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湖潮乡集体经济发展“1+1”建设示范项目施工澄清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贵安新区湖潮乡集体经济发展“1+1”建设示范项目施工澄清公告

(略) 湖潮乡集体经济发展“1+1”建设示范项目施工 第2次答疑澄清

各投标人:

因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一步细化,现对 (略) 湖潮乡集体经济发展“1+1”建设示范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1. 原评分办法内关于企业业绩的评审标准为: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得5分,最高得分5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更正为: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得5分,最高得分5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 原开标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09:00

    更正为:2025年02月08日09:30;

    3、 原文件领取截至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 10:00

    更正为:2025年02月07日10:00;

  3. 原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8月9日

    更正为: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9月10日

    招 标 人: (略) 鼎福永利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国兴致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1月23日

"UploadFile":null,

(略) 湖潮乡集体经济发展“1+1”建设示范项目施工 第2次答疑澄清

各投标人:

因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一步细化,现对 (略) 湖潮乡集体经济发展“1+1”建设示范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1. 原评分办法内关于企业业绩的评审标准为: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得5分,最高得分5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更正为: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得5分,最高得分5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 原开标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09:00

    更正为:2025年02月08日09:30;

    3、 原文件领取截至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 10:00

    更正为:2025年02月07日10:00;

  3. 原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8月9日

    更正为: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9月10日

    招 标 人: (略) 鼎福永利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国兴致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1月23日

"UploadFile":null,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