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01平武县龙安镇跃进桥至水晶镇平武松潘界段改建工程三标段施工
S301平武县龙安镇跃进桥至水晶镇平武松潘界段改建工程三标段施工
S301平武县龙安镇(跃进桥)至水晶镇(平武松潘界)段改建工程(三标段)施工
04号补遗书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以《S301平武县龙安镇(跃进桥)至水晶镇(平武松潘界)段改建工程(三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为基础,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对招标内容予以完善和补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执行的依据,若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有不 (略) ,以本补遗书为准。
1、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中“(2)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略) 交通专业(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2)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招标文件中有关允许联合体投标均修改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相关内容均作删减或调整。
3、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7.3.3款: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1)进度付款证书的最低金额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发包人按下列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10%签约合同价或 200 万元。”修改为:“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1)进度付款证书的最低金额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发包人按下列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月完成工程量(经监理、业主等单位确认的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包含农民工工资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交工验收)后工程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所有保修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承包人全面履行缺陷修复义务后,监理工程师签署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发包人付清全部尾款。
4、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02月12日09时30分;保证金递交时间作相应调整。
5、招标文件其余条款不变。
招标人:平武县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鸿泰 (略)
日期:2025年01月23日
S301平武县龙安镇(跃进桥)至水晶镇(平武松潘界)段改建工程(三标段)施工
04号补遗书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以《S301平武县龙安镇(跃进桥)至水晶镇(平武松潘界)段改建工程(三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为基础,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对招标内容予以完善和补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执行的依据,若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有不 (略) ,以本补遗书为准。
1、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中“(2)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略) 交通专业(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2)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招标文件中有关允许联合体投标均修改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相关内容均作删减或调整。
3、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7.3.3款: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1)进度付款证书的最低金额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发包人按下列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10%签约合同价或 200 万元。”修改为:“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1)进度付款证书的最低金额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发包人按下列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月完成工程量(经监理、业主等单位确认的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包含农民工工资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交工验收)后工程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所有保修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承包人全面履行缺陷修复义务后,监理工程师签署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发包人付清全部尾款。
4、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02月12日09时30分;保证金递交时间作相应调整。
5、招标文件其余条款不变。
招标人:平武县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鸿泰 (略)
日期:2025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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