确需突破前述目标的,经*方同意后实施。如因*方原因导致突破的,*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 合同专用条款部分“十、违约责任”第3点已明确“3、若*方在建设管理代理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投资,因*方管理原因(*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工程结算费用超过施工总承包合同金额,*方应支付违约金。” 提问7:合同中“涉及合同变更事宜,以及合 (略) 理方案及索赔事项, (略) 理建议和执业律师法律意见,报*方审批;对专业工作合同的其他变更事 (略) 理意见并实施。” 建议:该事项应由*方承担,建议*方明确可由*方委托,但所产生的法律服务费用纳入项目建设成本 回复:该事项属于本项目代理(代建)具体工作内容,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将可能产生的法律服务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 提问8: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二章第九条,开工时间的确认方式,与招投文件的要求不一致,建议调整 回复:本项目进度控制目标为项目总工期以施工合同约定的项目工期为准,即自监理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止。监理下达开工令与合同通用条款“第一条*方有权根据本项目的进度决定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方的开工令为准,*方已知悉该项风险,同意不因实际开工日期问题追究*方的任何责任。”并不冲突,招标人依法履行向监理下发下达开工令的权利。 提问9: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章第34条,按合同约定提交履约保函,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现金不符,且未见合同约定,请*方明确。第十一章履约保函的描述,建议*方明确 回复:本项目通用合同条款第三十四条由“*方在签订代理合同的同时,按合同条款约定向*方提交银行履约保函。”调整为“*方在签订代理合同的同时,按约定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提问10: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2)因*方原因致使项目实际建设投资金额超过代理合同约定投资控制金额的,按超出金额全额赔偿。”→该条内容显示公平,建议*方修改为赔偿限额以代理费为限 回复:本项目须严格控制投资,本条不作调整。 提问11:合同条款“*方采取一切措施管理本项目,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代理期间,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 (略) 理和承担,因此给*方造成损失的,*方应当予以赔偿;即便生效法律文书要求*方承担责任的,*方也有权向*方追偿。”→该条内容为*方督促其他承包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建议*方修改为* (略) 理,并责成相关单位承担责任。 回复:*方委托*方负责本项目代理(代建)工作,若期间其他相关单位损害*方利益的,*方有权要求其他相关单位赔偿。本条不作调整。 提问12:建设管理代理(或代建)在很多合同中叫“项目管理”,实际工作内容是一样的,只是叫法不同,请问项目管理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不满足请说明理由.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已经明确业绩为建设管理代理(或代建)业绩,项目管理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提问13:为什么大纲可以50分,公开招标项目还第一次见,依照的哪一条文件? 回复:本项目对潜在投标人的建设管理代理(或代建)要求较高,对技术方案考察点的响应能有效证明潜在投标人的建设管理代理(或代建)能力。因考察点较多,故本项目设置50分的技术方案评审。 提问14:请补充勘察资料 回复:本项目勘察设计正在招标,暂时无法提供勘察资料。 提问15:建设管理代理(或代建),项目管理和代建是一个意思,请问项目管理业绩是否满足?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已经明确业绩为建设管理代理(或代建)业绩,项目管理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提问16:招标人意向这么强吗,重庆招投标发的各类范本技术部分都不超过30%,你们设置50分技术分是不是又要派业主评为进去操作啊 回复:本项目对潜在投标人的建设管理代理(或代建)能力要求较高,对技术方案考察点的响应能有效证明潜在投标人的建设管理代理(或代建)能力。因考察点较多,故本项目设置50分的技术方案评审。 提问17:若投标人作为业主单位自行开发实施建设管理的项目,其管理难度更大,应视为建设管理代理(或代建)业绩。 回复:投标人作为业主与作为代建人参与实施建设管理的项目,因角色不同,工作内容 (略) 别。业绩要求不作调整。 提问18:招标文件“5.1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职工,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注册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及“(1)技术负责人配置要求:为本单位职工,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注册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执业资格,而证明材料有要求提供“职称证、注册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建议修改为“职称证、执业资格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回复:详见本项目补遗通知。 提问19: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27号文第一条要求“招标人在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采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加分或者中标条件”的要求。建议招标人取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中关于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的描述。 回复:详见本项目补遗通知。 提问20:招标文件中“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资格”是否指的是“注册监理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执业资格”? 回复:详见本项目补遗通知。 二、补遗部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有所调整,详见下表
注:本通知若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 (略) 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重庆科技大学 代理机构:重庆驰久 (略) 2025年1月23日 |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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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9,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50,0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ZYGCZHPG[ZF]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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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科技大学产学研用实方米为投资控制目标” 建议补充明确:如确需突破前述目标的,经*方同意后实施。如因*方原因导致突破的,*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 合同专用条款部分“十、违约责任”第3点已明确“3、若*方在建设管理代理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投资,因*方管理原因(*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工程结算费用超过施工总承包合同金额,*方应支付违约金。” 提问7:合同中“涉及合同变更事宜,以及合 (略) 理方案及索赔事项, (略) 理建议和执业律师法律意见,报*方审批;对专业工作合同的其他变更事 (略) 理意见并实施。” 建议:该事项应由*方承担,建议*方明确可由*方委托,但所产生的法律服务费用纳入项目建设成本 回复:该事项属于本项目代理(代建)具体工作内容,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将可能产生的法律服务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 提问8: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二章第九条,开工时间的确认方式,与招投文件的要求不一致,建议调整 回复:本项目进度控制目标为项目总工期以施工合同约定的项目工期为准,即自监理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止。监理下达开工令与合同通用条款“第一条*方有权根据本项目的进度决定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方的开工令为准,*方已知悉该项风险,同意不因实际开工日期问题追究*方的任何责任。”并不冲突,招标人依法履行向监理下发下达开工令的权利。 提问9: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章第34条,按合同约定提交履约保函,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现金不符,且未见合同约定,请*方明确。第十一章履约保函的描述,建议*方明确 回复:本项目通用合同条款第三十四条由“*方在签订代理合同的同时,按合同条款约定向*方提交银行履约保函。”调整为“*方在签订代理合同的同时,按约定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提问10: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2)因*方原因致使项目实际建设投资金额超过代理合同约定投资控制金额的,按超出金额全额赔偿。”→该条内容显示公平,建议*方修改为赔偿限额以代理费为限 回复:本项目须严格控制投资,本条不作调整。 提问11:合同条款“*方采取一切措施管理本项目,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代理期间,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 (略) 理和承担,因此给*方造成损失的,*方应当予以赔偿;即便生效法律文书要求*方承担责任的,*方也有权向*方追偿。”→该条内容为*方督促其他承包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建议*方修改为* (略) 理,并责成相关单位承担责任。 回复:*方委托*方负责本项目代理(代建)工作,若期间其他相关单位损害*方利益的,*方有权要求其他相关单位赔偿。本条不作调整。 提问12:建设管理代理(或代建)在很多合同中叫“项目管理”,实际工作内容是一样的,只是叫法不同,请问项目管理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不满足请说明理由.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已经明确业绩为建设管理代理(或代建)业绩,项目管理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提问13:为什么大纲可以50分,公开招标项目还第一次见,依照的哪一条文件? 回复:本项目对潜在投标人的建设管理代理(或代建)要求较高,对技术方案考察点的响应能有效证明潜在投标人的建设管理代理(或代建)能力。因考察点较多,故本项目设置50分的技术方案评审。 提问14:请补充勘察资料 回复:本项目勘察设计正在招标,暂时无法提供勘察资料。 提问15:建设管理代理(或代建),项目管理和代建是一个意思,请问项目管理业绩是否满足?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已经明确业绩为建设管理代理(或代建)业绩,项目管理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提问16:招标人意向这么强吗,重庆招投标发的各类范本技术部分都不超过30%,你们设置50分技术分是不是又要派业主评为进去操作啊 回复:本项目对潜在投标人的建设管理代理(或代建)能力要求较高,对技术方案考察点的响应能有效证明潜在投标人的建设管理代理(或代建)能力。因考察点较多,故本项目设置50分的技术方案评审。 提问17:若投标人作为业主单位自行开发实施建设管理的项目,其管理难度更大,应视为建设管理代理(或代建)业绩。 回复:投标人作为业主与作为代建人参与实施建设管理的项目,因角色不同,工作内容 (略) 别。业绩要求不作调整。 提问18:招标文件“5.1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职工,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注册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及“(1)技术负责人配置要求:为本单位职工,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注册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执业资格,而证明材料有要求提供“职称证、注册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建议修改为“职称证、执业资格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回复:详见本项目补遗通知。 提问19: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27号文第一条要求“招标人在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采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加分或者中标条件”的要求。建议招标人取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中关于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的描述。 回复:详见本项目补遗通知。 提问20:招标文件中“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资格”是否指的是“注册监理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执业资格”? 回复:详见本项目补遗通知。 二、补遗部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有所调整,详见下表
注:本通知若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 (略) 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重庆科技大学 代理机构:重庆驰久 (略) 2025年1月2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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